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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4日 星期三

誰讓韓國追上台灣?

2014-12-24
高為邦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41597

前經建會主委陳博志發表「是誰讓台灣追不上韓國的FTA?」(http://www.watchinese.com/article/2014/18061)結論是馬英九總統讓台灣追不上韓國,這點我沒有異議。但是,我要問:是誰讓韓國追上台灣?

一九九二年平均每人GDP台灣是一萬○五八九美元,而韓國是七一九三美元,是台灣的七成,可是到了二○○四年韓國平均每人GDP是一萬五○二九美元,已超越台灣的一萬四六六三美元。從一九九二年到二○○四年是李登輝總統及陳水扁總統執政,因此難逃其咎,但是,是什麼原因造成這樣的結果?

台灣經濟被韓國追上是因為台灣創造經濟奇蹟的外銷型製造業逐漸外移,韓國經濟持續成長,但台灣經濟卻停滯不前。我從中國訂定「反分裂國家法」(二○○四年三月)以來寫過六十多篇文章,一再強調產業外移等同慢性自殺!現在高失業、低薪資、派遣工、過勞死、少子化、貧富懸殊、人才外移、工廠缺工、外資卻步、GDP停滯、國家破產等問題,不就是產業外移的後遺症!我同時也鐵口直斷,如果不解決這個問題,再多次的政黨輪替也救不了台灣經濟!

陳博志認為馬英九先與中國簽ECFA再與東協及歐美簽FTA,就如我們要去高雄卻不走高速公路,硬要繞道宜蘭、花蓮、台東這條遠路,並且是走一條非常危險的路,現在果然翻車而走不下去,這個比喻我完全同意。

不過,試想一九九二年的外勞政策如果是依市場機制訂定,外勞薪資由市場決定,而不是與基本工資綁在一起,台灣創造經濟奇蹟的外銷型製造業不會出走,會繼續大量向歐美日外銷而造成鉅額出超,開始時一定祭出三○一條款,或課以反傾銷稅等措施,但最後歐美日等先進國家一定會主動逼迫台灣簽訂FTA以平衡貿易逆差,讓他們優勢的產品如農產品、高科技產品、尖端武器等銷往台灣。同時因台灣大量引進東南亞外勞,幫這些國家養活他們的人民,與這些國家簽FTA而進入東協必是順理成章的事。

台灣也許仍不能進入聯合國,但因大量外勞來台工作,大量外資來台投資,台灣經濟與全世界密不可分,台灣當然變得更安全!

非常可惜,一念之差台灣從天堂掉入地獄!但是,亡羊補牢未為遲也!

(作者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2014年12月19日 星期五

評朱敬一的台灣產業政策

朱敬一談產業政策,好像只有他最懂臺灣經濟!

朱敬一,美國密西根大學經濟學博士,中央研究院院士,2008年政黨輪替後出任中華經濟研究院董事長(2008年-20112月)、行政院政務委員(20113月-201225)、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201226201432),全程參與馬政府經濟政策的擬定與執行,他文章所寫的那ㄧ套如果有效,國民黨怎麼會在這次縣市長選舉全盤皆輸,馬英九及國民黨怎麼會遭受全民唾棄?

台灣經濟停滯不前的原因,是創造經濟奇蹟的外銷製造業全面外移,這些都是傳統製造業,不談如何有效引進外勞留住產業,而空談「創新經濟產業政策」,結果所謂「舊」的傳統產業全走光了,新的起而代之高附加價值的創新產業卻尚未萌芽,這叫做好高騖遠,這叫做揠苗助長,台灣經濟就在兩面落空的情況下掉入谷底!難道朱敬一院士不應該負責任嗎?

台灣薪資倒退到16年前的水準,年輕人已經不開心很久了。套句鄧小平的話,「不管黑貓白貓,能抓老鼠的貓就是好貓」,我要說,能解決台灣薪資凍漲16年的經濟政策才是好的經濟政策,管它是傳統產業還是創新產業!


