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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7日 星期四

經濟不好 誰該負責?

自由廣場  2007. 12. 27.

 
       為什麼台灣經濟不好?副總統呂秀蓮說:「傳統產業去中國,工廠關起來,連筆記型電腦也去了中國,一兆五千多億產值出走,所以才會這樣壞,冤有頭,債有主,大家要搞清楚。」台灣經濟不好,台商要負責任!不能老是怪阿扁與民進黨。

       國策顧問黃天麟認為台灣經濟變壞的轉捩點在於二○○一年的經發會。因陳水扁總統上任不久,擋不住泛藍國會議員、台商、西進派學者的壓力,認為「不開放等於鎖在台灣等死」,民進黨政府才將「有效開放、積極管理」正式定調為「積極開放、有效管理」。經濟不好,錯在泛藍國會議員、台商、西進派學者!

難道國家領導人與執政黨,都沒有責任嗎?

       去年 三月十七日 陳總統召見,他說他看過我寫的「投資中國你必須知道的陷阱」這本書,感慨良多!在這麼惡劣的投資環境下,他不解為什麼台商還會去中國投資?我回答總統,因為台商在投資前得不到正確的資訊,媒體大都報喜不報憂,鼓勵去中國投資的書總在一百本以上,而真正以實際案例揭發投資黑暗面卻只有我寫的一本。我向總統報告,台商向政府投訴的案件至少一千件,但政府很少公布受害台商失敗的真正原因,又以保護隱私為由,不肯將受害者名單交給本協會,無法進一步追蹤與報導,造成後進的台商無法記取教訓而繼續盲目西進!難道陸委會、海基會與新聞局不要負責嗎?
 
       大部分台商去中國為了獲得便宜且充沛的勞工,這個問題若以市場機制引進外勞就能解決,但台灣政府卻作繭自縛,硬要求產業付出高於市場價格的基本工資,可是外勞實拿只有基本工資的四成,結果一半的基本工資進了仲介與特權的口袋。這樣錯誤的政策不但造成貪污,還從此斷送了台灣產業的競爭力,無法競爭的台商不是被迫關門歇業,就是關掉台灣工廠而去中國蓋新工廠,這才是台商離鄉背井出走的真正原因!政策錯誤是因,產業外移是果,經濟不好是必然的結局。這樣錯誤的政策民進黨堅持不改,勞委會、經濟部與經建會,難道不要負責任嗎?
 
       陳總統召見時就當面承諾要推動「台商回流外銷特區」,特區內外勞工資與本勞工資脫鉤,本協會一位資深台商喜出望外,脫口而出問總統:「是真的嗎?」總統再次保證會推動,並告知會有後續動作。可是到現在已快二年了,卻還八字沒有一撇!是誰在阻礙改革?為何總統沒有排除萬難履行承諾?台灣經濟不好,難道總統不要負責嗎?
 
       往者已矣,但是我們能寄望於未來的領導人及其團隊嗎?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註:藍色部分被刪除,題目為「台灣經濟寄望誰?」

2007年12月13日 星期四

經濟笑呵呵 人民苦哈哈

自由廣場  2007. 12. 13.

 
      2007年第一、二季、三季經經濟成長率為4.19%5.24%6.92%,因此全年經濟成長率可達5.46%高成長的經濟帶來的應該是高消費、繁榮與快樂,而實際上轎車銷售掉了三成,中高檔的餐廳客人少了一半,高爾夫球場門可羅雀,計程車載客減少很多,老百姓快樂不起來,中興百貨關門了!亞歷山大健身俱樂部倒閉了!為什麼政府公布的數字與人民的感覺有如此大的落差?經濟成長了,人民反而受苦,這不是很矛盾嗎?

        經濟為什麼成長?因為外銷增加,經濟部發表今年第三季外銷訂單增加18.5%,如此亮麗的成績自然把第三季經濟成長率推高到6.92%,但是,「台灣接單、海外生產」的比例大增,從去年第三季41.8%,提高到今年第三季46.7%。雖然外銷增加推高經濟成長,台商老闆與股東的荷包增加了,但對台灣政府與人民並沒有帶來什麼好處!因為在中國生產,經濟成長使得中國政府稅收增加了,工作機會變多了,中上游供應業更好了,周邊服務業〈金融、運輸等〉更強了,消費市場更活蹦亂跳,景氣與繁榮等等好處統統都給了中國。在台商獲利一分、中國獲利十分情況下,導致台灣愈來愈窮!中國愈來愈富,這樣下去經濟必然先統一,政治統一的惡夢也將來臨!

        這一切苦果都起源於一個錯誤的外勞政策,1992年政府將外勞工資與本勞工資綁在一起,從此台灣的競爭力開始下滑,逼走了為台灣創造經濟奇蹟的中小企業,創下「台灣接單、海外生產」的模式,海外生產的比重由1992年0%漸增到1998年的10.5%,然後增高到2001年的16.7%、2002年的20%、2005年的36.9%、2006年的42.3%,最後飆升到46.7%。這個數字並不會就此打住,因為經濟部估計今年政府批准去中國投資的金額將超過100億美元,創歷史新高,比去年成長三成以上!

        全世界從來沒有一個國家把它的製造業一半放在海外,尤其在一個處心積慮要消滅我們的國家,「台灣接單、海外生產」的經濟模式,讓我們嘗到「經濟成長而人民受苦」的苦果,也扭曲經濟成長的涵意,當然更重創台灣經濟!因此,我才一再呼籲,讓外勞工資與本勞工資脫鉤,吸引台商產業回流,這是拯救台灣經濟的唯一特效藥,只要國、民兩黨把人民的利益及台灣的前途放在特權與黨的利益之上,那台灣就有救了!可是到目前為止,國、民兩黨總統候選人都視若無睹,避而不談!嗚呼哀哉,尚饗!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註:藍色部分被刪去。

2007年12月4日 星期二

第三種投票方式

自由廣場  2007. 11. 30  部分刊出

       一階段領票投票:一次領取大選票及公投票,圈選後分別投入大選票匭及公投票匭。選民若不想領公投票,必須在取票時表態,這會給有些選民壓力,也有些選民不知道可以拒領公投票,在感受壓力或不知情之下都會領取二張選票,因此增加公投案的投票率,對贊成公投的一方有利。

      
二階段領票投票:選民先領取大選選票,圈選後投入大選票匭,再領取公投票,圈選後投入公投票匭,完成整個投票程序。但選民投完大選票後,可能不願再領公投票,直接離去,因此會使公投案投票率減低,對不贊同公投的一方有利。
 
       基於本身的立場與利益,藍綠双方以各種理由爭得面紅耳赤,幾天下來已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綠營思考撤換地方選務主委、抓人、延後選舉、更甚至於解嚴。藍營則串聯十八縣市抵制,誓死不從,並不惜在投票時動用警察。至於國家資源空耗、社會動盪不安、民眾情緒撕裂等問題,國、民兩大黨似乎毫不關心!難道藍綠對抗高於國家利益嗎?
 
       嚴格的說,一階段領票投票與二階段領票投票都可行,但都不盡理想。首先,都不能保障選民的的隱私權,因為選擇領公投票會被貼上綠色標籤,不領則被貼上藍色標籤,不管選民怎麼做,都會扯入藍綠統獨之爭!其次的問題是如何控管公投選票?既然有人不領公投票〈尤其是二階段領票〉,多餘的公投票就有可能被有心人利用,因此徒增控管風險。

      
我提出第三種選擇,將一階段領票投票做一點修正,將公投選票上加印一個「拒絕投票」的選項,選民必須一次領二張選票,不得拒絕,原本不願意領公投票的選民,可以圈選「拒絕投票」,投入公投票匭。計票時,圈選「拒絕投票」的選票視同拒領的選票。如此一來,選民可以在完全沒有壓力下自由投票,選票可以有效控制避免做票,一舉兩得,不知藍綠陣營能否各讓一步接受這個方案?讓一場無謂的風暴就此打駐!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2007年11月29日 星期四

誰能為資金外流止血?

