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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8日 星期四

誰斷送台灣產業生機?

自由論壇  2006. 12. 28.



        新加坡是一個充分利用外勞的國家。雇主要多少外勞,仲介就提供多少外勞,外勞可以先面談,第二天就來上班,不滿意還可以退換,這一切都不需要政府批准。

        雇用一名外勞要付政府外勞稅,以前每月要四千元新台幣,現在增加為五千元新台幣,外勞的工資每月從四千到八千元新台幣,以會不會華語、英語,及有沒有工作經驗而定。外勞聘用二年為一期,由於競爭的關係,仲介費頂多是一個月的工資,也就是平均六千元新台幣,因此,雇用一名外勞的費用是工資加外勞稅,大約一萬一千元新台幣。外勞幫傭是沒有休假與加班費的。

        新加坡的公民有三百六十萬人,但居住人口有四百三十萬人,其間多了七十萬人,約占新加坡公民的兩成,除了少數外國生意人,大多數均為外勞。可是我們卻很少聽說外勞鬧事難管、影響治安、搶了本勞就業機會,或造成社會問題。

        台灣的國民所得只有新加坡的一半,可是雇用一名外勞每月要花二萬多元,是新加坡的一倍,政府抽的外勞稅(安定基金)僅二千元,比新加坡政府還少抽三千元,可是外勞實拿也不過七、八千元,那其他的錢去了哪裡?答案是大部分進了仲介的口袋,因為錢太多,為掩人耳目,在台灣僅抽佣金四萬二千元(第一年每月扣一千八百元,第二年每月扣一千七百元),其餘七成以上的佣金在外國抽,表面上好像與台灣無關,實際上還是台灣仲介的,所以才有政府高層去國外喬佣金的說法。

        為了維護少數特權的利益,可以犧牲全民的福祉,可以不顧台灣產業的國際競爭力,是誰建立這樣的制度?是國民黨!是誰維護這樣的制度而堅持不改?是民進黨!

        目前台灣的外勞約三十三萬人,占台灣人口的一點四%,遠低於新加坡二成外勞,但是,執政黨認為外勞搶了本勞的就業機會,不敢擴大引進外勞,造成產業因缺工無法在台灣存活,大部分被迫移植到中國,結果創造中國的經濟崛起,讓中共更有實力欺壓台灣,這難道不是「出賣台灣」嗎?台灣產業界的怒吼哀鳴,本人一年來的苦口婆心,換來的卻是惱羞成怒及冷言冷語,執政黨的執迷不悟是否已到了麻木不仁的地步?

        我不解的是:為什麼民進黨喊的是「認同台灣,堅持改革」,可是做的卻是「出賣台灣,堅持不改」!我更不解的是:為什麼台灣人總是逆來順受?為什麼台灣企業家只能選擇出走?台灣人呀台灣人,你們是太善良嗎?還是太懦弱!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2006年12月8日 星期五

創造台商留台空間

自由廣場 2006. 12. 8.


        台灣經濟發展一路走來一直被兩股力量拉扯,一方主張開放三通與鬆綁投資,使台商能布局大陸,增加台商國際競爭力。另一方主張積極管理,以防台灣的資金、技術、產業,漫無止境地流失到中國。至於台商為了產業存活於台灣的掙扎與吶喊,兩方均冷漠以待。

        由於受到凱雷併購日月光案的影響,宏碁施振榮擔心骨牌效應,企業會把種在台灣的根「連根拔起」。經濟部陳部長、金管會施主委、執政黨洪立委也開始主張放寬投資中國的限制。陸委會與經濟部也宣稱:大小三通及八吋晶圓○.一八微米製程,皆可望於年底鬆綁。但我們要問:開放三通與投資鬆綁就能振興台灣經濟嗎?

        三通直航會帶給台商方便,節省往返時間與費用,減輕運輸成本及經營上的困難。鬆綁投資會使台積電、聯電搶下中國半導體市場,日月光可繼續保持封裝測試全球龍頭地位,台灣金融業會接獲大陸台商的融資業務。絕對有利於台商的「全球布局」,並提升「台商」的國際競爭力。但是,開放與鬆綁不能解決台灣的就業問題,不能提高台灣的國民所得,不能增加台灣的政府稅收,也不能促進台灣的地方繁榮,不能提高台灣的國際競爭力,當然也不能振興台灣經濟。開放與鬆綁的結果是:工廠加速移植中國,資金加碼流出台灣,少數台商變富了,但多數台灣人變得更窮了!

        行政院大力推銷「大投資」方案,呼籲台商「鮭魚返鄉」投資台灣。可是有意願的卻寥寥無幾,為什麼?這就是我一再強調的「政策不可行」。在「大投資」政策下,台商返鄉投資誠如鮭魚回流,投資「產卵」後,沒有國際競爭力,仍是死路一條。

        台商能否回台投資主要取決於一個因素,那就是有無充沛且價錢合理的勞工!只要有心,政府不須修法就很容易做到:讓產業自行引進外勞,將巨額佣金退還給廠商,外勞成本就會降低一半;再將外勞僱用的比例提高為一比一,產業就不會因缺工而停擺。台商必然大量回流,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台灣經濟一定復甦,錢淹腳目的日子必然再現。但是執政黨至今不肯接受,是牽扯到每年三百多億外勞佣金的既得利益?還是牽扯到民進黨「逐年以本勞取代外勞」的承諾?

        請給台商一個能在台灣生存發展的機會吧!也請留給台灣後代子孫一些發展的本錢而不是高額的負債!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註:藍色部分自由廣場並未刊出

2006年11月30日 星期四

台灣產業存亡之戰

自由廣場 2006. 11. 30.

 

       在台灣,資金是可以自由自在地匯進匯出,政府要想控制產業外移是不可能做到的。過去李前總統的「戒急用忍」無法阻擋王永慶前往福建漳州蓋發電廠,投資金額高達三十二億美元。後來陳總統的「有效管理」及「積極管理」也一樣管不住台商投資中國的熱潮。據美國國會統計,到二○○四年為止,台商投資中國的總額為二千八百億美元,佔全球投資中國的一半,其中八成以上的錢都是經過美國、日本、香港、威京群島等地,間接轉進中國的,政府真正能管得到的只是股票上市的大型企業。

        美商凱雷收購日月光卻可能改變這點,因此決不能等閒視之。日月光是世界最大封裝測試廠,是一個體質好、經營團隊強、會賺錢的公司,經營者在沒有財務危機的情況下,心甘情願被外商收購,不是為了西進中國,而是為了全球半導體整合,這樣的解釋合邏輯嗎?我認為這絕非好事,可能是高科技產業出走的第一張骨牌!最起碼的損失是:一個原本為台灣創造巨額利益的大型公司,就這樣變成了外國的公司,努力打拚的心血結晶,就這樣拱手讓人,不可惜嗎?

      「戒急用忍」、「有效管理」及「積極管理」都是正確的政策,但是在執行上是非常困難的,因此,政府無法阻止台商出走是不幸的事實。但是,只要執政黨不要故步自封而有所覺悟,願意改變觀念接受建言,重振台灣經濟仍然大有可為。只要改變外勞政策,利用外勞重振台灣國際競爭力!台商不但不會出走,而且還會回流投資台灣。

       在現有的制度下,產業界以區域為單位,自行引進外勞,將巨額佣金退還給區內廠商。如此一來廠商勞工成本大幅降低,外勞所得不變,只是將特權對產業的剝削還給了廠商。這不但增加產業的國際競爭力,糾正不勞而獲歪風並減少官員貪瀆的機會。同時再將外勞雇用的比例提高為一比一,雇一位本勞就有權雇一位外勞。雙管齊下,有了充沛外勞的支援,在台灣的廠商就不必出走,在中國的台商才敢回來,新的投資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最後台商、本勞、外勞及政府都是贏家,唯一的輸家是中國。

        現在已經到了台灣產業存亡之秋,謙卑、反省、接受建言重振經濟?還是傲慢、偏見、一意孤行繼續空轉?就取決於執政黨的一念之間。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2006年11月24日 星期五

產業升級的迷思

自由廣場 2006. 11. 24.