附註

朱敬一專欄:誰讓台灣不開心?─再談台灣的產業政策

這幾年台灣人年終票選年度代表字,得高票者或是「悶」、或是「苦」、或是「假」、或是「黑」,反正沒什麼好字。「黑」與「假」大概反映台灣人民對黑心廠商造假豬油牛油的深惡痛絕,而「苦」與「悶」呈現出大家對十五年薪資凍漲、貧富不均、年輕人一屋難求的無奈與焦慮。在這種社會氛圍之下,似乎人民只能期待一些小確幸,而對於整體的、大結構的經濟翻轉,根本不抱期望。這樣的絕望感,是所有執政者最最需要警惕的。

那麼,在經濟悶了十五年後,台灣還有可能做整體的、大結構的經濟翻轉嗎?當然可能。但是我要向讀者說清楚:台灣經濟翻轉的關鍵,恐怕不在於某些人所鼓吹的「自由化、國際化」,而在於台灣產業政策的調整步伐。

談到產業政策,我好像總要花不少時間去釐清觀念,否則老是被一些書沒讀通、又需要吃補腦藥的小鬼糾纏。且讓我分幾點說明之。

一、產業政策不是指政府對產業的保護政策。早年台灣對汽車進口課極重的貨物稅與關稅,使得進口驕車車價超高。官員說,那是為了扶持國內的汽車工業,因為他們還太「幼稚」。事實證明,全世界保護幼稚產業的政策少有成功之例,絕大多數「保護」,其實是國內業者為了自身利益而遊說出來的「圖利」。保護政策將產業視為「媽寶」,通常對產業不會有幫助,只會讓台灣更不開心。

二、產業政策不是要政府幫企業省成本。有不少國家的企業家都試圖遊說政府替他們減免租稅、找便宜勞工、適用優惠電費、以匯率政策協助壓低出口報價等等。這些手段大概只有在「別的國家並未比照辦理」的前提下,能夠幫企業找到短暫競爭優勢。但是國家的產業政策不能建立在這種「別國笨到不會跟進」的片面假設之上。企業追求低成本天經地義,但是那要靠他們的真本事,而不是靠老大哥政府的護短。更何況,台灣拚成本怎麼拚也拚不過越南、中國內陸。

三、產業政策不能仰賴生產面的「規模經濟」,至少對台灣而言不能如此。有些產業如DRAM、大尺寸面板,需要大量投資,而且其平均成本隨著產量增加而遞減。這方面的競爭幾乎是拚集團作戰、拚政府全面配合(例如上下游強制搭配、產學強制搭配)。韓國、新加坡等都是在這方面都很厲害,但是台灣的民主環境、社會輿情、中小企業型態,使我們在當下根本不適合打這種大規模投入式兵團作戰。

以上所提三點產業政策的負面列舉雖然內容有異,但是都有一個共同的假設:產業政策似乎是「在給定的技術架構下,政府想要為企業尋找最好的發展」。但是,這種「給定技術架構」的前提,其實是傳統經濟下的概念。唸過經濟學101的人都知道,絕大多數的生產活動,都是適用「報酬遞減」法則的。在報酬遞減的規律下,先行者必定會慢下來、量產者的成本優勢終究會緩下來、原本別人不知道的技術秘密遲早會擴散開來,而長遠而言,一切經濟競爭的勝負,終究決定於經濟體本質的比較利益。因此,市場鸚鵡學派強調,政府產業政策只需要開放市場、自由競爭,便能激發企業潛能,產業會自然出現。除此之外,鸚鵡學派認為沒有掖助拉拔產業之必要。

但是在知識經濟、創新經濟時代,前述「給定生產技術」的假設就不再成立了。以電腦為例,我們從桌上型、手提、面版,到現在捷運上人手一機的智慧型裝置,短短七、八年間,真不知經歷了多少產品世代、軟硬體技術、規格改變,哪裡有「給定生產技術」可言?而目前的智慧手機看似無所不能,但是對於許多日常功能(例如健康、物聯、節能)等,又太過複雜,像是過度設計(over design),誰知道將來又要出現什麼樣簡單的產品革命?如此快速更新的科技,用科學哲學的話來說,這是超快速的科技產品「典範移轉」,故在創新經濟紀元,生產技術是日新月異的,完全不符合「給定技術」的假設。