自由廣場  2007. 11. 29

       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1019日公布,今年19月投資中國金額累計為68.5億美元,等於掐緊台灣脖子向中國輸血每個月246億元新台幣!比去年同期增加28.8%,這還不包括:中小企業的投資、購屋置產的投資、股市的投資及旅遊求學等花費。
  
       民進黨為了吸引台商回流,行政院提出「新台幣2,000億元融資貸款」、「006688土地租金優惠」、「大投資大溫暖」等方案。從915月至955月計有48家台商回流,投資金額約為262.90億元,創造年產值約為315.48億元及就業機會5,258個。如果將回流投資總金額除以48個月,台商回流投資金額平均每月僅4.48億元新台幣,僅佔每月流入中國資金246億元的1.8%!政府不願對症下藥,不肯將外勞工資與本勞工資脫鉤,台商回來也沒有國際競爭力,當然選擇不回來。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謝長廷不但沒有提出具體挽救辦法,還採取對中國更開放的政策。
 
       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又救得了台灣經濟?他提出開放中國觀光客、陸資來台、三通、解除40%投資中國上限等經濟政策,會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嗎?馬英九承諾當選後將中國旅客由每日1000人提高到每日3000人,四年內提高到每日一萬人,即使旅館等硬體設施沒有問題,每日一萬名中國旅客的商機有多大?根據旅行社數字,目前中國旅客每人每日團費才30美元,每月一萬人在台團費也不過3億元新台幣,即使團費如觀光局期望能增加3.3倍到每日一百美元,一萬人在台一個月的團費也不過10億元新台幣,與每月流入中國的資金246億元不能相提並論。
 
       外資來台投資的目的是為了賺錢。當台灣競爭力一年不如一年時,在中國的台商想回來卻回不來,在台外商也紛紛求去,國內資金又大量匯出投資海外證券,凡此種種表示一個事實:在台可投資的標的不多,賺錢非常困難,那為什麼如此肯定陸資會來台投資?
 
       三通、解除40%投資上限會使台商方便並在中國搶得商機,增加台商的國際競爭力,但是對台灣有什麼好處?能增加就業機會?能增加政府稅收?能改善台灣治安與景氣?能縮小台灣貧富懸殊?更重要的,能增加台灣的國際競爭力嗎?答案非但不能,且適得其反!
 
       以上的分析告訴我們:台灣在持續地大量失血,誰能止血─減少台灣對中國的投資,或誰能輸血─吸引外國對台灣投資以抵消台灣對中國的投資,誰就能救台灣!到目前為止,馬英九與謝長廷的政策都做不到,我們卻要選擇其中之一位來領導台灣,台灣選民能不的悲哀嗎?!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2007年11月23日 星期五

笨蛋,答案在產業回流!

 自由廣場  2007. 11. 23. 「先設法讓產業回流吧」

        日前群策會舉辦「縮小貧富差距、照顧社會弱勢」國際論壇,會中台日專家論及台灣的貧富懸殊越來越擴大,工人與大學生找事都很困難,社會少子化與高齡化日益嚴重,種種問題與全球化產業外移有關,應該仿傚北歐國家,實施福利制度,但是錢從那裡來?卻沒有人提出答案,在討論時間我提問:政府為何不能將外勞工資與本勞工資脫鉤,讓部分外銷的台商產業回流?至少可以緩和西進的腳步,但是 林向愷 教授堅決反對,認為在這種條件下吸引台商產業回流,只會對台商老闆有好處!對台灣有什麼好處?         在外勞工資脫鉤情況下,有些人擔心:環境污染及勞力密集的產業是否會跟著回來?我認為這樣的憂慮是多餘的,我們有環保署把關,污染的產業怎麼回得來?傳統產業能否回來決定於回來後是否有國際競爭力,這點政府不必操心,台商自會衡量。

        至於產業回流對台灣有什麼好處?首先政府可以抽取百分之五的營業稅;一年後再抽百分之二十五的營利事業所得稅,餘額分給股東,還得抽股東的個人所得稅;公司所有員工的薪資,也都得繳個人所得稅。政府稅收所得是公司股東所得的數倍,這僅是政府最直接的好處。

        產業回流帶來就業機會,解決因失業所引發的社會問題;員工有錢賺就會消費,為蕭條的消費市場注入活水;回流產業需要原物料、零組件,就近採購當然活絡中上游產業;回流產業都是外銷產業,台商在中國很難借到錢,台灣金融機構資金氾濫卻找不到貸款對象,台商回流双方受益,怎麼說對台灣沒有好處呢?

        產業回流對台商老闆的獲利並沒有差別,但台商願意回來,因為回來後才能安心地、踏實地、永續地經營自己的事業。如果產業帶給股東一分利益,就會帶給當地政府與人民十分利益,因此,台商產業去了中國,帶動了中國經濟的掘起,台商產業去了越南,越南就成了亞洲的新小虎,台商產業外移了,台灣經濟也因而陷入困境,這些都是鐵的事實,其中道理一位經濟系教授怎麼可能不懂?

        新加坡、馬來西亞都是借重大量外勞來提高國家競爭力。我認為引進合理價位的外勞,就能改變或減少非西進不可的選項,因此「外勞工資與本勞工資脫鉤」是目前唯一能挽救台灣經濟的特效藥。

        如果民進黨與國民黨都不願拆除障礙讓台商產業回來,還繼續鼓勵掏空台灣去投資中國,那兩黨都將成為賣台的千古罪人!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2007年11月8日 星期四

受騙者有權請求國賠

 高為邦 / 陳達成

 
        十六個月前我在貴報提出「反詐騙行動」,建議政府用全民的力量殲滅電話詐騙集團,鼓勵民眾在接到詐騙電話後,不要消極地把電話掛掉,反而積極地與其周旋並喬裝上當,關鍵是最後僅匯款十元而已,「以騙制騙」來消滅詐騙集團的作案工具─「人頭帳戶」。
 
        歹徒失去了作案工具,當然無法作案,電話詐騙集團即使有能力騙人上當,也因無人頭帳戶接受匯款而徒勞無功,這難道不是一個消滅詐騙集團的有效辦法嗎?如果不是,有關機關也應該即時公開解釋,而不是置之不理長達一年之久。所幸在我鍥而不捨的追究下,三個月前才得知警政署曾在2005年10月推行過「一元匯款警示帳戶」,結果以失敗收場。據165電話詐騙專案警務正陳信成陳述:「因民眾大都不願花費時間製作筆錄及擔心將來需出庭作證,會遭詐騙集團報復等因素,而不願配合,故其執行效果不彰。」(自由廣場2007.8.24)。
 
        這是一個多麼荒謬的理由!如果這真代表刑事警察局的思維,那期望當局改善台灣治安豈不比登天還難!「民眾不願花時間配合」,那是沒有配合的誘因,「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乃古之明訓。因此才建議揭發一個人頭帳戶,就發五千元奬金;如果還無法吸引足夠的民眾勇於檢舉,那提高到一萬元又何妨?與一天被騙總金額近二千萬元相比,這是微不足道的。檢舉人會被電話威脅本是預料之事,警察的積極作為是趁電話威脅之際逮到詐騙歹徒,而不是作為放棄的藉口。保護檢舉人本來就是政府的責任,電話詐騙當事人双方都沒有見過面,有必要要求檢舉人公開出庭作證?如果政府的態度是:怕民眾被報復而不鼓勵檢舉,那法院、警政署可以關門了,沒人檢舉,哪有案子可辦?
 
        現在又快過了三個月,政府還是不動如山,看來老百姓的死活是抵不過官員的傲慢與懶惰。因此我們呼籲近一年來遭電話詐騙的受害者,請前來社運團體「台灣人民法院」登記,將有律師義務為你們打官司,請求國家賠償。依據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後段之規定: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大法官會議釋字第469號解釋,同樣賦予人民有請求國家賠償的權利。

(作者 - 高為邦  博士,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  理事長;陳達成  律師,為台灣人民監督法院協會理事長)

註:藍色部分被刪除

2007年10月18日 星期四

政府還無動於衷?

自由廣場   2007. 10. 18.



        高雄市有一位里長黃強,接到詐騙集團來電,在確定女兒沒被綁票之後,喬裝上當與歹徒週旋,從二百萬元贖金殺到十萬元,最後卻僅匯十塊錢,並凍結歹徒帳號,帳戶中已騙到的四十萬元贓款,歹徒統統沒辦法領,損失慘重。

        如果台灣有多一點愛管閒事的人,願意與詐騙集團週旋,以毒攻毒來騙取人頭帳戶,那很快地「電話詐騙」就會變成艱困行業!如何鼓勵更多的人來管這檔閒事?那就是我過去一再建議的「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破獲一個人頭帳戶發五千元新台幣,在不景氣的今天,這可是一筆不小的外快。如果政府能發出五百萬元獎金,也就破獲了一千個人頭帳戶,人頭帳戶的價碼肯定三級跳,既使詐騙集團還能購得,最後也入不敷出非得消聲匿跡!五百萬元獎金是多少錢?只不過是詐騙集團一日所得的四分之一而已!

        在過去,政府已經花了太多的經費在做「防電話詐騙」的宣導與警告,但效果是有限的,不然籃球國家級女教練王泠也不會輕易的被騙走七十萬元,大學教授、中小學老師、高階層的公務員、社會知名人士都是「電話詐騙」的受害者,因此這無關受害者的智慧與社會經驗,他們也絕對知道「電話詐騙」是怎麼一回事,只是當一個人陷入一種情境下,就會做出自認為是理性的直覺反應,這種一時地「著了道、迷了竅」會發生在每一個人身上。因此,再多的宣導也無法防止有人會上當!