        在「投資台灣─贏的策略與實踐」座談會中,我提議以工業區為一單位,區內官員與廠商代表共組管理委員會,再由管理委員會自行引進外勞,將巨額佣金退還給區內廠商,減輕廠商勞力成本,進而提升廠商的國際競爭力;在量的方面希望政府放寬外勞與本勞的比例為一比一,解決企業嚴重缺工現象。如此一來台商肯定大量回流投資設廠,就會創造出更多工作機會,不但解決就業問題、改善治安,而且國庫稅收會大幅增加,老百姓也不必再節衣縮食過苦日子了,經濟繁榮取代長期的不景氣。但是,經建會胡勝正主委認為,如果台商有了低工資的外勞,就不會再追求「產業升級」了!因此,否定了我的建議!

        十多年來,政府高官、財經學者、管理專家都呼籲中小企業要做好「產業升級」,似乎只要做好「產業升級」就能脫胎換骨,變成競爭力特強的一條活龍?事實上中小企業也盡可能配合,用最先進的設備,追求生產自動化、製程合理化、管理現代化等目標。可是經過十多年來試驗與磨難,產業升級成功的案例不多,被迫外移中國大陸卻比比皆是,塑膠業、紡織業、製鞋業、機械業、電機業、電子業、自行車等等,全都走了!這些都是曾經為台灣創造經濟奇蹟、賺取大量外匯的中小企業呀!我們的政府卻既不珍惜也不後悔,將這些會下蛋的金雞全送給了中共,使中國外匯存底迅速躍升到一兆美元,超過日本而成為世界第一。讓中共更有實力在國際間打壓台灣,何其諷刺!

        有人說,台灣何其不幸位於中國旁邊,基於同文同種,當然無法抗拒中國的磁吸效應,造成產業大量移往中國,使得台灣經濟長期陷於困境,此乃命中注定。我認為台灣何其有幸,圍繞在菲律賓、印尼、馬來西亞、泰國、越南及中國大陸之間,有充沛且低廉的勞力來支援台灣產業的發展,而不幸的是:政府不知善加利用。
   
        台灣的競爭力在民間,在過去沒有政府的關懷與照顧下,中小企業卻能憑自己的力量研發、生產、行銷全世界,創造台灣經濟奇蹟,成為亞洲四小龍之首。可是近十餘年來在政府的關照下,中小企業不是關門歇業就是出走他鄉,台灣不但淪為亞洲四小龍之尾,經濟成長在亞洲更是敬陪末座。

        錯誤的政策比貪污還可怕,但及時修正為時不晚!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2006年11月23日 星期四

重振台灣國際競爭力

投稿中國時報 - 時論廣場不被採納 2006. 11. 23.

        以下是2005年的統計數字:在世界經濟論壇〈WEF〉全球競爭力報告,台灣由第八名下跌至第十三名,商業競爭力由第十五名下滑至二十一名,銀行競爭力由七十四名下滑至一百名;在瑞士洛桑管理學院〈IMD〉國際競爭力調查,台灣也由第十一名,下滑至第十八名;在聯合國貿易暨發展會議〈UNCTAD〉海外直接投資〈FDI〉報告,投資台灣僅十六億美元,在一百四十個國家中排名第一百二十六名;美國商會與歐洲商會也先後一再提出警告與建言。這些一再顯示台灣經濟出了問題!如何脫困?自由時報舉辦「投資台灣─贏的策略與實踐」座談會,中國時報也舉辦「如何重振台灣國際競爭力」座談會。

        在「投資台灣」座談會中,經建會胡勝正主委及葉明峰副主委暢談「大投資 大溫暖」計畫,政府將積極創造良好投資環境來吸引外商,並鼓勵台商回流投資台灣,以土地的優惠政策及提供巨額融資作為主要誘因,至於外勞政策仍然是總額管制,僅將外勞依產業不同而重新分配。因此,新出爐的「大投資」計畫只是將過去的「八一○○ 台灣起動」、「重振傳統產業六大措施」等方案重新包裝。由於沒有突破性的措施,台商肯定無法回來,因為回來後就失去國際競爭力。至於2015年國民所得達到三萬美元的目標,只是毫無說服力的空中樓閣!

        在「重振競爭力」座談會中,前蕭萬長院長提出兩岸直行、解除40%投資上限等老問題,許士軍理事長也呼籲政府不要阻礙企業的發展, 朱雲鵬 教授認為企業「愈鎖則愈走、愈放則愈來」。當然,開放、解禁會帶給台商方便,有利加碼投資中國,更進一步提升台商國際競爭力。但對台灣並沒有什麼好處,不能解決就業問題,不能提高國民所得,不能增加政府稅收,也不能提高台灣國際競爭力。

        至於如何提高台灣國際競爭力?蕭院長及許理事長強調應走創新加值的路,引進人才建立品牌。其實政府也一直鼓勵產業界:產業要升級、企業要轉型、要走藍海策略、要從事知識經濟、要加強服務業、要專注研發行銷〈製造在大陸〉等等。但是在十多年的實踐下,新興產業的產生速度卻遠遠低於原有產業外移的速度,產業的空洞化造成台灣經濟的一蹶不振。 朱 教授說得好:「要提高台灣的國際競爭力,就要將台商的心、台商的人、台商的錢、台商的企業拉回台灣」。但如何做到?我以曾在兩岸投資設廠的台商立場,提出我的肺腑建言。

        首先以既有工業區為單位,區內官員與廠商代表共組管理委員會,管理委員會自行引進外勞,再將巨額佣金退還給區內廠商。如此一來廠商勞工成本大幅降低,外勞所得不變,只是取消了特權對產業的剝削而已,這不但增加產業的國際競爭力,也減少政府官員貪瀆的機會。

        再將外勞雇用的比例提高為一比一,雇一個本勞就有權雇一個外勞。很多人都有一個錯誤的觀念,認為多雇用一個外勞就搶走一個本勞的工作機會,其實恰恰相反,因為有充沛外勞的支援,台商才敢回來投資,新的投資才會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台商、本勞、外勞及政府都是贏家。

        以上調整雖然不能把勞力成本降到中國的水準,但已經大大地提高了台灣的國際競爭力。所幸勞力成本不是唯一的成本,加上在台灣生產的其他優勢:如投資風險小、融資容易、Made In Taiwan的價值、能夠安心地經營與發展。

        我深信,在這樣的情況下,台商才有信心回來,只要台商回流,才能重振台灣國際競爭力,不但能脫離目前經濟困境,更會進一步創造第二次經濟奇蹟。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2006年11月2日 星期四

缺勞工 投資無法遍地開花

〈自由廣場 2006. 11. 2.


        去年十一月「新傳統產業振興方案」釋出六大利多,最重要的措施是撥款二千億融資,供回流台商設廠購置生產設備之用。今年 四月二十日 工業局正式公布「台商回台投資專案融資計畫貸款要點」,我隨即提出「錢不是重點 問題在勞工」。至今又過了半年多,不但沒有一筆融資貸出,更諷刺的是居然沒有一家台商提出申請!

        九十年五月工業局推出「006688方案」,二年半以後〈到了九十三年底〉,獲准承租的廠商共六百三十四家,投資總額二千四百四十二億元。去年一年承租廠商減為八十五家,投資金額也僅三百五十二億元。而大部分舊的工業區卻長滿野草乏人問津,新開發的幾個空港自由貿易區也因進駐率太低,投資者大嘆吃不消。這說明釋出廉價工業區土地也無法吸引台商回來投資。

        可是在蘇院長二十五日啟動的「大投資」政策,仍然對釋出土地寄以厚望,進一步提出「四免六減半」方案,迷信台糖釋出一千公頃土地,就能吸引五千億元投資!