所以簡單地說,在傳統經濟、報酬遞減的環境下,企業競爭勝負大多決定於企業自身,我大致同意政府在此情況下能做的產業政策不多,頂多是匯率、土地、勞工、加工出口區等。但是在知識經濟、創新經濟之下,一波波產業更新速度極快,政府角色當然就多了。科技產品典範移轉快速,表示只有領先群才有生意,跟進者只有喝西北風。政府的角色之一,就是儘速促成新產業。例如,如果要儘快建立食品雲、健康雲的相關產業,當然需要政府配合諸多環節的串聯,譬如結合進口海關、農業生產、環境毒物管制、食品抽檢、履歷認證等,這裡面涉及百十種政府單位,若是沒有整合協助,台灣的優勢食品雲、品管產業怎麼可能迅速建起來?又哪有一家企業能夠獨自完成數十種公權力認證的串聯?

再如手機之外的千百種攜帶式智慧裝置,它們產品多樣,但是銷量不會如手機般大。每種智慧裝置都有它的領域知識(domain knowledge),各需求不同的監測器、電池、傳輸優先性、穩定度。如果有個公共平台讓這些多樣產品的領域知識者能夠方便其做成產品原型或測試,當然有助於成千上百種未來型攜帶裝置的快速出現。同樣的,這種公共平台也是得靠政府去促成,沒有企業會做這種「公益」事業。

在知識經濟、創新經濟時代,成本優勢或大量生產的規模經濟都不是重點。創新經濟的「另類」規模經濟優勢,來自於邊做邊學(例如現在軟體好的,更容易研發成功新軟體)、來自知識研發的社會外溢效果(例如晶圓代工業成功帶動週邊晶片設計產業)、來自利潤流豐沛對研發的正向循環(例如現在技術領先則利潤高,故研發經費豐,易於成功開發下一波技術領先)。這些概念的整理,部份刋載於美國AAAS院長W. PressScience 期刊201311月的一篇文章,值得讀者參閱。正因為創新經濟時代的研發產業有邊做邊學、知識外溢、正向循環等特色,政府的角色就更重要,而產業政策的思考當然也與傳統經濟時代有所不同。

最後,也要解說一下「為什麼財經官員那麼多博士,卻不見得懂得創新經濟產業政策」?這個問題的答案,繫之於「創新經濟」的定義。在1990年之前的五十年裡,經濟發展與經濟成長理論都還是非常「古典」的--產業投入主要是指勞動與資本,「創新」在生產中的的角色極不明顯。1990年之後加入知識與創新的經濟發展與成長理論,是P. RomerP. AghionO. Galor等人的貢獻,謂之新成長理論,其文獻有些閱讀技術門檻。也許因為這些技術難度,使得不少「廿五年前的經濟學博士」根本不了解新成長理論,當然也就不知道創新經濟時代產業政策切入的理論基礎。用白話文來說,不理解新成長理論的財經官員,他們的知識還停留在石器時代。對於這些人,我只能勉勵他們「多讀書」了。

台灣的年輕人已經不開心很久了。為什麼不開心、為什麼悶?其關鍵絕對是經濟。為什麼台灣經濟過去十幾年無法闖出「創新經濟」的新局面?也許此中因素很複雜,但是至少其中一項,是因為絕大多數財經官員根本不懂得創新經濟,都還是用石器石代的傳統兵器(企業減稅、加工出口區、協助廠商取得土地、自由開放、吸引資金回台等),在打量子時代、奈米時代的仗。這樣能夠打贏、能夠翻轉經濟,吾未之聞也!

*作者為中央研究院特聘研究員、院士

2014年11月21日 星期五

笨蛋 問題在產業外移

2014-11-22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32476
高為邦
一九九二年蕭萬長任經濟部長期間,主導訂定一個違反市場機制的外勞政策,規定外勞的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並嚴格控制外勞的數量,因此造成台灣的外銷製造業因缺乏基層勞工而不得不外移中國或其他東南亞國家。當下游的製造業如成衣業、製鞋業、皮革加工業、塑膠加工業、木材加工業、金屬加工業、電子組裝業等,都無法在台灣生存而移往海外,其後遺症便一一浮現:高失業、低薪資、少子化、貧富懸殊、人才外移等,最後必然是財政破產、民不聊生!台灣的經濟從此一蹶不振,二十年來不管政府祭出各種振興經濟方案,不但經濟不見起色,反而更加速沉淪!