        「電話詐騙」最大的受害群是老人,一生的辛苦努力所存的養老金,往往被騙得精光,其懊惱、失望、自責的心境不是我們可以想像的,這些受害者不是憂鬱死亡,就是自殺,新竹市70歲張姓老婦被騙走200多萬元積蓄後,竟在自宅客廳潑汽油自焚,痛苦地死亡。

        「電話詐騙」已經成為當今最重大的社會治安問題,一天被騙之總金額高達二千萬元新台幣,受害者高達百人,三百六十五天,天天發生,一年製造三萬多個悲劇家庭,還有什麼事危害社會更勝過「電話詐騙」?難道李逸洋部長及侯友宜署長真的能視若無睹而無動於衷嗎?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  理事長)

2007年9月20日 星期四

投資中國的風險與對策

 發表於2007.9.14.台灣智庫舉辦的「從新光事件談大陸台商投資權益保障的問題」座談會



投資中國 風險無所不在
 
     「北京新光天地」百貨發生經營權之爭,中方北京華聯集團在無預警之下,以新光團隊涉及工程款貪污為由,在二百多名所謂「保安人員」威脅下,開除所有台籍幹部,強行接管,並將北京新光天地總經理吳炘達從飛機上帶走拘留,新光幹部人人自危。由於排山倒海的媒體報導,才改變國台辦不介入「商業糾紛」的荒謬態度,吳總也在僅被軟禁五天就能回台灣。由於國人對中國投資真相不太了解,才會對掠奪過程之粗糙與非法,嘆為觀止!其實數以千計的合資掠奪案,步驟均如出一轍:合資─中方不履約─找碴─拘禁台商─掠奪。
 
  這充其量只是掠奪台商的模式之一而已!在我的「投資中國 你必須知道的陷阱」一書中,我將約四十個台商受害案例,歸納成十二陷阱,但該書出版次日,就有受害台商投書,表示他的案子應該是第十三陷阱。可見,投資中國處處都是陷阱!其實嚴格來說,處處是陷阱的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中國是一個弱肉強食的叢林社會,掠奪台商是毫無風險的致富之道,因為台商沒有政府做後盾,縱容掠奪台商就成了中國的國家政策!
 
        1994年中國政府公佈了【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1999年又公佈了【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2005.7.8.成立【台商投訴協調局】,這一連串的動作只有一個目的:企圖製造中國政府有誠意保護台商權益之假相,骨子裡卻絕不解決任何一個台商受害案件!在今年四月國台辦公布台商投訴案件,近五年來共10,966件,已辦結9,526件,結案率為86.9%,這真是天大的謊言!但可悲的是:無論我如何向陸委會及海基會高層反應,更甚至於在自由時報投書「請陳明通反駁陳雲林」,都不為所動,任由謊言以訛傳訛。台灣民眾與台商對中國社會的認識不清,對中國投資陷阱的毫不知情,難道我們的政府不要負責嗎?
 
       去中國投資會遇到無法掌控的風險,不去又失去企業的競爭力,那我們該怎麼辦?我們政府能做什麼?我認為揭發中國投資黑暗面可以留住部分台商,改善台灣投資環境才能讓台商回流。
 
政府有責任提供正確的投資資訊
 
        台商一窩蜂前往中國投資是因為不了解投資的風險,九成的投資都成了肉包子打狗,我認為認識中國的投資環境最好的辦法就是去深入了解失敗的案例,前車之鑑可以攻錯。我將我的案例寫成一本《大陸司法迫害台商實錄》,寄給當時總統府祕書長陳師孟,後轉到陸委會,回應是「寫得很真實,我們已存檔做為參考」,不但沒有協助該書的出版,更沒有藉此對投資中國的風險做點文章或宣傳。而中國政府完全卻不一樣,他們在我不知情下,假借我的名義投書及接受訪問,大肆贊美大陸投資環境之優異,一共發表了二十五篇報導,認真地做假新聞矇騙,企圖吸引其他投資者。我們將兩岸政府的作為比較一下,一個是要吸引台商,招搖撞騙無所不用其極;一個是要留住台商,卻無所作為,所以這場兩岸商業戰爭,我們才會輸得如此很淒慘。但是,我們卻毫無反省能力!
 
        成立〝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後,我們提出兩個計畫:編寫西進台商血淚史叢書及受害台商現身說法電視節目,前任陸委會陳明通副主委、現任陸委會吳釗燮主委都以沒有經費為理由,無法資助這兩個計劃的推動。我進而求其次,建議海基會將投訴的一千多個案例編撰成冊,至少可以出版十本「西進台商血淚史」,如果台灣人民能夠知道受害台商種種不平的遭遇,即使用八人大轎來抬,也不敢去呀!那三通又有什麼可怕?。所以提供正確的投資資訊是當務之急,難道這不是政府的責任嗎?對付中共在野黨沒種,執政黨無能,一個沒種,一個無能,只會互鬥,我們台灣還有前途嗎?
 
政府有義務改善台灣的投資環境
 
        我從來沒有看過在這個世界上有任何一個國家把幾乎所有的工廠移到另一個國家的案例,更荒謬的是移到一個處心積慮地要以武力消滅我們的國家;我也不能理解台灣只做研發與行銷而能成功的經濟政策!據我所知一個再先進的公司的研發與行銷人力也只佔公司總人數的百分之十,其他九成的人力都轉為服務業?有這麼多服務業的工作機會嗎?西進造成大量失業已經是不爭的事實。因此留住要出走的台商與爭取台商回流是當務之急。
 
        我請教過很多成功的台商,在什麼條件下你們願意把你們的工廠搬回台灣?答案很簡單:只要企業還能具有國際競爭力。台商去中國投資的主要誘因不外三點:廉價的勞工,便宜的土地及優惠政策,後兩點政府已經做到,但為什麼台商回流有限?因為缺勞工,更缺具有競爭力的勞工。解決的辦法只有一個,引進外勞,將外勞的工資與本勞工資脫鉤。
 
        先成立台商回流外銷特區,特區內的外勞不受國內勞基法限制。再修改法律將外勞的工資與本勞工資脫鉤,但這牽扯到三百多億的特權與仲介利益,誰能排除阻力,解開綁縛台灣經濟的枷鎖?他才有資格成為台灣未來的執政者!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2007年9月13日 星期四

掠奪台商的共犯結構

 自由廣場   2007. 9. 13.

 

       「北京新光天地」百貨發生經營權之爭,中方北京華聯集團在無預警之下,以新光團隊涉及工程款貪污為由,在二百多名所謂「保安人員」威脅下,開除所有台籍幹部,強行接管,並將北京新光天地總經理吳炘達從飛機上帶走拘留,新光幹部人人自危。由於排山倒海的媒體報導,才改變國台辦不介入「商業糾紛」的荒謬態度,吳總也在僅被軟禁五天就能回台灣。由於國人對中國投資真相不太了解,才會對掠奪過程之粗糙與非法,嘆為觀止!其實數以千計的合資掠奪案,步驟均如出一轍:合資─中方不履約─找碴─關人─掠奪。
  
        國台辦說這是「誤會一場」,既然是誤會,那是否無條件將經營權還給新光呢?國台辦強調要「依照《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保護台商合法權益。」胡錦濤總書記也指示要盡快處理。既然如此,我們就要睜大眼睛看,對北京華聯集團的強盜搶劫行為,是否會依法追究其刑責?以展現中共中央的誠意與決心,杜絕類似案件一再重演!

        以個人的案件為例,1999221春節放假期間,我的中國經理人勾結號稱中國最大的同業,帶了五十多個工人來到我的工廠,剪斷電話線,命令警衛開門,警衛不從,兩名法官出現,喬裝執法,結果將工廠的生產設備、原物料、成品及半成品、電腦、帳簿等洗劫一空,共裝了十六輛大卡車,費時一天。派出所公安說,光天化日之下怎麼可能發生搶劫,因此不受理。北京東燕郊開發區主任說:「這是經濟糾紛,我們不能介入。」

        搶劫的刑事案件壓在公安局就是不辦,台商又能奈何!這時候我的中國經理人反守為攻,告我欠他七萬八美元,告公司欠他五十萬元人民幣,法官私下叫他改口為十萬美元,二萬二千元美元大概是法官要的。借款沒有借據,沒有匯款記錄,唯一的證據是「有人聽高為邦說過」,這個人當然是中國經理人的朋友,因此「罪證確鑿」,因為是台商,會逃回台灣,必須先關起來直到還清「債務」為止。因為當時事情已經鬧得很大,我才沒有被關。現在已八年過去了,想討回公道?門都沒有!

        掠奪台商不是表面上的幾個人,而是在他們背後的公權力,因為鬥不過握有公權力的共犯結構,所以台商永遠是輸家!台灣一流大企業的遭遇況且如此,其他中小企業在中國被強取豪奪的命運,當然更悲慘了!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  理事長)

2007年8月30日 星期四

殲滅電話詐騙集團

自由廣場   2007. 8. 30.