        投不投資在於設廠後所生產的產品有無國際競爭力!因此,充沛且具競爭力的勞工才是決定投資與否關鍵因素,好的外勞政策可以幫我們解決這個問題。我提出兩點建議:首先解除附加在產業身上的高額外勞佣金,使產業更具有競爭力;僱一個本勞就有權僱一個外勞,充沛的外勞為產業注入活水。唯有在這種情況下,台商才會回來,投資才能開花結果並持續發展。

        可惜在「大投資」政策中,勞委會提出的卻是「三三長轉政策」,逐漸減少高科技及看護工外勞,增加特殊製程〈骯髒的、辛苦的、危險的三類工作〉及夜班〈三班〉的產業,如果真的實行,台灣必定大亂!

        依據最近經濟部投資處問卷調查,在七百八十四家台商中,二百三十一家有意願回台投資,換句話說有三成的台商願意回台投資,因此一年回來三千家並不誇張,只要回來後能有國際競爭力。如果「大投資」政策不做大幅度修改,2009年國民所得達二萬美元、2015年國民所得達三萬美元的目標及經濟部陳部長一年一百億美元投資的預估,都是沒有說服力且無法達到的空中樓閣。

        台灣經濟能否脫困?一念之間!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2006年10月13日 星期五

政府對詐騙集團沒轍?

自由論壇   2006. 10. 13.

 

        詐騙集團透過電話利誘、威脅、詐術等手段,誘騙受害人將錢匯到他們的人頭帳戶。我們也可以虛與委蛇,喬裝上當,套出詐騙集團人頭帳戶的帳號,這叫做以毒攻毒,以其人之道還諸其人。用多數的民眾來圍剿少數的詐騙集團成員,是必勝的戰爭。但是沒有政府的「登高一呼」,沒有全民的響應,也就無法一舉殲滅詐騙集團,使其永久銷聲匿跡。 七月十三日 及 九月十六日 我在「自由論壇」有較詳細的論述。

        八月十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來函表示,主管機關已採取多項防制措施:一、加強新存戶開戶之查核工作。二、訂定「金融機關開戶作業審核程序暨異常帳戶風險控管之作業範本」。三、為防杜人頭帳戶匯款,查緝資金流向,自九十五年八月一日起,三萬以上匯款必須確認匯款人身分。四、建制開戶作業查詢系統,對短期內開戶申請過多者,拒絕其開戶。五、制定「防範詐騙提醒事項範本」及「臨櫃作業關懷客戶提問參考範本」,提醒客戶避免受騙。六、修法加重出賣人頭帳戶之罰則。七、研議訂定「警示帳戶聯防機制作業程序」,以利金融機構協助受騙民眾報案,及時阻斷不法資金流出。

        九月二十九日警政署也來函說明,為有效遏制電話詐騙犯罪,近二年半來已分別召開三次「反詐騙跨部會協調會議」,並成立「反詐騙聯防平台會議」,迄今已召開十次會議,研議由電信監督、金融管理、教育、媒體宣傳、警政偵防等方向多管齊下。

        九十五年四月六日刑事警察局成立科技犯罪防制中心,成功地掃蕩多處兩岸電信詐騙平台非法機房,有效打擊詐騙集團上、中、下游各環節。九十五年七月十四日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共同成立「電信詐欺技術諮詢小組」,研商新興電話詐財犯罪問題癥結及相關解決對策。

        我們絕對肯定政府的努力與辛勞,對多次破獲電信詐騙平台非法機房,逮捕詐騙犯罪成員,我們也給予熱烈掌聲。

        但是我們必須承認詐騙集團還是非常囂張,民眾接到詐騙電話的頻率不減反增,詐騙手法更日新月異而防不勝防,上當受騙的還是大有人在,更可惡的是:單一案件的被騙金額還創了三千一百萬的新高記錄。

        這表示過去的種種措施並不能發揮預期的效力,那為何不能試試我的建議呢?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  理事長〉

2006年10月8日 星期日

Labor plays a key role in reviving the economy



Published on TaipeiTimes
http://www.taipeitimes.com/News/editorials/archives/2006/10/08/2003330896

Sunday, Oct 08, 2006, Page 8

The rapid outflow of industry from Taiwan to China has been the primary factor leading to the nation's sluggish economy. But why are Taiwanese businesspeople willing to turn their back on their country and invest in China? A primary reason is the shortage and high cost of labor in Taiwan, making it hard for them to remain internationally competitive.  

Given the Taiwanese government's rigid foreign labor policies, there is no way to resolve the labor shortage problem. In order to survive, domestic business leaders cannot help but leave Taiwan in silent protest against the government.  

For the general public, the industry exodus has led to factory closures, protests, unemployment, robberies and suicides and difficulties surviving for most people. For the government, it has translated into diminishing tax revenues, increasing welfare expenditures, deteriorating public order, declining social mores and a waning economy. 

The government has finally grasped the severity of the situation and is acting to improve the domestic investment environment in the hope of attracting foreign capital and enticing China-based Taiwanese businesses to return.  

However, legal restrictions have made past proposals to revive the economy either too idealistic or unfeasible, causing them to miss their mark. As a result, the government still has not been able to provide China-based Taiwanese businesspeople with substantial incentives to return home to do business.  

To do so, industrial areas should be designated as separate units within which government officials and business representatives can establish a management committee. The committee will have the right to import labor, and the commission earned from this can be distributed on a proportional basis to businesses in the area. 

In this way, labor costs would be cut in half, while foreign workers' salaries would remain unchanged. In other words, this would simply be a way to prevent paying unnecessary commissions to specially privileged labor brokers. This would not only alleviate the cost burden on industries, but also reduce the chance of government corruption.  

In addition, a one-to-one ratio for local and foreign labor should be instituted. Many people have been taken in by the myth that foreign laborers are taking jobs away from domestic workers. Without foreign laborers, local workers would lose their jobs anyway as industries that cannot survive relocate abroad.  

But how can Taiwan ensure that hiring foreign laborers would not mean lost employment opportunities for local workers?  

The government could stipulate that factories cannot cut their number of domestic workers simply to hire foreign labor. For new factories, the one-to-one ratio should apply. Doing this will ensure that the number of local work places will increase, rather than decrease, as a result of the importation of foreign labor.  

While these policy adjustments may not be able to lower labor costs to China's level, they can help promote Taiwan's economic competitiveness. 

Fortunately, labor costs account only for a portion of production costs. Taiwan's manufacturing industry also has other advantages, such as low investment risks, easy access to financing, the added value of the "Made in Taiwan" label and worry-free sustainable management.  

I believe that these are the only conditions under which China-based Taiwanese businesspeople will have the confidence to return to Taiwan. Aided by their return, Taiwan will be able to recover from its economic predicament and create a second economic miracle. 

William Kao (高為邦) is chairman of the Victims of Investment in China Association.

Translated by Lin Ya-ti

 

2006年10月5日 星期四

先有大投資 才有大溫暖

自由論壇 2006. 10. 5.


        不久前行政院提出「大溫暖 大投資」計劃,在肯定之前,很耽心「大溫暖」只是齊頭式的津貼,而無法集中於真正弱勢族群,徒增國家債務。「大投資」若不能對症下藥,那恐怕又如以往的「全球運籌中心」、「八一○○ 台灣起動」、「加值島服務中心」等計劃,只是口號政策,在畫大餅而已。

        台灣產業大量地及快速地外移中國,是造成今天台灣經濟困境的主要原因。為什麼台灣的產業願意離鄉背井移往中國大陸去經營呢?因為在台灣他們無法獲得足夠的勞力支援,較高的工資使留在台灣的產業失去國際競爭力。
   
        在政府僵硬的外勞政策下,無法解決產業的勞工需求,產業為了生存只好出走,這是台商對政府的無言抗議。

        對老百姓來說,產業外移伴隨而來的是關廠、抗爭、失業、搶劫、自殺,老百姓民不聊生;對政府來說,產業外移伴隨而來的是稅收減少、福利支出增加、治安敗壞、世風日下、經濟蕭條,政府窮於應付。

        近年來政府也知道事態嚴重,所以才要改善投資環境以吸引外資,更進一步希望爭取台商回流。基於既有法令的束縛,過去所提的挽救經濟方案,不是理想太高,難以達成,就是沒有對症下藥,引不起台商回流的興趣。在此,我再次提出以下建議,請政府參考。

