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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11日 星期五

反分裂法的謊言與暴力

 〈2005. 3. 11.〉

 

        三月八日中共人大開始進行審議的反分裂法,對曾經在中國投資而無辜受害的台商來說,只是更進一步看透中共政權的本質是建立在謊言與暴力之上。

天大的謊言

        反分裂法第十條是這樣寫的:「依照本法規定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並組織實施時,國家盡最大可能保護台灣平民和在台灣的外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及和其他正當權益,減少損失;同時,國家依法保護台灣同胞在中國其他地區的權利和利益。」該條法文就如過去公佈的【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一樣,表面上充滿善意,極盡保護之能事,但事實上說的與做的完全是兩碼子的事。在中國台商權益被侵占、台商事業被掠奪的案件層出不窮,件件都是違反中國商業法、民法、刑法及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但是卻沒有一個台商能夠依法討回公道的。胡錦濤上台以後,發表充滿善意的對台政策,「要深入貫徹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方針,」及「凡是有利於台灣人民的利益,我們都要全力推動。」可是兩年來本協會受理諸多受害台商的指控,曾不斷透過各種「合法」管道和媒體,多次呼籲中共應盡快處理台商受害案件,合理的賠償受害台商損失,但是到目前為止,中共的當權機構仍然是相應不理。這說明過去公佈的【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只是為了解除台商投資戒心的障眼法,而胡錦濤總書記的善意喊話也不過是統戰宣傳的新招數吧。因此,台灣人民是不會再被騙了,反分裂法第十條只不過是另外一個天大的謊言。

蠻橫的暴力

        三月八日中國時報的最新民調顯示:台灣民眾贊成愈快統一愈好僅占1.2%;先維持現狀再統一占10.2%;永遠維持現狀占48.7%;先維持現狀再獨立占14.2%;愈快獨立愈好占4.1%。這不是已經明白表示台灣人民現在不願意、未來也不願意與你上床〈統一〉,換句話說,反分裂法第八條「和平統一的條件完全喪失」已經成立,你們是否現在「得採取非和平方式」解決?

        我認為蠻橫的暴力只會使兩岸越行越遠,中共的領導人實在應該好好反省,努力改頭換面,讓政治變得民主一點,社會變得自由一點,懂得尊重人權,加速力行法治,兩岸關係自然改善,統一才有可能水到渠成。而不是依〝法〞霸王硬上弓,即使暴力得逞,換來的不是美好的明天,而是台灣人民世世代代無休無止的歷史罵名。

(作者 - 高為邦,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  理事長)

【投保法】破產!【反分裂法】誰信?

 〈自由時報  2005. 3. 11.〉


        反分裂法第十條是這樣寫的:「依照本法規定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並組織實施時,國家盡最大可能保護台灣平民和在台灣的外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及和其他正當權益,減少損失;同時,國家依法保護台灣同胞在中國其他地區的權利和利益。」該條法文就如過去公佈的【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一樣,表面上充滿善意,極盡保護之能事,但事實上說的與做的完全是兩碼子的事。

        在中國台商權益被侵占、台商事業被掠奪的案件層出不窮,件件都是違反中國商業法、民法、刑法及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但是卻沒有一個台商能夠依法討回公道的。

        胡錦濤上台以後,發表充滿善意的對台政策,「要深入貫徹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方針,」及「凡是有利於台灣人民的利益,我們都要全力推動。」可是兩年來本協會受理諸多受害台商的指控,曾不斷透過各種「合法」管道和媒體,多次呼籲中共應盡快處理台商受害案件,合理的賠償受害台商損失,但到目前為止,中共的當權機構仍然是相應不理。胡錦濤總書記的善意喊話早已變成統戰宣傳,【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也已變成了可以瞞人耳目的遮羞布!

(作者 - 高為邦,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  理事長)

反分裂法的謊言與暴力

 三月八日中共人大開始進行審議的反分裂法,對曾經在中國投資而無辜受害的台商來說,只是更進一步看透中共政權的本質是建立在謊言與暴力之上。
天大的謊言
反分裂法第十條是這樣寫的:「依照本法規定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並組織實施時,國家盡最大可能保護台灣平民和在台灣的外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及和其他正當權益,減少損失;同時,國家依法保護台灣同胞在中國其他地區的權利和利益。」該條法文就如過去公佈的【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一樣,表面上充滿善意,極盡保護之能事,但事實上說的與做的完全是兩碼子的事。在中國台商權益被侵占、台商事業被掠奪的案件層出不窮,件件都是違反中國商業法、民法、刑法及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但是卻沒有一個台商能夠依法討回公道的。胡錦濤上台以後,發表充滿善意的對台政策,「要深入貫徹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方針,」及「凡是有利於台灣人民的利益,我們都要全力推動。」可是兩年來本協會受理諸多受害台商的指控,曾不斷透過各種「合法」管道和媒體,多次呼籲中共應盡快處理台商受害案件,合理的賠償受害台商損失,但是到目前為止,中共的當權機構仍然是相應不理。這說明過去公佈的【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只是為了解除台商投資戒心的障眼法,而胡錦濤總書記的善意喊話也不過是統戰宣傳的新招數吧。因此,台灣人民是不會再被騙了,反分裂法第十條只不過是另外一個天大的謊言。
蠻橫的暴力
三月八日中國時報的最新民調顯示:台灣民眾贊成愈快統一愈好僅占1.2%;先維持現狀再統一占10.2%;永遠維持現狀占48.7%;先維持現狀再獨立占14.2%;愈快獨立愈好占4.1%。這不是已經明白表示台灣人民現在不願意、未來也不願意與你上床〈統一〉,換句話說,反分裂法第八條「和平統一的條件完全喪失」已經成立,你們是否現在「得採取非和平方式」解決?

我認為蠻橫的暴力只會使兩岸越行越遠,中共的領導人實在應該好好反省,努力改頭換面,讓政治變得民主一點,社會變得自由一點,懂得尊重人權,加速力行法治,兩岸關係自然改善,統一才有可能水到渠成。而不是依〝法〞霸王硬上弓,即使暴力得逞,換來的不是美好的明天,而是台灣人民世世代代無休無止的歷史罵名。(自由時報200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