 

        感謝刑事警察局偵查科警務正 陳信成 先生對拙作做出回應〈見自由廣場2007.8.24.回應「木乃伊政府」〉,使我對鏟除電話詐騙集團重燃希望。
 
        任何一個有效的藥方都不可能沒有副作用,問題是病人能否承受得起副作用?任何一個打擊犯罪的措施也不可能沒有缺點,問題是缺點能否克服?付出的代價是否值得?
 
        從陳警官的文章可以看出,「匯款十元,摧毀詐騙人頭帳戶」是有效的辦法,不然不會在「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及基隆市警察局分別自九十四年十月起嘗試推行『一元匯款警示帳戶』之措施」,後來「因民眾大都不願花費時間製作筆錄及擔心將來需出庭作證,會遭詐騙集團報復等因素,而不願配合」,最後無疾而終。民眾配合度不高是失敗的主因,俗語說得好:「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在沒有明確的代價下,民眾當然不會浪費時間並冒風險去與歹徒對抗!   
        
        如果把消滅電話詐騙集團當成一場戰爭,二軍相持勝敗取決於決心、士氣、實力與智慧。首先要有「三個月內殲滅電話詐騙集團」的決心與信心;凡破獲一個人頭帳戶立刻發五千元或更高的獎金,以鼓舞士氣;只要有百分之十收到詐騙電話的人與歹徒週旋,騙取人頭帳戶,就會有一百倍實力打贏這場戰爭,因為詐騙電話的成功率只有千分之一而已。
 
        當然電話詐騙集團也會反擊,當他發現來者不善時,可能出言恐嚇或餵給你一個正常帳戶,所以在凍結一個帳戶前,必須詳加求證,萬一還是發生錯誤,凍結了一個正常的帳戶,該客戶也會向銀行反應,只要及時彌補也不至於造成客戶損失,因此,以怕被要求國家賠償而不作為,實在太荒謬了!
 
        陳警官認為:「現有跨部會平台之合作基礎,應善足以有效遏阻詐騙犯罪」,但據常金蘭警官透露,每個禮拜被騙之總金額均在一億二千萬元新台幣以上,受害民眾高達數百人,詐騙金額之高、人數之多,均超過台灣有史以來所有搶案〈搶銀行、搶運鈔車、搶公司、搶個人〉之總和!怎麼好意思說「已經有效遏阻詐騙犯罪」。在「回應」文章發表的同一天,自由時報記者報導,同一人頭帳戶一天之內騙得六筆匯款,詐騙集團車手,連續跑同一家銀行六趟轉匯款,直到銀行打烊前一刻,第六度來提款時才被逮捕,這叫有效控制嗎?
 
        遇到困難請別輕言放棄,克服困難,成功就在眼前!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  理事長)

2007年8月16日 星期四

木乃伊政府

自由廣場   2007. 8. 16.

 

        一年前我在貴報提出「反詐騙行動」,呼籲政府聯合全民向電話詐騙集團宣戰,鼓勵全民在接到詐騙電話後,不要消極地把電話掛掉,反而與其周旋,喬裝上當並同意匯款,關鍵是:僅匯款十元而已,再以列印之「匯款明細」向政府領取獎金。因為詐騙電話的成功率僅千分之一,如果有百分之十的人與之對抗,破獲「人頭帳戶」的機率是詐騙成功的機率一百倍。換言之,詐騙集團要準備一百個「人頭帳戶」才能騙得到一個受害者,這樣賠本的生意豈有不破產的道理?
 
        政府沒有採納我的建議,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來函,告知政府對「人頭帳戶」已經採取多項防制措施,至於我的建議卻沒有任何評論。我又陸續發表「還有人關心治安嗎?」及「政府對詐欺集團沒轍?」,警政署也來函,同樣地告知他們做了那些工作,但對我的建議也沒有回應!三篇文章發表在銷售第一的自由時報,政府卻不公開回應解釋,另我百思不解。
 
        上週答案終於揭曉,在「輝常不一樣」電視政論節目中,「165防詐騙專案」警官常金蘭明白指出,我的建議風險太高,過去曾執行過「一元方案」,結果檢舉人受到嚴重的電話騷擾,心身受創,因此不敢鼓勵檢舉,怕發生更嚴重的後果會導致國家賠償。基於保護一般民眾的原則,因此不採納以誘敵方式來摧毀「人頭帳戶」的方案。
 
        檢舉不法而招致歹徒的怨恨或報復,本是正常反應,不能因為這點風險而不檢舉,這豈不是在鼓勵犯罪嗎?況且電話詐騙集團屬於智慧型犯罪,而非暴力型犯罪,他們僅憑姓名與電話號碼進行亂槍打鳥,對受話人的家庭背景是一無所知,因此唯一的報復手段也僅限於電話恐嚇而已。只要參與「反詐騙行動」的成員事先有心理準備,就能不受威脅,或大不了暫停使用該門號的電話,更甚至於將該電話交與警方,進一步去追蹤歹徒發話源頭。從另外一個角度看,也許歹徒能威脅一個檢舉人,但有十個檢舉人出現時,他們除了消聲匿跡外,還能做什麼呢?
 
        如果政府有其他方法能有效控制電話詐騙案件,我實在沒有一提再提的道理,但是,據該警官透露,這兩個禮拜被騙損失之總金額分別為一億四千萬及一億二千萬元新台幣,每禮拜受害台灣民眾高達數百人,因此電話詐騙不但完全失控,簡直成了一個一本萬利的新興行業。
 
        事務官傲慢、怕事、不敢負責,政務官沒有主見,政府木乃伊化,所以詐騙集團才能如此囂張,這才真正是台灣人的悲哀!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  理事長)

2007年6月14日 星期四

降低外勞成本 〈斷交的省思〉

自由廣場  2007. 6. 14.

 


       中國提供哥斯大黎加四億三千萬美元金援,成功地挖走了與我建交長達六十三年的邦交國。
 
       中國為什麼有能力收買台灣的邦交國?因為鄧小平「招商引資」的政策成功而經濟崛起,不但有能力收買哥國,拿下巴拿馬也是遲早的事。我們不僅要問,為什麼中國能夠在短短十來年的光景迅速經濟崛起?靠的就是數萬家西進的台灣製造業,由他們領航將產品行銷到全世界,賺到外匯存底超過一兆二千億美元。我們要進一步問:台商是心甘情願地西進中國嗎?當然不是!大多數是含淚西進,背後的推手不是別人,正是以前執政的國民黨及現在執政的民進黨。
 
       鄧小平「招商引資」政策磁吸走台灣的製造業,「戒急用忍」、「積極管理」均無法阻擋產業的出走,財經專家提倡的「產業升級」與「產業創新」更是無濟於事。問題出在那裡?答案是「台灣產業出走為了去遷就充斥且便宜的勞工」。為什麼政府無法滿意產業的需求?
   
      在國民黨制定而民進黨堅決維護的外勞政策下,特權與仲介結合,抽取超過百分之百的仲介費,無法承受的廠商不是關門歇業就是含淚西進,目前台灣經濟的困境與中國經濟的崛起,不就是拜兩大黨的政策所賜嗎?這樣不合理的政策當真是為了「外勞會取代本勞」、「影響產業升級」、「人權」或「國家形象」?還是每年三、四百億元新台幣的「仲介費」在作祟?
 
      如果將產業背負的額外仲介費包袱卸下,那目前液晶面板LCD後端的模組LCM部分,就不必移往中國,可以產生至少十萬個工作機會。不僅可以緩和產業西進中國的熱潮,還能使在中國的台商回流,第一年起碼有三千家,一家平均二千萬美元的營業額,那是六百億美元,即二兆新台幣的生意。
 
      如果與開放中國旅客來台做比較,即使如馬英九所期待的目標:每日有一萬名中國旅客,每人每天在台灣花費五千元新台幣,乘三六五天,一年不過是一百八十二億元新台幣的生意,不到因外勞鬆綁而第一年回流台商生意的百分之一,孰輕孰重還需要再強調嗎?更別說一萬名中國旅客來台灣前,要看中共臉色,來台灣後,還得忍受小孩隨地小便大人隨地吐痰的惡習。
 
      與哥國斷交,也許是好事一樁,不但省了大量冤枉金援,也讓國民黨與民進黨好好想想,台灣下一步該怎麼走。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2007年5月19日 星期六

創造優質的投資環境,鼓勵台商回台投資

「陳水扁政府執政最後一年的政策建言」討論會

 

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主辦   時間:2007519

       二十年前〈1987〉台灣的經濟成長率超過10%,經濟屢創新高,為亞洲四小龍之首。二十年以後台灣的經濟成長率降為3%,各種經濟指數屢創新低,不但是四小龍之尾,也在亞洲敬陪末座。其間發生了什麼事?