        首先以既有工業區為單位,區內官員與廠商代表共組管理委員會,管理委員會有權自行引進外勞,再將國外及國內的巨額佣金按比例回饋給區內廠商。如此一來廠商的勞工成本減半,每月可從二萬元降低為一萬元,外勞所得不變,只是取消了特權寄生在產業的仲介費而已。這不但大大減輕產業的負擔,也減少政府官員貪污的機會。

        再將外勞雇用的比例增高為一比一,雇一個本勞就有權雇一個外勞。很多人都有一個錯誤的成見,認為多雇用一個外勞就搶走一個本勞的工作機會,其實恰恰相反,因為沒有外勞的加入,有些產業根本無法生存,產業外移本勞也跟著失業。更何況許多辛苦的、骯髒的、危險的工作本勞根本不願意做。

        如何保證提高外勞比例不會影響本勞的工作機會?政府可以規定現有工廠雇用本勞的人數不能因增雇外勞而減少,新設工廠之工人雇用以一比一為準,如此一來本勞的雇用只會增加不會減少。

        以上調整雖然不能把勞力成本降到中國的水準,但已經大大地提高了台灣的競爭力。所幸勞力成本不是唯一的成本,加上在台灣生產的其他優勢:如投資風險小、融資容易、Made In Taiwan的價值、能夠安心地永續經營。

        我深信,在這樣的情況下,台商才有信心回來,只要有一部分台商回流,台灣就能脫離困境,並會進一步創造第二次經濟奇蹟。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2006年9月20日 星期三

救經濟 - 要對症下藥

二十年前〈1986〉台灣的經濟成長率為11.6%,經濟屢創新高,為亞洲四小龍之首。二十年以後台灣的經濟成長率為3.0%,經濟屢創新低,為亞洲四小龍之尾。其間發生了什麼事?


勞工意識抬頭,環保抗爭不斷

台灣1986年通過勞基法,勞工意識抬頭,企業主對突然降臨的退休金負擔無法承受。1989年經濟部長陳履安用大筆金錢擺平環保抗爭,創下惡例,鼓勵「會鬧的孩子有糖吃」,導致環保抗爭不斷,影響投資設廠。1990年開始引進外勞,1992年有了外勞引進法源基礎,在「不妨礙產業升級」的原則下,「限業限量」引進,認為外勞會剝奪本勞的工作機會,外勞會讓企業主懈怠,不努力提升自己的產業,並且堅持外勞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其結果可想而知,產業紛紛關門歇業或外移中國。

「招商引資」是中國經濟起飛的仙丹

中國的興起是因為在經濟上鄧小平放棄共產主義,執行「招商引資」政策,借用外資來繁榮自己的國家。1992年鄧小平南巡才真正定調走資本主義的路,外資才真正開始大量投入中國,但在短短十幾年間,經濟高速成長,成了全世界發展最快的國家。在投資中國5600億美元的總外資中,台灣貢獻了一半,而且台灣的投資都是集中在有能力行銷全世界的製造業,為中國賺進大量外匯,使其外匯存底高達九千億,超越日本躍升為世界第一。

產業外移是台灣經濟萎縮的致命傷

由於勞基法的訂定及錯誤的外勞政策,在勞工不足及工資成本太高的双重壓力下,產業大舉外移中國,尤其是能賺取外匯的製造業,不但搶走本來是台灣的生意,產品反銷台灣,再逼迫僅存的工廠關門歇業。最近毛巾業走上街頭抗議,只不過是諸多產業的一個例子而已。另一方面政府坐視地方領導以抗爭手段拒絕德國拜爾廠的投資設廠,加上核四的停建與復建,浪費巨額資金,搖擺不定的政策更造成外商卻步。因此在投資台灣不增反減的情況下,當然國庫稅收減少,失業人口增加,以致搶劫、自殺等社會亂象叢生,一般老百姓已到了民不聊生的地步。對國家利益與人民利益來說,產業外移就等於慢性自殺!從這十多年來停滯不前的國民所得,已經得到證實。

產業升級是一條漫長的路

但是我們的政府不認為如此,經濟部工業局認為「台灣經濟正面臨結構轉型,廠商基於全球佈局及成本考量,移往大陸或其他海外地區繼續發展,是經濟發展過程中的正常現象」。學者專家也附和這樣的論調,要求台灣企業要自動化,要產業升級;要加強研發,放棄傳統加工業,轉型為高科技業;要自創品牌,賺取行銷的利潤;要發展知識及高附加價值產品,追求企業的藍海策略等等。其實我們企業主都心知肚明,這些也是我們企業主每天想突破的問題,可是說說是非常容易的,但做起來卻困難重重。這也説明十多年下來轉型成功的企業不多,而大部分無法轉型的企業不是關門歇業,就是外移到中國大陸。結果已證明揠苗助長的政策只導致產業外移而無法迫使產業升級。
想要重振台灣經濟必須先留住目前要外移的產業,再進一步促使台商回流。
因此政府必須改善投資環境,使留下來的產業及回流的台商產業能有起碼的國際競爭力。換句話說,目前的基本工資制度及外勞政策必須全面檢討。

「基本工資」扼殺了台灣製造業

「基本工資」訂定的目的在於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所需,表面上是人權的象
徵,實際上弊多於利。譬如說,它剝奪了喜憨兒及殘障者的就業機會,剝奪了老
弱婦女的就業機會,剝奪了剛踏入職場年輕人的就業機會,破壞了學徒制度,因為老闆不能以低於「基本工資」雇用這些人。造成沒有公司願意訓練員工,更沒有公司願意照顧弱勢。「基本工資」違反市場機制,往往因定得太高,迫使企業關門或外移,結果造成更多人失業,保護勞工的原意反而落空。

「基本工資」的最大缺點是它作繭自縛,使台灣不能雇用鄰國低廉的勞工。在目前的制度下,台灣產業必需花費近二萬新台幣雇用一名外勞,除了每月基本工資$15,840外,還得付政府$2,000的就業安定基金,及一些其他費用,而外勞實際上能真正拿到手的也不過五千多元而已,一萬多元的巨額差距那裡去了?大部分都落入特權的口袋中,因為只有他們才擁有引進外勞的權力。表面上是特權坑了外勞,實際上是特權坑了企業界!逼迫企業承受額外的生產成本,承受不起的企業只得出走或關門歇業。為了少數特權獲取暴利,全民必須承擔惡果,這樣的制度我們還要繼續容忍嗎?

成立「台商回流外銷特區」刻不容緩

我建議在本島〈雲林、屏東、或彰濱工業區〉及外島〈澎湖或金門〉先分別試辦「台商回流外銷特區」。「特區」土地只租不賣,廠商的產品全部外銷;「特區」有權自行引進外勞不受特權的剝削,外勞工資與基本工資脫鉤,外勞數量與本勞數量比提高為五比一。若真能如此,只要一推出,台商必定搶租一空。

可是到目前為止政府無法接受這樣的建議,他們認為以人權立國的民進黨不能歧視外勞,除非取消「基本工資」。但取消「基本工資」是一個大工程,爭議性高,很難達成共識,會曠日持久地拖下去。因此,另一個變通的辦法是,外勞薪資維持$15,840元的「基本工資」不變,「特區」官員與廠商代表共組管理委員會,「特管會」有權自行引進外勞,巨額佣金為「特管會」保有,「特區」內設有宿舍、餐廳、運動設施、娛樂場所、及洗衣等生活必須的各種服務,「特管會」將營利所得包括佣金再按比例回饋給「特區」廠商。如此一來廠商的勞工成本大幅降低,外勞每月也能淨賺五千新台幣,匯回母國養家活口。在這樣双贏的情況下,政府不需要再給其他優惠,台商一定會大量回流。因為在這樣的條件下,中國吸引台灣外銷產業的優勢大大削弱。