蕭萬長指出,「台灣是海島型經濟,產業扮演全球供應鏈中的一環」。我要強調,這正是錯誤政策造成對台灣極不利的結果!原本台灣是外銷歐美日的大國,現在中國加上東協越南等國家替代台灣成為銷歐美日的大國,中國與越南等國都崛起了,但台灣卻沉淪倒下了!下游產業會建立中游及上游市場,台灣人在中國建立人造纖維石化原料廠,向台灣進口PTA少了;台灣人又幫中國建立最大的液晶面板LCD廠,中國以國家的力量更積極發展半導體及電子零組件。今年亞洲國家出口都在成長的情況下,台灣外銷中國卻萎縮十%!原因是他們也逐漸有自己的上游產業鏈,而我更擔心這只是開始。

中韓FTA生效還有一段時間,因此台灣外銷中國萎縮與競爭不過韓國無關,是競爭不過在中國生產的上游原物料及電子零組件,即使台灣與中國簽了貨貿協議,即使幾年後關稅降為零,銷往中國的產品還是有運費的負擔,因此「扮演全球供應鏈中的一環」是錯誤政策造成對台灣極不利的結果!

如果轉一個念頭,將外勞政策鬆綁,以市場機制引進東南亞外勞,有了基層勞工,海外的台商外銷製造業就能移回台灣,同時創造中上層的就業機會,解決台灣大學生失業嚴重的問題。僅一個電子組裝業移回台灣,至少創造二百萬個就業機會,即使七成僱用外勞,也能增加六十萬個中高層就業機會,台灣就業的人力市場,從供過於求轉變為供不應求,薪資豈有不漲的道理!產業外移的其他後遺症如少子化、貧富懸殊、人才外移、外資卻步、經濟停滯、財政破產等,都將一一迎刃而解。

中韓FTA不可怕,長期漠視產業外移才真正可怕!

(作者是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2014年8月11日 星期一

高為邦:鬆綁外勞政策 有助經濟提升

http://www.epochtimes.com.tw/n99145

2014年08月11日

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大紀元資料庫)
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大紀元資料庫)
 

【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 台灣經濟近十幾年來低迷不振,造成諸多社會問題,包含國民所得停滯不前、失業率、薪資低、少子化,貧富不均等。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認為,與其推行自經區,不如先解決產業外移問題,建議應改推行「台商回流外銷特區」,鬆綁外勞政策,才能化腐朽為神奇,成為提升台灣經濟的特效藥。

台灣經濟沉淪的致命傷,在於「外銷型製造業外移」,讓我經濟逐漸虛弱、如同慢性自殺;因製造業是創造財富最快的產業,如二次大戰日本從一片廢墟中快速恢復,德國在歐洲依舊競爭力強,正是因為製造業發達所致。但台灣經濟政策卻是讓產業出走,與其他發達國家作法背道而馳。

外勞政策導致製造業外移


1992年台灣制訂違反市場機制的外勞政策,要求「限業限量」引進,認為外勞會剝奪本勞的工作機會;同時「限外勞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認為外勞會讓企業主懈怠,不努力提升自己的產業。高為邦認為,這樣的顧慮其實很不必要,也是種下經濟衰退的惡因。

外勞數量不夠,導致外勞薪資高,工廠生產成本增加,在國際市場失去競爭力,工廠不得不外移到勞動力低廉的國家如中國、越南、印尼、東南亞等,從此台灣經濟一蹶不振、一路下滑。

若要解決,建議政府應由現行「自由經濟示範區」,改推行「台商回流外銷特區」,土地只租不賣,特區內的外勞薪資由市場決定,台商便能大量鮭魚返鄉。

「產業升級」後卻在中國製造


為何產業升級20年來效果不佳?問題不在製造業是否升級,而在升級後的產品是否能留在台灣生產。

高為邦舉例,例如宏碁Acer、華碩Asus、蘋果i-Pad、i-Phone都是頂級的產品,絕對符合產業升級的主張,但華碩Asus卻是在中國生產。他認為:「產業升級無法讓台灣走出經濟困境,唯有把產業留在台灣生產,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外勞總量管制政策應廢除

