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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日 星期四

「疫苗接種」與「主動賄賂」

高為邦 

天花曾經是人類最嚴重的傳染病,根據文獻記載,在 1718 世紀時,倫敦的死亡人口中,每 10 個人就有 1 個是死於天花,當時唯一的預防方法就是用天花病人的結痂粉末來預防。到了1879年,巴斯德(Louis Pasteur)先從患者身上取出病毒母株,把它的毒性減弱後進行繁殖,再製作成疫苗注入人體內,可以激起個體自然防禦機制,使人體產生抗體,以預防未來可能得到的疾病。目前常用的預防疫苗有白喉、破傷風、百日咳、小兒麻痺、B型流感嗜血桿菌、B型肝炎、麻疹、德國麻疹、腮腺炎等。

傳染性疾病一直都是人類最大的死因,在二十世紀死於天花人數在3-5億,現在天花已經絕跡。可是,即使在廣泛使用疫苗的情形下,每年還是有 1,700 萬人死於傳染性疾病。疫苗的使用在傳染性疾病的預防上比任何其他醫學方法的貢獻都要更大。因為有效,大家都欣然接受疫苗注射,很少人知道或在乎疫苗本身就是病菌。

貪污就是一種社會疾病,漫延開來遍及社會各個層級,形成貪污文化,逼迫人們依循因貪污而形成的各種潛規則,造成官員腐敗,行政效率低落,整個社會沉淪。貪污文化是很難改變的,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六十年,貪污一直是最嚴重的問題,每一個執政者都曾信誓旦旦要消滅貪污,但從未成功過。人民因痛恨國民黨的金權政治,2000年選擇了民進黨執政,但因陳水扁總統涉及貪污,重創民進黨的形象,造成民進黨立委及總統選舉大敗,2008年再次政黨輪替。政黨會記取教訓嗎?貪污會因此而被消滅嗎?當然不會,除非我們能找到消滅貪污的疫苗!

「主動賄賂」就是消滅貪污的疫苗!什麼是「主動賄賂」?簡單的說,就是肅貪單位設下陷阱,向可疑的公務員送錢,交換對行賄者有利的決定。金錢就是疫苗,主動送就是接種,因此主動賄賂就成了疫苗接種。其目的是希望公務員能產生對金錢誘惑的免疫力。實施的初期一定有一些不信邪的貪污者,對賄賂依舊來者不拒,結果被錄音錄影,因罪證確鑿而定罪。將其過程公布並廣為宣傳,假以時日,公務員因怕被抓就會養成「拒收紅包」的習慣。

「主動賄賂」可以幫司法肅清司法界中的少數老鼠屎,才能讓司法真正獨立,不受金錢的誘惑與關說的干擾,重新樹立人民對司法的信心。當司法獲得人民的信賴,無謂的司法纏訟就會大幅減少,司法的品質也就大幅提升,沒有只辦窮人不辦有錢人的流言,也沒有只辦在野黨不辦執政黨的憂慮。司法官將成為社會尊重職業,有如美國一樣,司法有成轉而從政,會成為人民更為信任的政治人物。

「主動賄賂」不但能抓受賄者,也能抓行賄者,沒有行賄者那來受賄者?那如何讓人不敢行賄?先要求所有的公務員,遇到任何人「有可能」向你行賄或關說時,必須向肅貪單位報備。有關單位就會請你配合演出,設下陷阱,讓行賄者或關說者上鉤,將其過程錄音錄影,以求罪證確鑿來定行賄者的罪。公布過程,廣為宣傳,目的在讓其他行賄者不敢輕易行賄。

那裡有問題就向那裡「主動賄賂」,官吏的貪污習慣可以改變,民間送紅包的陋規也可以根除。「主動賄賂」與「疫苗接種」是一樣的原理,都是以毒攻毒,其目的都是要激發本身的免疫力來對抗「賄賂」或「病毒」。

預防疾病勝於治療疾病,預防貪污更勝於追查貪污及懲罰貪污。〈20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