投資環境改變 不利產業投資
 
勞工意識抬頭,環保抗爭不斷

       台灣1986年通過勞基法,勞工意識抬頭,企業主對突然降臨的退休金負擔無法承受。1989年經濟部長陳履安用大筆金錢擺平環保抗爭,創下惡例,鼓勵「會鬧的孩子有糖吃」,導致環保抗爭不斷,影響投資設廠。

金錢遊戲盛行 好逸惡勞成為風氣

       二十年前台灣的經濟奇蹟創造者是中小企業,產品行銷歐美,賺取大量外匯,政府也相對發行大量新台幣,造成股市、房地產急速上漲,不勞而獲的僥倖心理漸漸取代了勤勞的工作精神,很多人沉迷在六合彩、地下投資公司、股市明牌,認真勤勉的勞工卻相對變少了。
在另一方面,中小企業的外銷市場一直在成長,增加設備與勞工是必然的結果,因此「缺工」就成為企業發展的瓶頸。

錯誤的外勞政策導致產業失去競爭力

       台灣是在1990年開始引進外勞,1992年有了外勞引進法源基礎,在「不妨礙產業升級」的原則下,「限業限量」引進,認為「引進外勞會剝奪本勞的工作機會」,更認為「外勞會讓企業主懈怠,不努力提升自己的產業」,因此堅持外勞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民進黨執政後,以人權立國期許,更不能將外勞工資與本勞工資脫鉤,怕有損國家形象,結果是產業紛紛關門歇業或外移中國,台灣經濟一落千丈。

中國磁吸效應 產業移植中國

       中國的興起是因為在經濟上鄧小平放棄共產主義,執行「招商引資」政策,借用外資來繁榮自己的國家。1992年鄧小平南巡才真正定調走資本主義的路,外資才真正開始大量投入中國,但在短短十幾年間,經濟高速成長,成了全世界發展最快的國家。在投資中國的外資中,台灣貢獻了一半,而且台灣的投資都是集中在有能力行銷全世界的製造業,為中國賺進大量外匯,使其外匯存底超過一兆美金,超越日本躍升為世界第一。

產業外移是台灣經濟萎縮的致命傷
 
       當產業無法在台灣生存,政府不針對問題解決,卻鼓勵他們外移,政府認為:「台灣經濟歷經幾十年發展,正面臨結構轉型,廠商基於全球佈局及成本考量,移往大陸或其他海外地區繼續發展,是經濟發展過程中的正常現象。」

       產業外移怎麼會是正常現象?對台灣怎麼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關廠造成員工失業

       老闆帶一個廠長一個財務經理去大陸投資設廠了,台灣工廠的員工及幹部全部遭到遣散,造成大量低技能的中年失業者,他們的轉業機會不大,是弱勢的悲慘階層。只要是市府徵聘收取垃圾的清潔工或其他公開徵聘低階員工,應徵人數總是高於錄取名額的數十倍。
具有大專學歷的中高階幹部,因工廠外移而遭資遣的,大部分人只能接受提前退休,從國內幾家知名的仲介公司充斥這類求職檔案,可以知道失業的嚴重性。

中上游原料產業萎縮

       任何一個產業出走,當然該產業的原料供應的業務萎縮,最後這些原料供應商也只好跟隨出走。譬如成衣業出走,織布業、染整業、紡紗業,人造纖維業都相繼出走。

周邊服務業蕭條

工廠關了,工人沒有了,便當業也跟著歇業了!
企業走了,銀行有八兆爛頭寸沒有貸款對象!
製造業外移了,產品不經台灣出口,高雄港及基隆港的業務量也萎縮了。

       蕭萬長院長推出的「亞太營運中心」:製造、海運、空運、金融、電訊、媒體,六大中心因製造業的出走而全盤落空!

稅收減少福利支出增加

       產業外移政府首先抽不到是百分之五的營業稅,「台灣接單、中國生產、海外收款」的經營模式,政府要想抽到外移產業的營業所得稅也是非常困難的。失業人口增加,不但抽不到失業者的所得稅,還得付出各種的社會福利補助。

治安敗壞

       當有些人碰到走投無路時,會產生忿忿不平的仇世心理,偷、搶、騙、殺人成了理所當然,當然也有些人選擇自殺。總而言之,民不聊生與治安敗壞永遠可以劃上等號。

市面蕭條

       現在有一百多萬台灣人常住中國,台灣人口少了百分之五,消費市場就少了百分之五,而這少掉的百分之五卻是高消費群。

所以產業外移等於慢性自殺!
 
台灣經濟發展 藍綠不同調:「戒急用忍」對抗「全面開放」
 
       台灣經濟發展一路走來一直被兩股力量拉扯,一方主張開放三通與鬆綁投資,使台商能布局大陸,增加台商國際競爭力。另一方主張積極管理,以防台灣的資金、技術、產業,漫無止境地流失到中國。

       三通直航會帶給台商方便,節省往返時間與費用,減輕運輸成本及經營上的困難,鬆綁投資會使台積電、聯電搶下中國半導體市場,成為全球龍頭,台灣金融業登陸會接獲大陸台商的融資業務,絕對有利於台商的「全球布局」,並提升「台商」的國際競爭力。但是,全面開放不能解決台灣的就業問題,不能提高台灣的國民所得,不能增加台灣的政府稅收,也不能促進台灣的地方繁榮,不能提高台灣的國際競爭力,當然也就不能振興台灣經濟。全面開放的結果是:工廠加速移植中國,資金加碼流出台灣,少數台商變富了,但多數台灣人變得更窮了!

       「戒急用忍」就能解決台灣經濟困境嗎?我認為也不能!

       「戒急用忍」在當時是一個好政策,可以暫緩產業的快速外移,可惜沒有好好利用這段緩衝的時間,改善投資環境,修改外勞政策,引進「低」成本的外勞,增加台灣的競爭力。

       「戒急用忍」與「積極管理」只是治標的方法,因為台灣沒有外匯管制,無法阻止台商從第三國轉進中國,所以才會造成幾乎高達九成的對外投資都集中在中國。

       「戒急用忍」是大戰略,需要配套的戰術才能發揮最大的功能。

救台灣產業 藍綠一致
 
       學者專家及政府官員提出的對策是:產業升級及創新、自創品牌行銷、發展高科技產業、走知識經濟的路。在這方面的看法,藍綠是一致的!但是救得了台灣產業嗎?實驗多年後證實不能!

產業升級及創新

       前經建會胡勝正主委認為:不能給產業便宜的勞工,否則產業就不努力升級了,這是十多年來的搪塞產業要求的標準答案。

       什麼是產業升級?就是在生產同樣的產品,要以自動化設備及合理製程來減低成本,或提高品質,賣更好的價格。但是以織布廠為例,在出走前已經使用最先進最快速的瑞士織布機,因為客戶成衣廠都走了,為了生存,能不跟著走嗎?

       台灣最大的自行車製造廠,開發成功以碳纖維為材料的高級自行車,售價提高數十倍,是產業升級及創新的成功典範。該企業總經理感慨地說,如果當初沒有把產業外移中國,生存都有問題,那有餘力開發新產品,他強調「沒有紅海〈策略〉,那來藍海〈策略〉?」要知道高價自行車的市場很小,所以還是丟了大生意給中國,才能在台灣做高檔品的小生意。
因此我質疑有產業升級成功的案例嗎?

自創品牌

       自創品牌是企業主的目標,但不能操之過急。品牌是時間與金錢〈宣傳〉打造出來的,成功的案例不多,失敗的案例倒是不少。

       台灣的經濟奇蹟是靠中小企業以外銷為主而創造出來,其中竄起最快的都是為國外知名廠商代工的製造商,在主業是代工的情形下,想另創品牌是非常危險的。大霸電子自創品牌並取得中國獨家銷售權後,Motorola撤走手機訂單,大霸電子應聲倒地。明碁電子併購德國西門子手機部門,結果虧損一個資本額七百多億。

發展高科技產業

       發展高科技產業需要政府大力支援,在有限的資源下,必須釐訂出少數幾個目標,才能有成功的可能。

       高科技產業一樣有出走的可能,半導體是台灣的高科技產業,但因台灣的PC主機廠、電腦組裝廠、電子廠都移往中國,要台灣的半導體業不去中國,非常困難,也不合理!但換個角度看,如果我們政府能留住各種上中下游電腦零組件廠,把台灣打造成電腦王國,那台積電、聯電也不必吵著去中國投資,而英特爾也會選擇台灣設廠而不是選擇大連。

走知識經濟的路

       如果台灣能產生一個比爾蓋茲,立刻就能解決台灣的經濟困境,發展知識經濟當然是正確的方向,但是我們有創造比爾蓋茲的環境嗎?發展知識經濟的先決條件是有能力保護智慧財產權,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我們先得從肅貪開始,能掃除貪污才有獨立的司法,這太難了吧!因此台灣不可能產生比爾蓋茲。YahooYou Tube都是成功的美國知識經濟典範,創辦人都來自台灣。台灣人有創造知識經濟的能力,但台灣卻沒有!