要對症下藥,首先必須讓外勞政策鬆綁,廢除不能低於基本工資之規定,讓外勞的薪資自由化,與基本薪資脫鉤,以及廢除總量管制。

至於僱用標準,高為邦建議,應以外銷比例為準,若是100%外銷的產業,可聘用100%外勞,60%外銷的產業,可聘用60%外勞,先在台特區實施後,全國再統一標準。

產業回台 就業機會將大增

不過有些人憂心,此舉將影響國內產業。高為邦表示,這些回流產業國內已不再生產,並不會造成不公平的競爭。政府可在外銷特區內要求,必須僱用20%的本國勞工(大學生),培養成為中高層白領,這不但不會壓縮本勞就業,反而是創造新的就業機會。

針對給外勞較低工資,恐有違反人權之疑慮。高為邦說,能吸引外勞來台工作的工資就是合理工資,否則不會甘願離鄉背井地來工作,因此不必硬性規定外勞最低工資。

若有10%製造業回來,至少可創造100萬個就業機會,加上帶動服務業所需要的新增職缺,馬上從供過於求變成供不應求,因是供需決定薪資,單這一個改變,薪資馬上就提升。

台商回流 GDP將成長3.4


製造業回流對台GDP的貢獻為何?高為邦舉例,在海外的台灣製造業,產品行銷全世界,其總產值約新台幣14兆元,約每人2萬元美金。

目前台灣總生產毛額1GDP,只要讓台商從海外移回台灣,又可增加1GDP,以1元的製造業產出可以帶動1.4倍的服務業產出,因此服務業增加1.4GDP,加總共可貢獻3.4GDP,換算台灣平均薪資可達68千美元。

此外,外銷型製造業一但回流,失業馬上下降2%,平均薪資將可回升到5萬元,當養育孩子不再是負擔時,少子化現象自然改善;因基層薪資提高,貧富差距自然縮小,當然就沒有人願意離鄉背井,人才外流的問題也獲得解決。

只要開放外勞,並交由市場供需機制決定,未來國民所得將以15%成長,當台灣擁有了市場後,外資將搶進台灣,屆時政府的稅收激增,目前面臨的勞保、公保年金等破產問題,就可迎刃而解。

外勞政策鬆綁的好處


1.解決失業率高、薪資低、少子化、貧富懸殊、人才外移、所得停滯,改善投資環境及政府財政。
2.增加國家安全,扭轉傾中現況,台商回流、外資投資增加,外勞人數增加,台灣更加國際化。
3.突破外交困境,外勞作為談判籌碼,可個別與東協國家簽署貿易協議。
4.確保台商在中國的合法權益,因台商可選擇離開中國,中國才會在乎台商權益。
資料來源: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     記者江禹嬋/製表 ◇

中共以經促統 學者:引台商回流救經濟

http://www.epochtimes.com.tw/n99144

20140811
         
【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 政府近日不斷推行「服貿協議」、「自由經濟示範區」,希望藉由兩岸自由貿易解決台灣經濟低迷問題,不過卻被各界質疑傾中,反對聲浪不斷。學者指出,唯有加速台商回流,開放外勞,令依靠台商為其經濟支柱的中共無以為繼,才能解除台灣受中共在經濟、國際上全面壓制的困境,因為「台灣的經濟要台商救」。

幾十年來,中共對台的經濟政策,不僅全面性且具連貫性,包含從吸引台商到中國投資,2010年簽訂ECFA,直到服貿協議、自經區等都只有一個目的,就是為了把台灣的經濟變成中國經濟體的附庸。

袁紅冰:中共築牆困台經濟

中國自由法學派、流亡作家袁紅冰指出,中共總體的目標就是要在台灣的主權,套上一根經濟的絞索;用的是二個方法,一是在世界的範圍內對台灣進行全面的壓制,經濟打壓;另一個則是迫使台灣與中國簽訂經濟貿易協議。

中共幾乎破壞台灣與其他有價值的經濟體簽訂任何自由貿易協議。袁紅冰舉例,東協就是最明顯的例子,台灣因受到中共打壓,因此不能跟東協簽署類似的協議。他比喻,這就像在國際經濟的範圍之內,「築起一道困死台灣經濟的柏林牆。」

