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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8日 星期四

沒有產業 沒有經濟

自由廣場  2008. 2. 28.


        當「大溫暖 大投資」政策提出前,我多次建言:先有成功的產業大投資,才有財力推動大溫暖的福利政策。要想台商回流或吸引外商投資,先得解決產業缺工問題,尤其是具有競爭力的基層勞工。
 
        在2006年中秋節海基會舉辦中國台商協會會長座談會上,我再次呼籲政府,嚴肅考慮將外勞工資與本勞工資脫鉤,大量引進外勞,讓台灣產業重獲國際競爭力,「大溫暖 大投資」政策的近程目標,2009年二萬美元的國民所得,才可以達成。如果當權者當時沒有將我的建言視為嗆聲,並能虛心檢討並接受,五個月後,在立委的質詢下,經建會何美玥主委會驕傲的表示目標既將達成,而不是尷尬的承認,2009年國民所得達到二萬美元的目標是做不到的。
 
        最近行政院開會檢討台商回流的措施與成效,經建會葉明峰副主委表示,台商回流已經逐漸擴大,從20066月到今年1月底,向政府接洽要回台灣投資的廠商超過一百家,總金額約一百億新台幣,若換成一年基礎,要回台投資為六十三億多元新台幣或二億美元,這樣的成績單令人滿意嗎?去年一年投審會批准到中國投資的總金額是九十九點七億美元,兩相比較,從中國回來的投資只是去中國投資的百分之二,這表示台灣資金在嚴重失血!台灣產業還在加速外移!
 
        日前台北市電腦公會理事長王振堂、常務監事宣明智與常務理事陳瑞聰開記者會向兩黨總統候選人呼籲,如果外勞政策與薪資可以鬆綁,外勞比重提升到六成以上,外勞薪資與基本工資脫鉤,就能吸引台商回流台灣。王振堂說,公會內部預估,以會員公司、協力廠商和家屬計算,可影響的投票數在一百萬票以上。
 
        外勞政策鬆綁,僅電腦公會所能直接影響的選票就有一百萬張,那間接影響的選票有多少?因投資環境改善,其他台商產業也能夠回來,就業機會頓時暴增,無論是初入職場的年輕人或中年失業者都能找到工作,因而受惠的選民又何止百萬?國家稅收大幅增加,不論是謝長廷的幸福經濟或是馬英九的十二項經濟建設,才會落實而不淪為空頭支票,受到照顧的弱勢族群能不感動叫好?他們手中的選票可是有數百萬張!
 
        拼經濟豈是一句口號,如果不能排除障礙,改善投資環境,留住台商產業,再多的口水都是沒用的。沒有產業就沒有經濟!提醒兩黨經濟政策智囊團,不要明察秋毫之末卻不見輿薪!不要因為你們的錯誤判斷造成台灣人民的持續痛苦!
 
〈作者 - 高為邦,為臺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註:藍色部分被刪除。

2008年2月21日 星期四

問題在投資環境

自由廣場  2008. 2. 21.



        對中國投資的政策,前國策顧問黃天麟一向主張「戒急用忍」與「積極管理」,認為台灣經濟變壞的轉捩點在於二○○一年的經發會。因陳水扁總統上任不久,擋不住泛藍國會議員、台商、學者及統派媒體的壓力,將「有效開放」改變為「積極開放」,黃顧問認為這是一場不折不扣的「割肉喂虎」秀,為此,臺灣的桌上電腦、筆記型電腦及周邊資訊硬體產業,一夕間由台灣消失。
 
        台灣經濟變壞,民進黨當然要負全責,但錯不在「積極開放」,放任台商西進。錯在沒有改善台灣投資環境,排除台商非西進不可的因素。
 
        依據美國國會的統計,到2005年底為止,全球投資中國的總額是5600億美元,其中一半2800億美元來自臺灣。但經過經濟部核准而投資中國的總額卻只有473億美元,二者數字相差2327億美元,沒有經過政府核准的投資高出經過政府核准的投資約為五倍。換言之,即使民進黨一開始就嚴格執行「積極管理」政策,不核准任何一件投資中國的案件,還是有二千多億美元由第三地轉進中國投資。所以錯不在將「有效開放」改變為「積極開放」。
 