       我絕對贊同台灣產業應該升級、應該創新、應該自創品牌、應該發展高科技產業、應該走知識經濟的路,但是緩不濟急,擺在眼前的事實是:出走的舊產業多,投入的新產業少。

政府振興經濟方案 全部失效
 
「亞太營運中心」
「全球運籌中心」
「知識經濟發展方案」
「八么洞洞 台灣起動」「Taiwan Double
「新十大建設計劃」
「挑戰2008國發計劃」
「六星計畫」
「八年800億治水預算」
「加值島服務中心」
「振興傳統產業六大措施」
「大溫暖 大投資」

       吸引台商回台投資或外商來台投資,以上的所有方案全盤失敗,唯一原因就是:沒有針對「缺工」及「缺有競爭力勞工」提出任何辦法。因此以上方案全成了無法兌現的口號!

對民進黨最後一年執政的建言:提高外勞到五成並自行引進
 
        如何解決「缺工」及「缺有競爭力勞工」?不是逼台商去中國或越南遷就當地的勞工,而是把越勞、泰勞、菲勞、馬勞、印勞、甚至於中勞引進台灣,支援台灣產業,因此引進大量低廉外勞是解決台灣經濟困境的唯一辦法。

       我必須再次強調,把外勞工資與本勞工資綁在一起,是國民黨與民進黨所做的最愚蠢的一件事情!也因此我才得到這樣的結論:出賣台灣不是別人,就是國民黨與民進黨,是他們制定的政策逼走台商,幫助中國創造經濟奇蹟,使中國共產黨有能力將近千枚飛彈對準台灣,有能力用金錢收買台灣的邦交國,有能力在國際組織上打壓台灣,有能力以商逼政分化台灣。如果我們再執迷不悟提不出對策,等經濟垮了,正名、制憲、國際地位、國家安全都免談了,就等著被併吞吧!

       在民進黨最後一年執政,要將外勞工資與本勞工資脫鉤,是不可能的任務!因此建議政府採取一個變通的辦法:先大膽將外勞比例從一成五提高到五成,再由工業區官員與廠商代表共組管理委員會,自行引進外勞,薪資每月二百美元自動匯入國外該外勞的帳戶,往返機票、食宿、勞保建保、運動、娛樂、洗衣等生活必須均由管委會負擔,「基本工資」扣除以上費用則為佣金,再按比例回饋給廠商。如此一來不違反現行制度,勞工成本下降三成,估計至少有一萬家台商回流,一家企業平均有員工一百人,就創造了一百萬個就業機會,五十萬本勞重獲工作。

       提升台灣國際競爭力才是當務之急,有了國際競爭力台商與外資才會在台灣投資。因此趕快著手規劃,盡快推出新的振興經濟方案,當台商與外資陸續大量湧進時,就會一掃過去陰霾,讓台灣重新看到希望,也一定會進一步為台灣創造第二次經濟奇蹟!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2007年4月28日 星期六

請陳明通反駁陳雲林

 自由廣場   2007. 4. 28.

 


        陳雲林二十四日在北京表示,保護台商投資合法權益「還」存在不少問題,似乎隱約表示也已解決不少台商權益受損問題,這是天大的謊言,因為從來沒有一個受害台商案件得到公平處理的。

        解決台商受害案件的第一個法寶是拖時間,也是最有效的辦法,時間拖得愈久問題愈好解決,重慶台商副會長鮑揚波商業大樓侵占案,至今已十年了,他每個月至少去一次大陸,有時是開庭打官司,大部分時間是找關係以期討回公道,至今已經花費超過一千五百萬新台幣。請問有幾個台商禁得起這樣的折磨?即使你有財力也未必有精力這樣持續耗下去。所有的案件最後都是不了了之。

        第二個法寶就是找藉口。開始的時候認為台商受害案件頻頻發生,是因為沒有一套保護台商的法律,因此在一九九四年公布「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但是台商受害案件並沒有因此減少,五年後國台辦認為是法律訂得不夠詳細,無法發揮應有的效力,因此在一九九九年公布「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這樣就能保護台商權益嗎?當然不能,但可以抵擋並拖延時間。二○○三年「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成立」,受害台商案件陸續曝光,國台辦只好另尋藉口,認為國台辦經濟局下的台商經濟糾紛處層級太低,在吳儀副總理、商務部薄熙來部長、國台辦陳雲林主任的共同提議下,於二○○五年成立了「台商投訴協調局」。諷刺的是「台商投訴協調局」成立後二年,陳雲林卻又提出要「適時修訂台胞投資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修法、提高處理單位層級交叉運用,台胞真好騙。

        第三個法寶是說謊。去年六月「台商投訴協調局」唐怡局長接受台灣媒體專訪,他說「台商投訴協調局」成立不到一年,受理案件超過二千多件,結案率高達百分之七十五到八十。但當記者問到本協會所提約三十個案件處理情形,他的答復是「目前核查工作近尾聲」,卻不敢說辦成任何一個案件。根據國台辦統計,自二○○二年以來,台胞投訴案件累計達一○九六六件,已辦結九五二六件,結案率為八十六點二%,騙誰?請問我們的陸委會,你同意這個數字嗎?為何保持沉默?

        陳雲林還說,目前台商投資合法權益保護存在的一些問題,是台灣當局對投資中國大陸採取禁止和限制性經貿政策所造成的。要知道中共的頭頭個個敢說謊,積非成是以混淆視聽。陳明通主委該開個記者會說說話吧!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  理事長)

2007年4月19日 星期四

增加外勞 台商回流 全民受益

自由廣場  2007. 4. 19.

 


       台灣勞工陣線理事 張烽益 先生及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施朝賢 先生對拙作「外勞政策保障不了外勞」的批評。施理事長引用的數字有誤,新加坡的外勞稅(施文之就業安定費)可能加了二次,而台灣的安定基金二千元卻漏掉了。現僅回應張烽益理事的觀點與質疑。

       如果台灣雇主管吃管住,外勞每月能夠淨賺一百美元,有很多外勞都願意來台工作。外勞自己滿意這樣的薪資,外勞的家庭因而改善生活,外勞的母國因外匯收入而有錢建設國家。在外勞、外勞家庭及外勞母國都滿意的情況下,何來剝削?
 
       外勞來不來台工作,是市場的供求關係,由市場機制決定,任何人都不能改變。當政府強迫台灣雇主付出五百美元的「超額」工資,外勞會拚命希望擠進台灣的勞工市場,在求過於供的情形下,付出高額佣金就成了必然的結果,這不就是現狀嗎?「嚴格管制並淘汰一些惡質的仲介業者」是無濟於事的。由於供求之間的巨額差價,也鼓勵偷渡人口來台。在二○○六年世界人權報告中,美國列舉台灣四大人權缺失,其中兩項「販運人口、虐待外籍勞工」與外勞、本勞工資不能脫鉤有關。

       張理事憂心忡忡:「引進月薪三千元的外勞?如此一來台灣外勞人數不從現行的三十四萬,提高到一百萬人才怪?」那又有什麼不好呢?如此一來,以中國為工廠而行銷全世界的台商,不但沒有必要去中國投資,已在中國的台商也會搶著回來。

       張理事同時質疑:「那這樣的『台商回流』所造成的『經濟成長』,到底是誰受益?」如果有一萬家台商回來投資(有七萬家台資企業在中國),就會創造一百萬個就業機會,直接受益者當然是本勞,無論是新入職場的年輕人或被裁撤的中年失業者,都能充分就業;投資增加,政府的稅收增加,「大溫暖」才能落實;大量台商回流及外勞進駐,帶動各種相關行業,促使地方繁榮;當然台商也是受益人,倒不是企業主回台能賺得更多,而是在台灣法律的保護下,企業主至少賺得安心,企業也因此能經營得更踏實。因此,「台商回流」所造成的「經濟成長」是台灣全民受益。

       至於台灣未來要發展什麼產業?政府、學界、產業界可以慢慢研究,這與「外勞與本勞工資脫鉤」以留住現有產業的訴求並不衝突。現在勞工在乎的是:能否找到工作?其次才是找到高薪水的工作。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2007年4月12日 星期四

外勞政策保障不了外勞

自由廣場  2007. 4. 12.

 


        當產業界呼籲「本勞工資與外勞工資脫鉤」時,政府的標準答案是:台灣曾與國際勞工組織簽約,不能違約;台灣是WTO會員,不能違規;民進黨以人權立國,不能歧視外國勞工。姑且不論是否真的違約、違規、或歧視外勞?且看在現行的制度下,外勞人權真的受到保障嗎?

        「基本工資」訂定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勞動者家庭的基本生活,外勞在其母國工作所得每月遠低於一百美元,如果台灣雇主付給他們二百美元,不但保障外勞家庭的基本生活,二年下來還能發筆小財。可是台灣政府要求雇主必須付出五百美元(必須超過基本工資一五八四元新台幣)聘用外勞,政府的善意會使外勞收入倍增嗎?不會!

