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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27日 星期四

小利、小惠、大陷阱

高為邦
自由時報2006.4.27.

在國共「兩岸經貿合作論壇」 四月十五日 閉幕前,中共國台辦〈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陳雲林主任宣佈:「促進兩岸交流合作,惠及台灣同胞的十五項政策措施」。媒體以「十五大利多」爭相報導,連前主席也表示成果比預期的更好。真是如此嗎?經過仔細分析,發現只有一項利多,卻有兩大陷阱,剩下的十二項頂多算是小惠。

十二項小惠

去年中共宣佈台灣18種水果零關稅銷中國,曾喧騰一時並造成朝野分歧及果農反彈,一年後檢討只不過多賣了130萬美元,現在再增加四種水果〈政策措施一〉,再多賣30萬美元,算得上利多嗎?開放11種蔬菜〈政策措施二〉,其中那一種蔬菜中國沒有或價錢比台灣貴?是小白菜、青江菜、花椰菜?還是絲瓜、苦瓜、胡蘿蔔?開放了僅占總產值4%8種冷門水產〈政策措施三〉,而台灣強項的鮪魚、石斑魚、虱目魚、鰻魚及台灣鯛卻未被列入,因此我實在看不出施惠的誠意何在?

台灣水果、蔬菜及水產銷中國,在原則上是窒礙難行的,所以頂多是個「小生意」,為了「小生意」組團來台採購〈政策措施五〉,除了搞宣傳外,還有其他意義嗎?為了這點「小生意」設立台灣水果集散中心,免第一年租金〈政策措施六〉,好大的利多!既是「小生意」,運輸費就不大,過路過橋費更微乎其微,還只免〝部分〞過路過橋費〈政策措施七〉,豈不怕貽笑大方?

承認台灣高等學校的學歷〈政策措施八〉;開放台灣民眾參加報關員考試〈政策措施十一〉;讓在中國取得醫學專業學歷、考取醫師資格的台灣學生,可註冊後執業;台灣醫生經申請許可後可短期行醫〈政策措施十五〉。凡此種種,頂多是在台灣經濟持續沉淪下去,提供少數台灣人一個就業機會罷了,何其諷刺!

剩下的三項小惠對中國比對台灣更有利。增加開放瀋陽、大連、成都為台胞簽注點〈落地簽證〉〈政策措施十〉,為了方便更多台胞去消費;對台灣民眾提供好的醫療服務〈政策措施十二〉,當然也會有更貴的收費;開具適當收據可以向台灣健保局請款〈政策措施十三〉,只是讓健保局多一個錢坑。

兩大陷阱

在廣東省、廣西省設立兩個「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在福建省、山東省設立兩個「台灣農民創業園」〈政策措施四〉,這是利誘台灣農民的餌,取得台灣的農業技術才是目的。在政府「積極管理」政策下,真能擔保不讓農業技術外流嗎?

在「投資中國 你必須知道的陷阱」書中,我一再強調千萬不能搞合資,合資就等於引狼入室,你若是小股東,中方當然可以把你吃得死死的,最後讓你一無所有;你若是大股主導經營,中方也可以將你掃地出門,更甚至於把你打入大牢,這樣的案例實在太多了!想去中國以合資方式開醫院〈政策措施十四〉的台灣朋友,你們必須三思呀!

一大利多?

開放大陸民眾來台旅遊〈政策措施九〉是唯一的利多政策,但與歐美有別,台灣接待的旅行社必須經過中國有關單位的確認,施惠還不忘統戰。在兩岸旅遊業長期不對比的情況下,即使來台人數達到一千名〈陸委會初期計劃的上限〉,也只回饋了十分之一,能算得上一個大利多嗎?

我們不得不佩服中共的統戰功力,他們能將一個遲來的利多加油添醋,再暗藏兩個陷阱,包裝成「十五項大利多」的大禮,讓媒體隨之起舞,讓國民黨喜出望外,讓民進黨驚慌失措,讓我們老百姓感慨萬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