往事不堪回首 但要記取教訓

十多年前,台灣企業前輩、中小企業業主、工業團體均多次提出警告,期盼政府改善投資環境,解決勞工短缺問題,政府並未理會。如果當初我們政府能夠虛心接受,提出很好的外勞政策,利用低廉且充沛的外勞發展產業,台灣的經濟奇蹟會更上一層樓,台灣外匯存底應該躍升為世界第一,而不是中國。台灣的國民所得也應該在三萬美元以上!台灣應當是全世界政治改革與經濟發展的奇蹟及典範。而不是落得目前的困境:在台灣傾全力幫中國「和平崛起」以後,中共反過頭來以八百多枚飛彈威脅台灣,不擇手段打壓台灣在國際上的活動空間,縱容地方勢力對台商剝削、掠奪、囚禁與殺害。

找出病因 對症下藥

要挽救台灣經濟,請朝野政黨先停止政治鬥爭,「政爭」只會讓政府空轉,虛耗國力;不要在「有效管理 積極開放」或「積極管理 有效開放」上做文章,事實上「管理」有它力有未逮之處;不要在三通的議題上作殊死戰,「三通」有利有弊有得有失;不要在產業升級或轉型等議題上打轉,「產業升級」或「轉型」都不容易,更不能強求;到目前為止,所有的防範措施及振興經濟方案都證明是無效的,在傳統產業全數外移後,高科技產業亦相繼失守!「全國經濟發展會議」救不了台灣經濟,「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就能救得了台灣經濟嗎?

政府如果能夠不再堅持己見,虛心聆聽產業界的心聲,不需要再來一場為時數月的冗長會議,就能找出真正病因,然後拿出魄力對症下藥,自然藥到病除。我認為:中國的磁吸效應及台灣的政策錯誤是病因,在一邊吸引一邊推掉的情況下,造成產業大量西進中國,台灣經濟自然萎縮,這是病情。我們無法改變「中國的磁吸效應」,但是我們可以糾正「台灣的政策錯誤」。因此,我的第一劑藥方是:先成立「台商回流外銷特區」,防止病情繼續惡化;第二劑藥方是:取消「基本工資」,徹底改變體質,以臨國的勞動資源再創造第二次台灣經濟奇蹟;第三劑藥方是:成立廉能單位,徹底根絕貪污文化,建立公平正義的社會,樹立新價值觀,台灣就能頂天立地永續發展。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2006年9月16日 星期六

再論「反詐騙行動」

「還有人關心治安嗎?」  自由時報  2006. 9. 16.〉

 

        不久前,一位旅日女華僑回台探親,接到「法院書記官」電話,告知她涉及刑案,要她配合辦案,結果被騙走三千一百萬存款,為國內詐騙集團單筆行騙創造新高記錄。她一度想要尋死,她沒有想到離開多年後的台灣,已成為詐騙集團的天堂。

        一個離職的中華電信工程隊長所架設的基地台,每天就可以發出二萬八千通詐騙電話,亂槍打鳥,即使成功率只有千分之一,還是可以詐騙28人,這樣的基地台還不知道有多少?詐騙的手段日新月異, 連大學 教授、社會名流、政府高官都不能幸免,那一般老百姓又如何自保呢?

        所有的詐騙行為最後都必須透過人頭戶轉賬,因此銀行、郵局、合庫等金融單位都在不知情下助長犯罪,因此我在「反詐騙行動」〈自由時報2006.7.13.〉提出獎勵檢舉人頭戶的辦法。

        建議由政府與金融單位共同推動「全民反詐騙行動」,積極鼓勵全民舉發人頭戶。凡舉發一個人頭戶,該人頭戶所屬之銀行、郵局、或合庫就得發放高額獎金。在重賞之下,有心人再接到詐騙電話時,就不會消極地掛電話,而是積極地與詐騙者週旋,喬裝受騙,配合歹徒的要求,只是在最後匯款時,僅匯出十元新台幣,然後列印匯款記錄,憑此匯款記錄向有關金融機構領取獎金。金融機構從匯款記錄單可以將人頭戶關閉,政府再追究人頭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要知道詐騙集團用電腦發出的詐騙電話,大部分都會被識破,成功率只有千分之一,若在政府的大力宣傳及銀行的高額獎金鼓勵下,只要有百分之十的人出來反擊,詐騙集團就注定會破產。因為在他們捕獲下一個獵物前,就可能掉入一百個陷阱而使人頭帳戶見光死,必須再花錢買新的人頭戶。一個銀行乙存人頭戶的成本是五千元,一個郵局活儲人頭戶的成本是八千元,換句話說,詐騙集團可能要花費五十萬到八十萬才能詐騙到一個人,一次獲利平均只有十萬元,這樣的賠本生意還做得下去嗎?

        我7月14日去函行政院,7月28日接到內政部李逸洋部長電話,告訴我警政署認為這個辦法有執行上的困難,我要求與警政署有關人員進一步溝通。8月14日也收到金管局回函告知,「主管機關已採取七項防制措施,至於鼓勵舉發人頭帳戶之建言,已送由銀行公會研議」。

        兩個月已經過去了,警政署能否說明困難在那裡?金管局能否告知銀行公會研議的結果為何?拼治安雖然是政府的責任,但老百姓也想盡一份力量。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  理事長〉

2006年9月2日 星期六

陳雲林來台做啥?

高為邦
自由時報2006.9.2.

國民黨 十月十三日 將在台舉辦「兩岸農業合作論壇」,邀請中共中央台灣事務辦公室陳雲林主任率團參加。海協會表示願意與我政府指定單位磋商,陸委會透過海基會去函海協會,邀請中國儘速派員來台磋商。但是自從1999年「兩國論」之後,中國海協會就切斷與台灣海基會的往來,如果海協會此時回函海基會,豈不是表示兩岸關係開始解凍了嗎?因此不但不會正式回函,中國當局還透過媒體,指「中共中央台辦主任陳雲林來台不代表兩岸關係復談、解凍」。換言之,陳雲林來台無助於兩岸關係之改善,那來台的意義何在?

國民黨與中共在今年四月中旬舉辦「兩岸經貿合作論壇」後,中台辦陳雲林主任宣布「促進兩岸交流合作、惠及台灣同胞的十五項政策措施」,被國民黨及部分媒體炒作為「十五大利多」,其中七項是有關農魚業的,經仔細分析得知實際是「小利、小惠、大陷阱」〈自由時報2006.4.27.〉。尤其是設立「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及「台灣農民創業園」,擺明就是要利誘台灣農民入甕,目的是為了取得台灣的農業技術。我不相信國民黨農業專家或智庫精英會不了解其中的道理,那為什麼還要隨著中共的指揮棒起舞,開什麼「兩岸農業合作論壇」!真的是「為台灣農民找出路」?還是將台灣農民推向死路?

如果國民黨以「保護台商權益」作為兩岸論壇的議題,台灣政府沒有理由也不敢反對。台辦是台商的父母官,當然也沒有反對的理由,相信陳雲林主任及其台辦官員對這個熟悉的議題,一定會提出他們的高見,如果不能釋出利多,也至少會給成千的受害台商一線希望,讓我們相信胡錦濤總書記的承諾:「要寄希望於台灣人民」及「凡是對台灣同胞有利益的事,我們要全力推動」,總有成真的一天。

陳雲林主任來台如果能緩和一下兩岸的緊張氣氛,台灣政府與台灣同胞當然會舉双手歡迎他;陳雲林主任來台如果能幫忙解決台商受害案件,台商受害與否都會感激不盡地歡迎他;陳雲林主任來台如果只是為了統戰與分化,那還是別來的好,來了必然會遭到民眾的示威與抗議,反而破壞了兩岸人民的感情。


2006年7月13日 星期四

反詐騙行動

〈自由時報  2006. 7. 13.〉


        詐騙電話每個人都接到過,我大概接過二十通,有告知中獎的、有小孩哭泣說被綁的、有未領退稅掛號信的、有金融卡被冒刷的、有電話費未繳的等等,開始的時候因不明究理,還花了不少時間溝通,結果不是我先掛電話,就是對方罵了髒話後才掛電話。至今還是經常接到這類電話,這表示詐騙生意依舊興隆,上當的還是大有人在, 連 教授、政府高官及社會知名人士都不能倖免。