        外勞願意接受的所得與台灣雇主必須付出的薪資有很大的差距,二年下來高達二十萬元新台幣,為了消化這筆錢,要求外勞在國內付佣金,第一年每月付一千八百元,第二年每月付一千七百元,二年總共四萬二千元,仍然無法消化這個差額,因此要求外勞在國外付出三千美元上下的「國外佣金」,高捷外勞因是三年期又加班機會多的工作,因此要求外勞付七千美元的「國外佣金」。

        外勞在來台前,就背負起巨額的債務,第一年的工資全部要用來還債,萬一工作不適應,或者發現被雇主剝削,甚至於被雇主虐待,都得忍氣吞聲,怕得罪雇主而遭到遣返。只有在忍不下時才會反抗或逃亡。這與「不能歧視外國勞工」的初衷,有天壤之別!

        怕被遣返而負債是逃跑的原因之一;第一年白做工、第二年才真正賺錢、第三年想再多賺一點,是逃跑的原因之二。雖然政府採取重罰,非法外勞一旦被抓,罰雇主七十五萬元(以前是十五萬元),外勞立即被遣返,但是非法外勞的人數仍高達二萬,是執法不力?還是政策錯誤?外勞被抓到時,往往搏命掙脫,跳樓摔死、摔成重傷大有人在,摧毀了多少個外勞家庭,我們能讓這樣的悲劇一再上演嗎?

        為了國家形象,政府不讓「本外勞工資脫鉤」,不惜倍增國人請外勞幫傭的費用,高價外勞也斷送台灣產業競爭力,迫使台灣產業外移,這樣的犧牲換來的是美好的國家形象嗎?美國二○○六年對世界各國的人權報告中,對台灣人權列出四大缺失:「官員腐敗、對婦女施暴和歧視、販運人口、虐待外籍勞工」。

        我們的外勞政策還不應該盡快徹底檢討嗎?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2007年3月29日 星期四

台灣逼英特爾去大連

自由廣場  2007. 3. 29.


   
        近日,兩則報導令我感慨萬分。一是台灣婦女的勞動參與率低得嚇人,居東亞四小龍之末;另一是英特爾在大連投資二十五億美元成立十二吋晶圓廠案塵埃落定。
 
        內政部「人口政策白皮書及實施計畫」最新研究報告指出,台灣婦女的勞動參與率約為四十七.五%,與美國六成、亞洲其他三小龍國家超過五成相較,敬陪末座。台灣已婚婦女生育後,如果想恢復工作,就必須將小孩交給保母照顧,其費用近二萬元,與婦女平均工作所得相差不多,因此多半選擇離職去照顧小孩。可是在新加坡就不一樣,在政府不介入下,可以請到六、七千元的外勞保母,還可以向政府領取育兒津貼,每個小孩每月可領新台幣七千五百元。這可以解釋台灣婦女的勞動參與率偏低的主要原因,也可以解釋台灣小孩出生率,為何會淪為全世界第二低的國家,台灣婦女不是不想生,是不敢生,因為養兒育女負擔過重。
 
        英特爾 三月二十六日 正式在北京與大連市簽約,成立十二吋晶圓廠,使用九奈米技術(美國政府同意二○○九年時可以在中國使用),預計三年後開始生產時,將可能引進更先進的六五奈米技術。反觀台灣,最近才勉強同意開放.一八微米製程,比起九奈米製程已經落後了兩個世代,台灣半導體製造業如何面對未來的競爭?台灣政府如何做好「積極管理」?這都將是無解的兩難課題。
 
        英特爾為什麼要去中國設廠?因為它的客戶都已經在中國設廠製造了!這些台灣的PC板廠、電腦組裝廠、電子廠等,在出走前都發出警告,懇求政府解決產業缺工問題及喪失競爭力問題,仁寶陳總還撂下狠話:「不讓我們去中國投資,就將外勞與本勞的工資脫鉤,否則就是麻木不仁!」可惜執政黨就是聽不進去。如果當初這些上、中、下游廠商都能留在台灣,台灣早已成為電腦的生產王國,英特爾要投資設廠的地方應該是台灣!怎麼會是中國呢?
 
        大禹治水,疏導重於圍堵。圍堵只是治標的方法,「積極管理」只能暫緩產業外移的速度,卻無法改變產業外移之趨勢。疏導才是治本之道,引進「低」成本的外勞,才能根絕產業外移的誘因。中國的磁吸效應不可怕,可怕的是政府不知反省、不敢面對現實、沒有智慧判斷,最後當然也沒有勇氣改革了!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2007年3月9日 星期五

台商陸況調查的不同啟示

自由廣場  2007. 3. 9.

 


        全國工業總會「台商陸況調查」報告顯示,假如兩岸開放直航,有超過四十五%的受訪台商表示將增加對中國投資,卻只有二十三.二%的受訪台商將增加對台灣投資。換句話說,增加對中國投資的台商比增加對台灣投資的台商高出一倍,為什麼?

        受訪台商也認為到中國投資會比在台灣投資遭遇更多困難,譬如:「海關手續繁雜、巴結高官之交際費用太高、中方信用普遍欠佳、銀行借款不易、中方缺乏履行合約誠意、電力通信與運輸設備不足、當地市場不易開拓、地方政府行政干預、勞資糾紛」等等諸多問題,但仍然表示,未來一年內一定或可能增資者佔二十.八%及三十一.四%,中國磁吸魅力如此強大,為什麼?

        貴報社論提出「大吸小」的磁吸理論,並以日本「本州」與「四國島」及台灣本島與澎湖為例說明。四國島土地只有本州十二分之一,與本州只隔狹小的瀨戶內海,後來搭建了三座大橋,方便的交通反而使四國島更多的人口流向本州,而四島國成了日本經濟之邊陲地區;澎湖的土地面積只有台灣本島之二百八十三分之一,民國六十六年馬公航空站開航,方便的交通使澎湖人紛紛到台灣本島謀生,澎湖人口也由過去的十三、四萬人滑落至當今的九萬多人。結論是大小兩者間之經濟往來只會產生大吸小的磁吸效果,小的一方終極成為邊陲,因此認為對中國直航會造成台灣邊陲化。

        這樣的推論是否正確?我認為若以四國島及澎湖為例,人口是向繁榮的都市移動,而不是向土地大的地方移動,因為都市就業機會多,民眾嚮往多采多姿的都市生活。而滯留於中國約百萬餘台灣人,大部分都是台商,與上述人口移動的原因完全不一樣,他們因在中國設廠而必須留下來經營,設廠為的是那裡有便宜且充斥的勞工。因為去的是老闆、經理、技術人員,百萬高消費群的離去,當然造成台灣消費萎靡不振。

        民進黨政府曾提出各種經建計畫,但都不能留住台商。貴報強調「除非做好對中國之『積極管理』,一切都將徒勞無功。」但是資金出走的方法太多,防不勝防,因此我認為做好『積極管理』是不可能的任務,如其治標,不如治本,大量引進外勞,根絕去中國的誘因。因此,挽救台灣經濟的藥方是:先將外勞比例提高為一比一,產業自行引進外勞;進一步,再讓外勞工資與本勞工資脫鉤。唯有對症下藥,台灣經濟才能浴火重生。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  自由廣場刊出的文章有部分刪減

2007年3月1日 星期四

基本工資調整時機/三輸一贏 VS. 三贏一輸

自由廣場  2007. 3. 1.


 
        農曆年過後三個月內,勞委會李應元主委將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希望能提高十年未調的基本工資,為了照顧廣大的弱勢勞工,誰也不敢反對。但是若貿然調高基本工資,而沒有其他配套措施,恐怕勞工階級未蒙其利反受其害。
 
        基本工資在一九九七年最後一次調整為一五八四元以後,就不動如山,為什麼?因為這十年間產業大量外移中國,造成台灣經濟萎靡不振,政府雖然提出各種經濟振興方案,都無法有效吸引新的投資,或減緩產業外移的速度與數量,在這種情況下,政府與工會團體也不得不相忍為國,不敢再提出調整基本工資的議題。
 
        那為何現在要考慮調高基本工資?難道經濟景氣復甦了嗎?當然沒有,因為不久前經濟部才宣佈,台灣經濟進入最不景氣的藍燈區。也許是為了年底選舉,討好四百二十四萬勞工,如果調高基本工資能使勞工受惠,能改善貧富差距,又能贏得選舉,那是高招!就怕調高基本工資會先傷害以外銷為主的中小企業,造成部分企業關門歇業或外移中國,勞工也許獲得一時加薪的喜悅,卻可能面對長期失業的痛苦。如果政府不顧一切硬幹,勞方、資方與政府肯定都成輸家,唯一的贏家是外勞仲介及其背後的特權,因為提高了與基本工資掛鉤的外勞工資,外勞工資表面上增加了,實質外勞所得不會增加,增加的是包裝成外勞佣金的特權利益。
 
        如果調高基本工資只是敢說而不敢做,弄巧成拙的結果必定造成反彈,長期支持民進黨的勞工選民未必會含淚投下他們的選票。但是,如果在調高基本工資的同時,一舉將外勞工資與基本工資(一五八四元)脫鉤,外勞實質所得(約六○○○元)並沒有改變,只是將不合理的佣金轉為提高本勞的工資。這樣做資方沒有損失,勞方長期壓抑的工資得以調高,實為兩全其美。
 
        政府如果有智慧與膽識更進一步把產業外勞占總勞工的比例從十五%提高到五十%,勞動成本因而大幅減低,產業將大大提高國際競爭力。目前在台灣的產業就不必外移,在中國的台商也才能真正回流。
 
        外勞工資與基本工資脫鉤及大量引進外勞,就能改變台灣產業不斷出走的現況,勞方、資方與政府都成了贏家,唯一的輸家是中國,難道這不是民進黨希望達到的目標嗎?為何至今都聽不進去呢?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2007年2月22日 星期四

台灣接單 海外生產

自由廣場 2007. 2. 22. 