高為邦:設外銷特區引台商回流

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感慨,台灣投資環境不佳,迫使台商出走,曾經有一位台商在中國受到迫害關押,受盡委屈,好不容易回台後,卻因投資環境不佳,四處碰壁、走頭無路,不得已又再度羊入虎口,冒著風險回中國投資。

因此,他意識到,與其口頭上呼籲台商回流,政府更應先改善台投資環境,才能讓台商回來為台灣拚經濟,重現1970年代經濟起飛的盛況。

高為邦8年前曾在媒體投書建言,政府要創造台商回流的環境;不過因檢討勞工制度及外勞政策曠日廢時,加上影響到當權者的利益,導致政策窒礙難行。

他建議,先設外銷特區,讓台商能引進外勞,土地只租不賣。特區內的外勞沒有最低工資限制,廠商或特區可自行引進不受特權的剝削,這樣外勞的薪資就低廉,台商一定會大量回流,也完全不會排擠本勞薪資,在這樣的條件下,中國吸引台灣外銷產業的優勢就不存在,中共經濟勢將搖搖欲墜。

高:自經區是中共統戰策略

針對政府不斷強調,服貿能為台灣帶來好處,高為邦認為,經濟成長率就是個指標,根據中華經濟研究院的資料顯示,服貿協議可增加經濟成長率約0.0250.034%GDP增加稅收4.556.12億元。

由於服貿協議讓國內產業受到衝擊,因此政府共編982.1億元補助作為配套。等於平均1年將多支出100億元,不過政府GDP僅獲利約4~5億元,光從經濟面來看,高為邦批「這根本就是個很爛的政策,怎會利大於弊?」

另外,自經區的用意在於吸引歐美日等國家來台投資,但高為邦認為,自經區是11年前所談的「自由貿易港區」重新包裝,等於是舊酒裝新瓶,根本沒誘因,只有對中國企業有吸引力。因為中共的目標不是賺錢,是統戰,自經區只是對台戰略的其中一環。

產業外移 成經濟倒退主因

中共一方面在世界與其他經濟體建立自由貿易的協議,另一方面卻又想極力地跟台灣簽訂ECFA,再簽訂服貿協議。袁紅冰警告,中共的經濟體龐大,在簽訂ECFA與服貿後,台灣只能做一個渺小的附庸。

高為邦也提到,當台商大量西進遷移到中國後,其營業額的95%全算進中國的GDP裡,對台GDP毫無助益,在這部分台灣等於是全丟了,這也造成國民所得停滯不前。

產業全部外移造成工作機會急遽減縮,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大家互搶飯碗,在這樣的情形下如何能提升薪資?人民只會越來越窮。高為邦直言,這就是台灣經濟倒退到16年前最大的原因。

自由經濟示範區 vs. 台商回流外銷特區效益

自經區外銷特區
投資型態新的投資,一切重新開始,投資效益未知,對GDP成長需時間考驗。將海外的生產移回台灣,生產方式、行銷對象不變,投資效益100%。
中國因素最可能來投資的對象是中國,對台政治、經濟負面影響大。台商回流進駐,無中國負面因素。
經濟成長率02%10-15%,高出政府數字50倍以上。
創造就業人口未知。製造業每年25萬人(大學生為主)及更多的服務業就業人口。
薪資未知。每年至少10%成長。
政府投資無法估計。零投資。
效果中國農產品來台加工,打擊台灣農業,MIT信譽受損。區內醫院衝擊健保制度。改善高失業、低薪資、少子化、貧富懸殊、人才外移、政府財務危機、工廠找不到工人等問題。
資料來源: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           記者江禹嬋/製表 ◇



2014年8月2日 星期六

增加外勞擴大就業大餅


外勞薪資低,引進外勞會搶走本勞就業機會,這一直是勞工組織反對引進外勞的主要理由。

731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台灣勞工陣線、台灣教授協會共同主辦「派遣、外勞、中國白領與自經區」座談會,會議由民主陣線賴中強招集人主持,兩位主講人是台灣勞工陣線的孫友聯秘書長和文化大學勞工關係學系的李健鴻副教授,主旋律是反對自由化,反對引進外勞,更反對外勞薪資與基本工資脫鉤。