        為防堵詐騙集團,金管會又出招了,以前規定金融卡匯款不得超過三萬,現在〈 八月一日 起〉匯款人必須驗明正身並登記身分證字號,還要威脅公佈人頭戶比例過高銀行的黑名單。用心良苦可以了解,但效果不彰也可以預期。銀行有人頭戶,就是沒有認真查核,怠忽職守,助長犯罪,當然應該處罰銀行。因此,我建議任何受害者將錢轉進了一個人頭帳戶而蒙受損失,該人頭帳戶的銀行必須賠償一半損失。另一半損失當然由受害者自行承擔,誰叫自己笨!我認為,重罰之下銀行才會認真面對人頭戶的問題。

        認真查核本來就是銀行責任!客戶有沒有固定工作?收入如何?就業公司是否確實存在?居家環境如何?有巨額資金往來嗎?開戶的目的?了解後再評定客戶的等級。對沒有把握的客戶,就應該電腦設定:限制一次提款的金額、不得轉帳、資金進出異常立即警告等預防措施。而不是對所有善良銀行客戶處罰:規定金融卡匯款上限,增加匯款人的種種不便。
為了避免損失,銀行應該積極鼓勵舉發人頭帳戶。凡舉發一個人頭帳戶,發獎金一千元。在重賞之下,圍剿詐騙集團會變成一個全民運動,有心人再接到詐騙電話時,就不會消極地掛電話,而是積極地與詐騙者週旋,喬裝受騙,配合歹徒的要求,只是在最後匯款時,僅匯出十元新台幣,然後列印匯款記錄,憑此匯款記錄向有關銀行領取獎金。銀行從匯款記錄單清楚地將人頭帳戶關閉,並追究人頭帳戶當事人及銀行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要知道在一百通詐騙電話中,九十九通都被識破,因此只要在政府的宣傳及鼓勵下,就會有很多人向詐騙集團出擊,不斷地清除人頭帳戶,迫使詐騙集團必須找新的人頭開戶,增加詐騙集團的營運成本,使其得不償失,最後能不關門歇業嗎?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  理事長〉




































 

 

 

 

 

 


2006年6月30日 星期五

騙誰?台商受害從未解決─回應投訴協調局唐怡的專訪

高為邦
中國時報2006.6.30.

國台辦投訴協調局長唐怡在接受中國時報朱建陵專訪時表示,太多台商因「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而引起糾紛,是明顯誤導台灣民眾,將台商受害問題歸咎於台商本身,是完全抹煞事實真相的謊言。在「投資中國 你必須知道的陷阱」書中有三十個案例,每一個案例都是在中共中央政府縱容包庇下,地方政府違法亂紀幹出來的壞事,每一個台商都是赤裸裸的被害人,每一個案例都是不公不義的弊案!

國台辦投訴協調局在去年 七月六日 成立的,到今年五月底就有473件台商投訴案件,這個數字說明該局生意興隆,顯示台商受害的嚴重性。但對唐怡局長說結案率在75%80%之間,才真正嚇我一跳。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成立三年,追蹤一百多個案件,沒有一個得到公平解決的,所以我才多次在各種場合公開向胡錦濤總書記呼籲,不要再口頭上強調「要寄希望於台灣人民」,請真正解決一個台商受害案例來宣示你們的誠意。

「投資中國 你必須知道的陷阱」出版至今已九個月了,去年 十一月一日 國民黨江丙坤副主席率領國民黨台商服務中心訪問團,在釣魚台與中共國台辦副主任李炳才及有關部門會談,達成保護台商投資合法權益的十項共識,李炳才承諾要處理書中的受害案件。但是直到目前,唐怡承認沒有辦過書中任何一個案子,卻以「目前核查工作近尾聲」來搪塞。

我的工廠在1999年春節被中國最大的同業強行搬走,兩位涉案人均書面承認犯罪行為,但是河北省政法單位就是不辦。當時國台辦陳雲林、李炳才均向馮定國立委承諾,會還我一個公道。2001年初時任經濟局副局長的唐怡也當面告訴我,國台辦一定會追究到底。七年過去了,唐怡也高升投訴協調局局長,為何還不能給一個交代呢?連一個罪證確鑿搶劫案都辦不了,卻要我們相信結案率在75%80%,這真是天方夜譚。

唐怡說:台商利益受損有三個管道可以投訴,就是台辦、台商協會、國民黨台商服務中心。我以「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的身份正告大家,到目前為止三個管道都是死胡同!


2006年6月22日 星期四

請工總三思!

〈自由時報 2006. 7. 22.


        中國是一個以意識形態治國的專制政權,在沒有法治情況下,台商的基本權益、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台商的投資成功與否也無法操之在我,台灣政府對台商的投資不但管不着、也保護不了。再加上產業外移速度太快、數量太多、金額太大,對中國大陸的投資能放任不管嗎?

        在兩岸的敵對關係下,為了全台灣人民的福利、國家的安全及前途,政府不得對中國大陸的投資有所限制。因此,先後祭出「戒急用忍」、「積極開放有效管理」及「有效開放積極管理」等政策,這些政策都基於一個原則,那就是對中國大陸投資,必須先考慮台灣工業的永續發展。任何政策造成本國工業發展受挫、商業發展受損、勞工失業增加、國民收入減少、國家安全受威脅等,都是錯誤的政策。諷刺的是我們現在所面臨的正是上述的困境,是政策錯誤?還是執行面出了問題?導致管理亂了分寸而毫無章法。

        舉一個例來說,在目前政府的勞工政策下,勞工密集的傳統工業不得不去中國投資,這是有共識的。但何謂「勞工密集」?應有一個規範,為了兩岸能夠共同生存,我們認為應以工資占總成本百分之十為界限,超過的才可以去。事實卻不是這樣。

        政府允許筆記型電腦工業全部外移到中國,使全世界五千多萬知識份子使用者,從Made in Taiwan的筆記型電腦轉為Made in China的筆記型電腦。要知道一個三千人的工廠每月可組裝三十萬台的筆記型電腦,每人每月可組裝一百台,每一台的外銷價約五百美元,也就是一個員工的半個月薪資,換言之工資僅占總成本百分之二,連這樣的工業也讓它移往中國,「有效管理」或「積極管理」只是在放屁!

        現在全國工業總會要求政府提高投資中國的上限,由公司實際資產價值的四成提高為五成,或解除投資中國百分之四十上限,要知道這些都是股票上市並向銀行貸款的公司,四成的投資已不是一個小數字,足以使其在中國大陸立足、成長並茁壯,況且它也可以向國外或中國銀行貸款。除非該投資發生問題,才需要更多的資金去營救。如果投資中國的上限超過四成,萬一投資失敗,必定會拖垮台灣的母體企業,引起社會動盪不安,或導致金融風暴,因此政府能不限制對中國的投資嗎?全國工業總會本應該以台灣工業的永續發展為主要任務,怎麼會為了「錢」進中國而不惜退出經續會?

〈作者 - 蔡高德、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  理事、理事長〉

2006年6月1日 星期四

誰坑了外勞的工資?

    當我提出成立「台商回流外銷特區」,特區內外勞工資與基本工資脫鉤,特區內外勞自行引進,不受特權剝削。政府經濟部、勞委會等有關單位及民間勞工組織紛紛跳出來反對,認為這樣做是違反人權,有損國家形象。

   「基本工資」〈15,840元新台幣〉訂定目的在於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所需,也就是說要能養家活口,如果外勞食宿由特區內雇主負擔,每月淨得五千元新台幣,高出其母國工資一倍以上,不但能養家活口,還可以發筆小財。如此一來台商也不必非去中國大陸設廠,在特區內一樣可以具備同等的競爭力,是外勞、台商、台灣政府與台灣人民都能獲利的政策,為何我們的政府要百般阻撓而不肯推動呢?