                                      


        過去幾個月來外銷訂單屢創新高,但國內的生產工廠卻紛紛關廠,員工抗議示威從未間斷,國內製造業萎縮已是不爭事實,去年台灣接單海外生產(主要指中國)的比重已達百分之四十五的最高水準,是禍是福?
 
        經濟部認為:「台灣經濟歷經幾十年發展,正面臨結構轉型,廠商基於全球佈局及成本考量,移往大陸或其他海外地區繼續發展,是發展過程中正常現象。」因此沒有什麼好緊張的,只要台灣做好「產業升級」與「產業創新」就好,經濟部也正積極研擬制定「產業基本法」,做為發展的大政方針。
 
        國、親、新等在野黨一向主張三通及全面開放,認為製造業移往中國是世界的趨勢,建立台灣為「亞太營運中心」,集中力量在研發、創新及行銷,這就是所謂的「全球布局,根留台灣」及「兩岸合作,共創雙贏」的目標。
 
        民進黨政府的政策正確嗎?國、親、新等在野黨的主張可行嗎?
 
        產業外移已造成大量失業、中上游相關產業萎縮、稅收銳減、經濟蕭條、治安敗壞,這是我們付出的代價。換來卻是:產業外移中國創造了中國的經濟崛起,使其更有實力打壓台灣,排擠台灣參與國際上的活動,因此絕不是兩岸「共創雙贏」的結果,而是中國大贏、部分成功台商小贏、台灣全盤皆輸的結局。
 
        我們必須更要認清一個事實:產業外移後,原本政府可以收到的公司營所稅也都很難收到了。因為工廠外移的企業都會在低所得稅或免稅的第三地(如香港、新加坡、開曼、威京、百慕達群島)另設公司,將大部分利潤留在第三地,譬如售價一百元但有十元純利的產品,用第三地所設的公司以九十一元的價格下單給台灣,台灣公司只有一元利益,九元的利益留在第三地,企業獲利並沒有減少,但政府所能抽到的營所稅就大大減少。更有一些企業乾脆不經過台灣交易,連營業稅及營所稅也都不用繳了。因此產業外移有百害而無一益,等同慢性自殺。
 
        製造業移往中國難道是台灣唯一的選擇嗎?絕非如此!只要將本勞與外勞薪資脫鉤並大量引進外勞,產業就能在台灣蓬勃發展 ,產品創新、生產技術、經驗累積等均可留在台灣,而不是去中國培養競爭對手,自斷台灣生路。台灣明明可以獨享經濟利益,為什麼要作踐自己去搞兩岸雙贏呢!
 
        請放下統獨爭議吧,好好想想怎樣挽救台灣經濟!再吵下去,企業與人才全走光了,台灣經濟勢必垮掉,中共併吞台灣將不費吹灰之力,到那時朝野政黨將如何面對台灣人民!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2007年2月9日 星期五

營救與狼共舞的台商 !

        林濁水先生的「減輕與狼共舞的危險」倒是說明了兩件事實。

        一是,投資中國確實使中小型企業成長為大企業。他以鴻海為例,這些都是不爭的事實。
 
        既然西進中國成就了這麼多企業,賺了這麼多錢,西進似乎是一條正確的路!但是我們要問:台灣政府的稅收有增加嗎?台灣老百姓的收入有增加嗎?兩岸關係因台商的投資而變得和緩了嗎?答案顯然都是負面的,不但如此,因為產業外移中國,台灣還付出慘痛的代價:國家稅收不增反減;國民所得停滯不前,但因貧富拉大,多數人生活大不如前;失業與自殺人數增加;經濟蕭條與治安敗壞等等。

        二是,過去的「戒急用忍」政策及現在的「積極管理」政策都沒有發揮效應,這點林先生也說對了:「在電子業大舉西進前,我們可以談『要不要與狼共舞』,目前則是那些阻止與狼共舞的手段都失敗了,因已經在與狼共舞了。所以現在要做的是在這樣的現實下,怎樣透過政策上的努力來減輕與狼共舞的危險,而不是繼續用無效的方法來中止與狼共舞。」但怎樣「減輕與狼共舞的危險」?林先生卻沒有給大家一個明確的答案!

        要「減輕與狼共舞的危險」,除非把土狼變紳士,不然只有一個法子,就是不要與狼共舞!電子零組件和組裝業西進的主要原因,就是中國有大量並廉價的勞工。如果我們政府有決心面對問題,就能將外勞與本勞的工資脫鉤,那投資中國的優勢頓失,有了更具國際競爭力的投資環境,台商不但不必離鄉背井去中國設廠,即使已在中國的台商也才有回來的意願。還記得當日月光測封公司將被外資收購時,仁寶電子陳總經理忿忿不平地說:「不讓我們去中國投資,就將外勞與本勞的工資脫鉤,否則就是麻木不仁!」

       狼永遠是狼,不管你釋出多少善意,與狼共舞最後必定被狼吃掉!與其追求「減輕與狼共舞的危險」,不如營救與狼共舞的台商!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2007年1月6日 星期六

根留台灣還是禍留台灣?

自由論壇 2007. 1. 6.



      「西進中國,根留台灣」是正確而可行的經濟政策?還是欺騙人民、麻痺自己的無奈託辭?

        傳統產業出走,剛開始時都是勞力密集的產業,以成衣業為例,先走的是縫紉工廠,這是雙贏的策略,因為台灣可以供應布料。到後來織布廠、染整廠、助劑廠、紡紗廠、化纖廠及化纖原料廠全都走了,留下的是空的廠房及失業工人。其他傳統產業也一樣,下中上游一串一串的移往中國,政府無動於衷,認為這是產業轉型的正常現象,要求台灣傳統產業轉型及升級,至於如何轉型?如何升級?那是產業本身的問題。

        科技產業出走,剛開始時也都是勞力密集的產業,以電腦業為例,先走的是組裝廠,台灣供應主機板及零組件。到後來電路板廠、電阻廠、電容廠、電池廠、微馬達廠及晶圓廠也全都走了,一如傳統產業一樣,下中上游成串出走。政治人物及學者專家認為製造業移往中國是趨勢,台灣應該專注於研究、發展、行銷及營運就好,這叫做全球布局,是贏的策略。

        這樣的策略可行嗎?至少研發是離不開生產的,生產過程所發生的問題往往是改進或發明的開始。行銷及營運為什麼一定會留在台灣呢?接近生產地豈不是更容易管理嗎?所以,不要再自欺欺人了,已經有很多的台商把研發及營運總部移往中國。

        全世界有這樣的一個國家嗎?把自己國內幾乎全部的工廠移植到另一國家,卻認為這樣做會把自己的國家發展得更好,會為人民帶來更多的利益?更不要說這個國家(中國)處心積慮地要消滅我們(台灣)。

        不到二十年的光景就已經得到證實,雖然西進創造了很多台灣富豪及世界級的大企業,但是賠上的是整體台灣:政府債台高築,人民越來越窮,年輕人沒有未來,自殺、詐騙、搶劫層出不窮。

        但是能阻擋西進嗎?不能!「戒急用忍」、「積極管理」均無法阻擋西進!○.一八微米製程的晶圓廠、三通、輕油裂解等石化廠的西進,也是遲早的問題。因此在批「蘇修路線」的同時,想一想我們是如何把自己逼上這條死路,不要老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要找出真正的病因。

        病因就是政治干預了經濟,只要政治抽手,經濟就能自由運作。當企業缺乏勞工時,就讓企業自行引進外勞,政府只要做好配套措施,以確實保護好本國勞工的福祉,本勞與外勞不但不對立,而且是可以相輔相成的。企業有了廉價且充沛的勞力支援,就不會出走了,所有的問題都將化為烏有,台灣的局面也就從此改觀。

        這樣的政策操之在我,比阻擋西進要容易得多,有什麼理由不做呢?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