        2005226群策會舉辦【反併吞、護台灣】研討會,為了對付即將訂定的「反國家分裂法」,扭轉西進的熱潮,我主張雙管齊下:揭發中國投資黑暗面,提供正確資訊,減少台商盲目西進;改善台灣投資環境,成立台商回流外銷特區,保存台灣關鍵產業實力。
 
       2006年3月17日總統召見,當面承諾要推動「台商回流外銷特區」,特區內外勞工資與本勞工資脫鉤,外勞人數不受限制,但是後來卻不了了之。如果政府真的認真推動該方案,台灣就保住了桌上電腦、筆記型電腦及半導體等周邊資訊硬體產業;奇美與友達所生產的LCD液晶面板,就可以在特區內成立下游模組廠,留住產業、留住稅收、留住部分工作機會。而不是淪落到目前的情形,在中國成立幾個萬人以上的組裝廠,給中國提供工作機會、為中國賺取外匯,為中國建立LCD液晶面板的市場,將來一定為中國吸引世界級LCD液晶面板廠進駐中國,反過來威脅奇美與友達的生存,最後臺灣的LCD液晶面板廠也非移植中國不可!

        臺灣經濟不好,不要怪沒有積極管理,也不要怪產業不求升級,要怪就怪執政者不夠謙卑,聽不進產業界與人民的聲音,若能及時修正還為時不晚!
 
〈作者 - 高為邦,為臺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註:藍色為被刪部分

 

 

 

 

 

 


 

 


2008年2月14日 星期四

誰能終結錯誤政策?

自由廣場  2008. 2. 14.

 

        感謝劉侑學先生對我「經濟政策要感動人民」一文之回應,讓我有機會澄清一些似是而非的觀念。尤其是「外勞工資大幅降低,會遭到罔顧人權的批評!」

        台灣外勞政策,二年期外勞來台前要付一千五百到三千美元給國外仲介,來台後要付四萬二千元新台幣給台灣仲介,扣除來回機票、健康檢查、勞健保自費款、、食宿費、及所得稅等,在沒有加班的情況下,外勞每月實得約六千元而已。國內仲介費是外勞七個月所得,國外仲介費是外勞八到十六個月所得,這麼高的仲介費合理嗎?

        國民所得高出台灣一倍的新加坡,外勞有七十萬人,低階外勞每月所得也不過約六千元新台幣,雇主付二年期外勞國內仲介費六千元新台幣,才一個月外勞所得。國民所得不到台灣三成的馬來西亞,外勞人數超過二百萬,外勞每月所得約五、六千元新台幣,雇主不必付國內仲介費。印尼、寮國、越南、尼泊爾等勞工想去新馬工作,要付母國仲介三個月的所得。

        因此每月六千元新台幣外勞工資,就是市場行情。我們政府硬要雇主付出高於$17,280的基本工資,表面上好像沒有歧視外勞,實質上外勞是看得到卻吃不到!因為巨額差價化成國內外仲介費,合法輸送給特權與仲介,使其獲得暴利!這樣嚴重剝削台灣雇主的政策,不僅犧牲全民福祉,而且重挫台灣產業的競爭力,導致產業外移,台灣經濟也因而從此一厥不振。

        然而這樣的犧牲能換來好的人權形象嗎?適得其反!去年美國人權報告,台灣違反人權的四大缺失:「官員腐敗、歧視婦女、販運人口、虐待外勞」,至少後兩項與台灣外勞政策直接有關。因為外勞在來台前,就背負起「國外仲介費」的巨額債務,因怕被遣返兒而無法償還債務,在受到屈辱或不公平待遇時,不敢申訴,導致被虐、逃亡受傷、絕望自殺等案件的發生,讓台灣蒙羞。新、馬政府尊重市場機制,美國人權報告沒有負面批評,反而稱讚新國外勞申訴管道暢通。

        目前的外勞政策,已犧牲全民利益、摧毀台灣競爭力、破壞國家人權形象,可惜台灣兩位總統候選人都不敢面對問題,承諾改革,將誤國十六年的錯誤政策掃入歷史,真是老百姓的悲哀!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註:自由廣場改名為「外勞政策破壞人權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