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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6日 星期六

你要到江西送死嗎?


2014-07-26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799144
◎ 高為邦
王企是台灣《春秋寶島》雜誌發行人,一九四九年隨政府撤退來台時,太太與兒子王殿棕沒有出來。一九九○年初江西廬山區書記周雍強,鼓勵王殿棕遊說王企回鄉投資。一九九二年十二月,王企以當年的八十萬美元成立了「廬台房地產公司」,由王殿棕擔任董事長。
公司成立後短短四年間,陸續開發了九江市體育館、騾絲山、老馬渡等三處綜合大樓及蓮花洞、通遠、廬岳、高山廟、鐵佛寺等五群別墅區。並取得了三百餘畝土地,計畫開發別墅二百餘棟,竣工一百餘棟,資產暴增十倍,但同時引來豺狼虎豹的眼紅。
一九九三年在地方書記及各級長官鼓勵下,向台胞眷屬集資五百萬人民幣,年息廿%,後來遇到中共突然發布「宏觀調控」緊縮銀根,立即遇到周轉不靈付不出利息,同時也付不出一二三萬人民幣的工程款,但全部債務才二百多萬人民幣。在廬山區書記周雍強運作下,公安局於一九九六年九月將王殿棕及其妻兒等七人全部逮捕,然後將公司資產迅速賤賣給周雍強親友。王企抑鬱氣死!
一九九八年七月卅日以「非法集資罪」判王殿棕八年徒刑,但這是違反刑事不溯及既往之規定,「非法集資罪」是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訂定的。
王殿棕在中共黨官處心積慮的掠奪下,最後落得兩袖清風含恨而死。他的家人如今仍在中國,小女兒在部落格透露一家四口擠在卅元人民幣月租的廉租房裡生活,王企八十萬美元投資害慘了他兒子一家!
台胞張遵義一九九四年在江西九江廬山山腳下買了一棟王殿棕蓋的別墅,二○○三年才完工並取得房產證,以後每年在此居住半年時間,不在時請人照顧,多年來都相安無事。可是,二○一○年五月底回去時發現門鎖被換掉,房屋已經住了別人,他向公安報案無效,台辦人員要他循法律途徑討回公道,從此他陷入找關係、打官司、上訪、請願的悲慘人生,四年都過去了,他現在已八十二歲,不知道能否盼到正義來到的一天!
每省中共官員來台灣都一樣,交朋友做統戰,招商投資,但是強衛書記你想想,這只是我講的一個故事,還有廖宜錦龍南公園案、南昌喜萊登酒店等案, 雖然都是以前的案子,但你現在是江西書記,總得給個說法吧,不然誰還敢去江西投資呀!
(作者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2014年7月10日 星期四

【專文】高為邦:要中共吐出掠奪所得?比登天還難!