        在目前引進外勞的政策下,一般外勞來台前要先向當地仲介付仲介費4,000美元〈由台灣和當地仲介對分,4,000X32=128,000元〉,來台工作二年期間,要再繳42,000元新台幣給台灣的仲介(第一年每月扣1,800元,第二年每月扣1,700元),來回機票14,000元,每半年一次健康檢查4X1,500=6,000元,前半年扣20%所得稅15,840X20%X6=19,008元,後一年半扣6%所得稅15,840X6%X18=17,107元,勞保自費款210X24=5,040元,健保自費款225X24=5,400元,全部總支出為236,555元,每月支出為9,856元,外勞每月實拿15,840-9,856=5,984元,扣除飯錢淨得頂多四千多新台幣。

        高雄捷運泰勞的合約是三年一期,當地仲介費高達七千美元,所以台灣有關高層才會直接去喬佣金。來台工作三年期間,要再繳六萬元給台灣的仲介,在不加班的情況下,每名外勞每月淨得也只有四千多新台幣,不但要忍受每月扣翻譯費一千元設備使用費四百元,還動輒罰款,不從電擊棒侍候,最後演變為火燒廠房的暴動事件,使奴役外勞醜聞曝光,這才真正重創國家形象。

        外勞一半以上的工資被特權剝削是事實,我們的政府卻看不到,反而以「違反人權,有損國家形象」為藉口,誓死捍衛這樣的外勞政策。結果犧牲了企業競爭力,迫使產業出走,造成工人失業,國家稅收減少,經濟蕭條,自殺或搶劫等亂象叢生,都只是為了維護特權的利益,全民所付出的代價也未免太高了!

        請重新檢討「台商回流外銷特區」的可行性吧!以上的分析清楚地告訴我們「特區」內的外勞不但沒有被剝削,他們的福利反而是更有保障。如果我們一定要維持「基本工資」這塊招牌,外勞工資與基本工資不能脫鉤,那不妨先讓特區有自行引進外勞的權力,至於如何將目前特權剝削的部分回饋給特區廠商,特區自會解決。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2006年5月25日 星期四

基本工資迷思

〈自由時報 2006. 5. 25.


        總統聽到了我的呼籲,在三月十七日接見本人及「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代表,對我們三項具體訴求也下令行政院辦理。 五月十日 經濟部投資業務處邀請財政部、法務部、陸委會、經建會、新聞局、勞委會、海基會、工業局、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全國工總、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等十一個單位,研商如何協助台商維護權益、加強投資中國受害經驗宣導,以及提供優惠條件吸引台商回台。

        對於「提供優惠條件吸引台商回台」部分,勞委會基於目前政策之規定,認為外勞工資不能與本國勞工工資脫鉤,否則有損國家形象,也違反世界貿易組織WTO及國際勞工組織ILO之規定。除非我們取消最低工資,但行政團隊學者專家一致認為那是不可能的任務。

      「基本工資」是不可撼動的政策嗎?我不之知道,但我知道「基本工資」剝奪了喜憨兒及殘障者的就業機會,剝奪了老弱婦女的就業機會,剝奪了剛踏入職場年輕人的就業機會,因為老闆要的是有經驗且具競爭力的員工,沒有公司願意訓練員工,更沒有公司願意照顧弱勢。結果公司找不到可用的員工,而很多人卻又找不到工作。「基本工資」訂定目的在於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所需,如果法律訂得太僵硬,迫使企業關門或外移,造成更多人失業,保護勞工的原意反而落空,我們不應該檢討嗎?

        最近瑞士洛桑管理學院公佈年度的「全球競爭力評比報告」,美國第一、新加坡第二、香港第三,而台灣已滑落到第十八名,僅高於中國。新加坡及香港是不實施「基本工資」制的,這是不是間接造成台灣競爭力滑落的原因之一?我不得而知,但很多台灣工廠卻為雇不到勞工所苦,卻是事實;台灣出口順差大幅萎縮,失業率居高不下,也都是事實。政府能不再次徹底檢討「外勞工資」與「本勞工資」脫鉤的政策嗎?

        另一個統計數字更令人吃驚,去年台灣小孩出生率創下0.91%之新低,僅高於德國的0.85%,但低於法國的1.27%、英國的1.2%、或日本的1.29%,如果沒有台灣外籍新娘13%高出生率的貢獻〈每七個出生小孩就有一個是外籍新娘所生〉,台灣小孩出生率會降為0.78%,世界排名第一低!台灣的年輕人不是國民所得超過三萬美元的國民,貪圖享樂,不願撫養兒女。而是連工作都很難找到,豈敢結婚!既使結婚,對未來的不確定感,又怎敢冒然生兒育女!大家心中都有一把尺,難道我們非要死守「基本工資」這塊神主牌嗎?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2006年5月4日 星期四

錢不是重點 問題在勞工

〈自由時報 2006. 5. 4.



      「產業外移 慢性自殺」〈2006.3.2.〉說明近年來台灣經濟衰敗、政府財政困難、社會亂象叢生的主要原因;成立「台商回流外銷特區」〈2006.2.23.〉,將外勞工資與勞基法脫鉤,一個企業界呼籲多年的老方案,以期快速振興台灣經濟。這兩篇文章發表後,得到不少企業主的響應。 三月十七日 陳總統在接見受害台商代表時,也信誓旦旦地強調要推動此一方案。
有一位關心的企業主將兩篇文章及一些具體建言傳給有關單位, 四月二十日 收到了工業局的回音,工業局的看法是:「台灣經濟歷經幾十年發展,正面臨結構轉型,廠商基於全球佈局及成本考量,移往大陸或其他海外地區繼續發展,是經濟發展過程中的正常現象。」既然台商西進中國大陸是正常現象,那工業局也不必費神研究對策,對我們要求成立台商回流外銷特區、將外勞薪資與勞基法脫鉤的訴求,也就沒有多作解釋。

        同一天,工業局公布「台商回台投資專案融資計畫貸款要點」,為鼓勵台商回流,行政院指示開辦二千億元融資貸款。這就奇怪了!不才說台商西進中國大陸是正常現象,那為什麼又期望台商回流呢?這不是明顯地前後矛盾。經濟部還樂觀地估計,會有三、四百家廠商受惠,換言之會有三、四百家台商回流!這是否又是一相情願的想法?我們可以拭目以待。但不要忘記當初成立桃園自由貿易港區時的信心滿滿,就因為一位立委的反對,港區外勞工資無法與基本工資脫鉤,結果進駐的廠商寥寥無幾,是一個功敗垂成的投資計畫。更不要忘了大興土木投資設置的屏東工業區及彰濱工業區,應該已閒置荒廢多年了!

        台灣是靠中小企業起家的,數十年的打拚,我們不缺資金、不缺技術、不缺管理、不缺土地、更不缺定單,但是唯獨缺的是勞工。在去年中共對台商開放三百億人民幣貸款前,台商已經投資中國二千八百億美元,所以讓我再說一遍:錢不是重點,問題在具有競爭力的勞工!因此再多的融資〈台灣政府的二千億元新台幣貸款對上中共三百億人民幣貸款〉也無法真正打動台商回流的心。

        換句話說,對一個因心肌梗塞而缺氧的病人,維他命不是救命仙丹。讓我們在一次呼籲政府,請對症下藥吧!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2006年4月27日 星期四

小利、小惠、大陷阱

高為邦
自由時報2006.4.27.

在國共「兩岸經貿合作論壇」 四月十五日 閉幕前,中共國台辦〈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陳雲林主任宣佈:「促進兩岸交流合作,惠及台灣同胞的十五項政策措施」。媒體以「十五大利多」爭相報導,連前主席也表示成果比預期的更好。真是如此嗎?經過仔細分析,發現只有一項利多,卻有兩大陷阱,剩下的十二項頂多算是小惠。

十二項小惠

去年中共宣佈台灣18種水果零關稅銷中國,曾喧騰一時並造成朝野分歧及果農反彈,一年後檢討只不過多賣了130萬美元,現在再增加四種水果〈政策措施一〉,再多賣30萬美元,算得上利多嗎?開放11種蔬菜〈政策措施二〉,其中那一種蔬菜中國沒有或價錢比台灣貴?是小白菜、青江菜、花椰菜?還是絲瓜、苦瓜、胡蘿蔔?開放了僅占總產值4%8種冷門水產〈政策措施三〉,而台灣強項的鮪魚、石斑魚、虱目魚、鰻魚及台灣鯛卻未被列入,因此我實在看不出施惠的誠意何在?