李健鴻副教授認為目前非常嚴重的問題是政府引進外勞創歷史新高,目前外勞人數高達517千人,與200910月外勞人數381千人相比,多了136千人。按照外勞會取代本勞的理論,多了136千外勞,就會讓136千本勞失業,這個數字占勞動人口超過1%,也就是說今天的失業率應高於2009年的失業率約1%


失業率
勞動人口百分比
2009
5.85%
57.90%
2010
5.21%
58.07%
2011
4.39%
58.17%
2012
4.24%
58.35%
2013
4.18%
58.43%
2014(上半年)
3.97%
58.44%


從以上主計處公佈的數字,2009年失業率是5.85%2014年預估是3.97%,也就是說五年來失業人口並沒有增加1%,反而是減少1.88%,相當於252千人重新找到工作。再看勞動人口也增加0.54%,表示五年來新創造了124千個工作機會,讓原本不工作的人(屬於非勞動人口)出來工作!

感謝李健鴻副教授的歪打正著,幫我證實外勞不會取代本勞的工作,外勞會將就業的餅做大,創造本勞更多的就業機會。

孫友聯秘書長承認五年來失業率降低的事實,但是他說“可能”是非典型工作(部分工作、臨時工作、派遣工作)的增加,即使就業機會增加,就業的品質也不見得好。這是孫秘書長淡化之詞,無法抹煞五年來就業人口增加376千人的事實,徹底粉碎外勞會搶走本勞就業機會的說法。

我認為薪資低、過勞死、派遣盛行都是一職難求所造成的結果,因此改變職場的「供過於求」為「供不應求」才是解決之道 ,在目前教育與市場失衡的情況下,國中以下可能成為基層勞工的年輕人只有5%,因此只有大量引進外勞填補基層勞工之不足,企業才能成長茁壯,外移製造業才能重回台灣,也才能創造中高層人才的就業機會,並同時解決薪資低、少子化、人才外移、國民所得停滯、政府債台高築等問題。



2014年7月26日 星期六

你要到江西送死嗎?


2014-07-26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799144
◎ 高為邦
王企是台灣《春秋寶島》雜誌發行人,一九四九年隨政府撤退來台時,太太與兒子王殿棕沒有出來。一九九○年初江西廬山區書記周雍強,鼓勵王殿棕遊說王企回鄉投資。一九九二年十二月,王企以當年的八十萬美元成立了「廬台房地產公司」,由王殿棕擔任董事長。
公司成立後短短四年間,陸續開發了九江市體育館、騾絲山、老馬渡等三處綜合大樓及蓮花洞、通遠、廬岳、高山廟、鐵佛寺等五群別墅區。並取得了三百餘畝土地,計畫開發別墅二百餘棟,竣工一百餘棟,資產暴增十倍,但同時引來豺狼虎豹的眼紅。
一九九三年在地方書記及各級長官鼓勵下,向台胞眷屬集資五百萬人民幣,年息廿%,後來遇到中共突然發布「宏觀調控」緊縮銀根,立即遇到周轉不靈付不出利息,同時也付不出一二三萬人民幣的工程款,但全部債務才二百多萬人民幣。在廬山區書記周雍強運作下,公安局於一九九六年九月將王殿棕及其妻兒等七人全部逮捕,然後將公司資產迅速賤賣給周雍強親友。王企抑鬱氣死!
一九九八年七月卅日以「非法集資罪」判王殿棕八年徒刑,但這是違反刑事不溯及既往之規定,「非法集資罪」是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訂定的。
王殿棕在中共黨官處心積慮的掠奪下,最後落得兩袖清風含恨而死。他的家人如今仍在中國,小女兒在部落格透露一家四口擠在卅元人民幣月租的廉租房裡生活,王企八十萬美元投資害慘了他兒子一家!
台胞張遵義一九九四年在江西九江廬山山腳下買了一棟王殿棕蓋的別墅,二○○三年才完工並取得房產證,以後每年在此居住半年時間,不在時請人照顧,多年來都相安無事。可是,二○一○年五月底回去時發現門鎖被換掉,房屋已經住了別人,他向公安報案無效,台辦人員要他循法律途徑討回公道,從此他陷入找關係、打官司、上訪、請願的悲慘人生,四年都過去了,他現在已八十二歲,不知道能否盼到正義來到的一天!
每省中共官員來台灣都一樣,交朋友做統戰,招商投資,但是強衛書記你想想,這只是我講的一個故事,還有廖宜錦龍南公園案、南昌喜萊登酒店等案, 雖然都是以前的案子,但你現在是江西書記,總得給個說法吧,不然誰還敢去江西投資呀!
(作者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2014年7月10日 星期四

【專文】高為邦:要中共吐出掠奪所得?比登天還難!

