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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4日 星期五

產業升級的迷思

自由廣場 2006. 11. 24.


        在「投資台灣─贏的策略與實踐」座談會中,我提議以工業區為一單位,區內官員與廠商代表共組管理委員會,再由管理委員會自行引進外勞,將巨額佣金退還給區內廠商,減輕廠商勞力成本,進而提升廠商的國際競爭力;在量的方面希望政府放寬外勞與本勞的比例為一比一,解決企業嚴重缺工現象。如此一來台商肯定大量回流投資設廠,就會創造出更多工作機會,不但解決就業問題、改善治安,而且國庫稅收會大幅增加,老百姓也不必再節衣縮食過苦日子了,經濟繁榮取代長期的不景氣。但是,經建會胡勝正主委認為,如果台商有了低工資的外勞,就不會再追求「產業升級」了!因此,否定了我的建議!

        十多年來,政府高官、財經學者、管理專家都呼籲中小企業要做好「產業升級」,似乎只要做好「產業升級」就能脫胎換骨,變成競爭力特強的一條活龍?事實上中小企業也盡可能配合,用最先進的設備,追求生產自動化、製程合理化、管理現代化等目標。可是經過十多年來試驗與磨難,產業升級成功的案例不多,被迫外移中國大陸卻比比皆是,塑膠業、紡織業、製鞋業、機械業、電機業、電子業、自行車等等,全都走了!這些都是曾經為台灣創造經濟奇蹟、賺取大量外匯的中小企業呀!我們的政府卻既不珍惜也不後悔,將這些會下蛋的金雞全送給了中共,使中國外匯存底迅速躍升到一兆美元,超過日本而成為世界第一。讓中共更有實力在國際間打壓台灣,何其諷刺!

        有人說,台灣何其不幸位於中國旁邊,基於同文同種,當然無法抗拒中國的磁吸效應,造成產業大量移往中國,使得台灣經濟長期陷於困境,此乃命中注定。我認為台灣何其有幸,圍繞在菲律賓、印尼、馬來西亞、泰國、越南及中國大陸之間,有充沛且低廉的勞力來支援台灣產業的發展,而不幸的是:政府不知善加利用。
   
        台灣的競爭力在民間,在過去沒有政府的關懷與照顧下,中小企業卻能憑自己的力量研發、生產、行銷全世界,創造台灣經濟奇蹟,成為亞洲四小龍之首。可是近十餘年來在政府的關照下,中小企業不是關門歇業就是出走他鄉,台灣不但淪為亞洲四小龍之尾,經濟成長在亞洲更是敬陪末座。

        錯誤的政策比貪污還可怕,但及時修正為時不晚!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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