【專文】高為邦:要中共吐出掠奪所得?比登天還難!
受害台商黃錫聰(圖片:新聞翻攝)
台商黃錫聰等到福建省泉州地區石獅市投資1200萬人民幣,購地37畝,建廠三千坪,設立閩達摩托車有限公司。後來在種種不利因素下,還是決定歇業,將廠房租給其他台商使用。 到了2000年發現居然有人能勾結五家銀行,以閩達公司的房產證作為抵押,用偽造的證件、印鑑、簽字訂定合約,貸款一千多萬元人民幣,錢拿走了而債套在台商頭上。
這個冒貸案荒謬的地方很多:閩達公司負責人是台灣人,提出的卻是偽造的香港人證明文件;營業執照也是偽造的,應該是台資企業卻弄成港資企業;簽字的筆跡鑑定是法官委託泉州檢察院做的,鑑定為偽造的;閩達公司的房產證原本是土地局保管,卻無法解釋如何成了銀行抵押品;銀行貸款定性為週轉金,但閩達公司早在貸款前已經正式辦理歇業手續。這些鐵證如山的證據均不被泉州中級人民法院採納,台商與五家銀行的七個冒貸民事官司全部打輸了!
此時台灣母公司才驚覺事態嚴重,所有股東們都無法嚥下這口氣!因此一致決定全力以赴,不惜血本也要爭一個是非!主要工作分兩部份:文宣與上訪。前前後後設計了四個文宣版本,以四張A4大小的銅版紙,兩面彩色印刷,一面說明案情經過,另一面以漫畫方式向胡錦濤與溫家保喊話。總共印了四十萬份,向中國及台灣所有政府單位及民間組織寄發,郵費每月平均約20萬元新台幣,持續四年多,不包括紙張印刷人事等費用,僅郵票花費就有一千萬新台幣!另一個巨大花費就是出差費,去福建打官司溝通一百多趟,去北京上訪請願30多趟,每次去中國包括律師都有5-6人,一次停留時間一星期到十天,為了人身安全一定住五星級飯店,每一次出差費用總在20萬元新台幣!出差費總額就有2600萬元新台幣。如果再把人事費用加加,14年維權花費也已經相當冒貸金額一千萬人民幣!這不是一般中小企業所能承擔的。
經過多年上訪、文宣及其他種種維權活動,到了2007年才開始贏得第一個官司,到2010年3月七個民事官司全贏!
七個民事官司全贏表示銀行貸款與台商無關,被銀行、法院扣押的房產證理應歸還給台商,但卻被福建省台辦扣押,這當然是非法侵佔!當初房產證被扣押期間,泉州市中級法院執行代收租金約七十多萬元人民幣,台商贏了官司代收的租金理應還給台商,因此要求執行回轉,泉洲中院說這筆錢被以前的法官分吃掉了,所以沒錢也無法執行迴轉。
有關台商提出的刑事案件,銀行違法貸款部份於2005年向公安局立案,土地局將台商房產證交他人向銀行貸款及法官瀆職案於2010年向省檢察院立案。至今已九年了,他們卻不偵察、不抓人、不起訴,犯罪者繼續逍遙法外。
2012年兩岸投保協議簽訂後,經濟部投資業務處成立台商聯合服務中心專門處理台商投訴案件,了解閩達公司案情後,認為該案子非常單純,民事已經贏了,刑事也已立案,只是執行的問題,經聯繫後,福建省台辦回覆是:多次通知台商前往領取閩達公司房產證件,但都被拒絕。實際的情況剛好相反,後來經過台商聯合服務中心進一步求證,發現福建省台辦只是以謊言來敷衍台商聯合服務中心,並無誠意歸還閩達公司房產證件,國台辦對福建省台辦的違法行為亦無所作為。現在國台辦與省台辦都惱羞成怒拒接台商聯合服務中心的電話。
當今福建省省委書記尤權正在台灣訪問,不知尤書記對台商黃錫聰的血淚控訴如何交代?他已花費一千多萬元人民幣維權14年,房產證還是拿不回來,掠奪者是誰沒有交代,瀆職與違法官員也沒有受到處份,這不是再度落實我長期的指控:掠奪台商就是中共的政策!

2014年7月9日 星期三

福建台商血淚 請尤權給個交代

2014-07-09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794452
◎ 高為邦
台商黃錫聰等到中國福建省泉州地區石獅市投資一二○○萬人民幣,購地卅七畝,建廠三千坪,設立閩達摩托車有限公司。後來在種種不利因素下,還是決定歇業,將廠房租給其他台商使用。到了二○○○年發現居然有人能勾結五家銀行,以偽造的印鑑簽字貸款一千多萬元人民幣,錢拿走了而債套在台商頭上。
閩達台商於二○○○年一共提出七個民事案,六件冒貸案及一件偽造商標案。但是開始時所有的官司全部打輸了!因為對台商有利的證據法院一概不採納,包括貸款人的筆跡鑑定是偽造的都不採納。其間經過多年上訪及其他種種維權活動,到了二○○七年才開始贏得第一個官司,到二○一○年三月七個民事官司全贏!
七個民事官司全贏表示銀行貸款與台商無關,被銀行、法院扣押的房產證理應歸還給台商,但卻被福建省台辦扣押,這當然是非法侵占!當初房產證被扣押期間,泉州市中級法院執行代收租金約七十多萬元人民幣,台商贏了官司代收的租金理應還給台商,因此要求執行回轉,泉州中院說這筆錢被以前的法官分吃掉了,所以沒錢無法執行回轉。
有關台商提出的刑事案件,銀行違法貸款部分於二○○五年向公安局立案,土地局將台商房產證交他人向銀行貸款及法官瀆職案於二○一○年向省檢察院立案。至今已九年了,他們卻不偵查、不抓人、不起訴,犯罪者繼續逍遙法外。
二○一二年兩岸投保協議簽訂後,經濟部投資業務處台商聯合服務中心了解案情後,認為該案單純,民事贏了,刑事也已立案,只是執行的問題,經聯繫後,福建省台辦回覆是台商拒絕赴閩,接受移交閩達公司房產證件。但經過台商聯合服務中心進一步與福建省台辦及國台辦聯繫,發現福建省台辦只是以謊言來敷衍台商聯合服務中心,並無誠意歸還閩達房產證件,國台辦也知道福建省台辦瀆職但亦無所作為。現在國台辦與省台辦都惱羞成怒拒接台商聯合服務中心的電話。
目前福建省省委書記尤權正在台灣訪問,請問尤書記如何看待台商黃錫聰的案子?他已花費一千多萬元人民幣維權十四年,房產證還是拿不回來,掠奪官員也沒有一個受到處分,這不是落實我長期的指控:掠奪台商就是中共的政策!
(作者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