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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9日 星期三

福建台商血淚 請尤權給個交代

2014-07-09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794452
◎ 高為邦
台商黃錫聰等到中國福建省泉州地區石獅市投資一二○○萬人民幣,購地卅七畝,建廠三千坪,設立閩達摩托車有限公司。後來在種種不利因素下,還是決定歇業,將廠房租給其他台商使用。到了二○○○年發現居然有人能勾結五家銀行,以偽造的印鑑簽字貸款一千多萬元人民幣,錢拿走了而債套在台商頭上。
閩達台商於二○○○年一共提出七個民事案,六件冒貸案及一件偽造商標案。但是開始時所有的官司全部打輸了!因為對台商有利的證據法院一概不採納,包括貸款人的筆跡鑑定是偽造的都不採納。其間經過多年上訪及其他種種維權活動,到了二○○七年才開始贏得第一個官司,到二○一○年三月七個民事官司全贏!
七個民事官司全贏表示銀行貸款與台商無關,被銀行、法院扣押的房產證理應歸還給台商,但卻被福建省台辦扣押,這當然是非法侵占!當初房產證被扣押期間,泉州市中級法院執行代收租金約七十多萬元人民幣,台商贏了官司代收的租金理應還給台商,因此要求執行回轉,泉州中院說這筆錢被以前的法官分吃掉了,所以沒錢無法執行回轉。
有關台商提出的刑事案件,銀行違法貸款部分於二○○五年向公安局立案,土地局將台商房產證交他人向銀行貸款及法官瀆職案於二○一○年向省檢察院立案。至今已九年了,他們卻不偵查、不抓人、不起訴,犯罪者繼續逍遙法外。
二○一二年兩岸投保協議簽訂後,經濟部投資業務處台商聯合服務中心了解案情後,認為該案單純,民事贏了,刑事也已立案,只是執行的問題,經聯繫後,福建省台辦回覆是台商拒絕赴閩,接受移交閩達公司房產證件。但經過台商聯合服務中心進一步與福建省台辦及國台辦聯繫,發現福建省台辦只是以謊言來敷衍台商聯合服務中心,並無誠意歸還閩達房產證件,國台辦也知道福建省台辦瀆職但亦無所作為。現在國台辦與省台辦都惱羞成怒拒接台商聯合服務中心的電話。
目前福建省省委書記尤權正在台灣訪問,請問尤書記如何看待台商黃錫聰的案子?他已花費一千多萬元人民幣維權十四年,房產證還是拿不回來,掠奪官員也沒有一個受到處分,這不是落實我長期的指控:掠奪台商就是中共的政策!
(作者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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