台灣水果、蔬菜及水產銷中國,在原則上是窒礙難行的,所以頂多是個「小生意」,為了「小生意」組團來台採購〈政策措施五〉,除了搞宣傳外,還有其他意義嗎?為了這點「小生意」設立台灣水果集散中心,免第一年租金〈政策措施六〉,好大的利多!既是「小生意」,運輸費就不大,過路過橋費更微乎其微,還只免〝部分〞過路過橋費〈政策措施七〉,豈不怕貽笑大方?

承認台灣高等學校的學歷〈政策措施八〉;開放台灣民眾參加報關員考試〈政策措施十一〉;讓在中國取得醫學專業學歷、考取醫師資格的台灣學生,可註冊後執業;台灣醫生經申請許可後可短期行醫〈政策措施十五〉。凡此種種,頂多是在台灣經濟持續沉淪下去,提供少數台灣人一個就業機會罷了,何其諷刺!

剩下的三項小惠對中國比對台灣更有利。增加開放瀋陽、大連、成都為台胞簽注點〈落地簽證〉〈政策措施十〉,為了方便更多台胞去消費;對台灣民眾提供好的醫療服務〈政策措施十二〉,當然也會有更貴的收費;開具適當收據可以向台灣健保局請款〈政策措施十三〉,只是讓健保局多一個錢坑。

兩大陷阱

在廣東省、廣西省設立兩個「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在福建省、山東省設立兩個「台灣農民創業園」〈政策措施四〉,這是利誘台灣農民的餌,取得台灣的農業技術才是目的。在政府「積極管理」政策下,真能擔保不讓農業技術外流嗎?

在「投資中國 你必須知道的陷阱」書中,我一再強調千萬不能搞合資,合資就等於引狼入室,你若是小股東,中方當然可以把你吃得死死的,最後讓你一無所有;你若是大股主導經營,中方也可以將你掃地出門,更甚至於把你打入大牢,這樣的案例實在太多了!想去中國以合資方式開醫院〈政策措施十四〉的台灣朋友,你們必須三思呀!

一大利多?

開放大陸民眾來台旅遊〈政策措施九〉是唯一的利多政策,但與歐美有別,台灣接待的旅行社必須經過中國有關單位的確認,施惠還不忘統戰。在兩岸旅遊業長期不對比的情況下,即使來台人數達到一千名〈陸委會初期計劃的上限〉,也只回饋了十分之一,能算得上一個大利多嗎?

我們不得不佩服中共的統戰功力,他們能將一個遲來的利多加油添醋,再暗藏兩個陷阱,包裝成「十五項大利多」的大禮,讓媒體隨之起舞,讓國民黨喜出望外,讓民進黨驚慌失措,讓我們老百姓感慨萬千!。


2006年3月2日 星期四

產業外移 慢性自殺

〈自由時報2006.3.2.


        依據經濟部的統計,到2005年底台商投資中國的總額將近473億美元。但是依據美國國會的統計,台商投資中國的總額是2800億美元,佔所有外商投資中國的一半,是經濟部統計數字的六倍,為什麼有這麼大的差距?因為大多數台商投資中國是迂迴經過第三國進行的。實際投資中國的的數字還不止如此,台灣人在中國投資房地產,其金額更是一個天文數字。
投資為了創造更大的利潤,台灣投資中國十餘年下來也創造不少世界級的大企業,但是,為什麼台灣政府變得越來越窮?為什麼台灣人國民所得十餘年來不見增長?為什麼台灣亂象已到了民不聊生的地步?問題不在於沒有開放三通,不在於對中國開放不夠大,而在於產業外移太嚴重!

        先進國家的企業為了打開新的市場,不得不到另一個國家投資設廠,以降低成本來達到行銷落後地區的目的。德國福斯汽車在中國生產大眾汽車是如此,可口可樂與麥當勞到中國設廠開店亦復如此,去中國生產或服務都是為了要進入中國市場,為了賺中國人的錢。他們很少將當地生產的產品回銷到本國,影響到企業本國的利益。

        反觀台商投資中國的形態卻不一樣,投資為開發中國市場賺中國人錢的企業當然也不少,但是能存活下來的卻不多,賺錢的更是少之又少。而大部分台商是將台灣的工廠移植到中國,利用廉價的勞工與土地來降低生產成本,產品卻是行銷到全世界。對台商而言,也許短時間內是有利的,但長時間下是慢性自殺,因為當你培養出競爭者時,也就是你企業結束的時候,因為在中國目前人治的社會下,你的企業是不被法律保護的。

        讓我們來算一算這個賬。一個年營業額為一億的企業,企業的正常平均獲利為五百萬〈營業額的5%〉,其他九千五百萬〈營業額的95%〉到那裡去了?當然是用於付薪資、買原料、管理與財務、及稅務支出。除了部分必須進口的零組件或特殊材料與設備外,大部分直接或間接的利益均為當地政府、當地人民、或當地廠商所獲得。換句話說一家台灣企業出走,不管是西進中國,南向越南、馬、泰、菲律賓,或轉往印度,對台商來說只是增加管理的困難與投資的風險,但是,對台灣政府與台灣人民卻是大大的損失,是致命的傷害。

        產業外移伴隨而來的是關廠、抗爭、失業、搶劫、自殺、到民不聊生,所以台灣的困境,恕我套句柯林頓的詞,我不得不說:「笨蛋,問題在產業外移!」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2006年2月23日 星期四

台商回流外銷特區

〈自由時報2006.2.23.

       
        台商投資中國的三個主要誘因是:廉價而充沛的勞工、便宜的土地、及優惠的稅務政策,再加上語言相通,因此有75萬台灣人,七萬多家台商公司,2800億美元的台灣資金投入中國,嚴重的產業外移造成政府稅收減少、失業率增加、經濟蕭條、社會亂象。所以我才有一個夢:如果台商能夠回流那有多好!

        台商真的有可能回流嗎?我和很多在中國投資的台商談過,答案是肯定的,包括已經在中國大陸站穩腳步的企業。他們認為只要回來後還有國際競爭力,就願意回來,至少先將部分生產線撤回來。有位台商說:「我在大陸有一種說不出來的壓力,每次到了香港才能睡個好覺,回到台灣我才整個人輕鬆起來。」為什麼?因為在中國動輒得咎,即使你目前是一個成功的台商,也無法保證明天不變成階下囚,有太多台商被牽強的理由關入大牢,這種震撼,這種對未來的不確定感,就是台商願意回來的主要原因。

        為了促使台商回流,政府必須改善投資環境,使台商回流後仍然保留起碼的國際競爭力。換句話說,得先檢討勞工制度及外勞政策,這不但費日曠時,還因為影響到當權者的利益,會滯礙難行。因此不如先闢一塊土地做為外銷特區,土地只租不賣;特區內的外勞沒有最低工資的限制,廠商或特區可自行引進不受特權的剝削,外勞的薪資就不會超過五千新台幣;政府不需要再給其他優惠,台商一定會大量回流。因為在這樣的條件下,中國吸引台灣外銷產業的優勢就不存在了。

        這樣做會影響到國內的產業嗎?當然不會!因為這些回流產業國內已不再生產,不會造成不公平的競爭。這樣做會壓縮本國勞工的就業空間嗎?剛好相反!我們可以要求特區內必須雇用百分之二十的本國勞工,因此是創造新的就業機會,而不是減少原有的就業機會。那給外勞較低的工資是否違反人權?當然不會!能吸引外勞來台灣工作的工資就是合理工資,不然他們也不會背井離鄉的來台灣工作,我們沒有必要硬性規定最低工資。

        為台商回流成立特區是挽救台灣經濟的方法之一,我們的學者、政治人物、政府官僚及利益團體請給台灣一條活路吧!不要再以人權等藉口把有可能解決問題的政策變成不可行!也請為大批中年失業而家庭陷入絕境、更甚至於走上自殺之途的台灣人想一想,他們的生存人權是否應該優先捍衛呢?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