【專文】高為邦:要中共吐出掠奪所得?比登天還難!
受害台商黃錫聰(圖片:新聞翻攝)
台商黃錫聰等到福建省泉州地區石獅市投資1200萬人民幣,購地37畝,建廠三千坪,設立閩達摩托車有限公司。後來在種種不利因素下,還是決定歇業,將廠房租給其他台商使用。 到了2000年發現居然有人能勾結五家銀行,以閩達公司的房產證作為抵押,用偽造的證件、印鑑、簽字訂定合約,貸款一千多萬元人民幣,錢拿走了而債套在台商頭上。
這個冒貸案荒謬的地方很多:閩達公司負責人是台灣人,提出的卻是偽造的香港人證明文件;營業執照也是偽造的,應該是台資企業卻弄成港資企業;簽字的筆跡鑑定是法官委託泉州檢察院做的,鑑定為偽造的;閩達公司的房產證原本是土地局保管,卻無法解釋如何成了銀行抵押品;銀行貸款定性為週轉金,但閩達公司早在貸款前已經正式辦理歇業手續。這些鐵證如山的證據均不被泉州中級人民法院採納,台商與五家銀行的七個冒貸民事官司全部打輸了!
此時台灣母公司才驚覺事態嚴重,所有股東們都無法嚥下這口氣!因此一致決定全力以赴,不惜血本也要爭一個是非!主要工作分兩部份:文宣與上訪。前前後後設計了四個文宣版本,以四張A4大小的銅版紙,兩面彩色印刷,一面說明案情經過,另一面以漫畫方式向胡錦濤與溫家保喊話。總共印了四十萬份,向中國及台灣所有政府單位及民間組織寄發,郵費每月平均約20萬元新台幣,持續四年多,不包括紙張印刷人事等費用,僅郵票花費就有一千萬新台幣!另一個巨大花費就是出差費,去福建打官司溝通一百多趟,去北京上訪請願30多趟,每次去中國包括律師都有5-6人,一次停留時間一星期到十天,為了人身安全一定住五星級飯店,每一次出差費用總在20萬元新台幣!出差費總額就有2600萬元新台幣。如果再把人事費用加加,14年維權花費也已經相當冒貸金額一千萬人民幣!這不是一般中小企業所能承擔的。
經過多年上訪、文宣及其他種種維權活動,到了2007年才開始贏得第一個官司,到2010年3月七個民事官司全贏!
七個民事官司全贏表示銀行貸款與台商無關,被銀行、法院扣押的房產證理應歸還給台商,但卻被福建省台辦扣押,這當然是非法侵佔!當初房產證被扣押期間,泉州市中級法院執行代收租金約七十多萬元人民幣,台商贏了官司代收的租金理應還給台商,因此要求執行回轉,泉洲中院說這筆錢被以前的法官分吃掉了,所以沒錢也無法執行迴轉。
有關台商提出的刑事案件,銀行違法貸款部份於2005年向公安局立案,土地局將台商房產證交他人向銀行貸款及法官瀆職案於2010年向省檢察院立案。至今已九年了,他們卻不偵察、不抓人、不起訴,犯罪者繼續逍遙法外。
2012年兩岸投保協議簽訂後,經濟部投資業務處成立台商聯合服務中心專門處理台商投訴案件,了解閩達公司案情後,認為該案子非常單純,民事已經贏了,刑事也已立案,只是執行的問題,經聯繫後,福建省台辦回覆是:多次通知台商前往領取閩達公司房產證件,但都被拒絕。實際的情況剛好相反,後來經過台商聯合服務中心進一步求證,發現福建省台辦只是以謊言來敷衍台商聯合服務中心,並無誠意歸還閩達公司房產證件,國台辦對福建省台辦的違法行為亦無所作為。現在國台辦與省台辦都惱羞成怒拒接台商聯合服務中心的電話。
當今福建省省委書記尤權正在台灣訪問,不知尤書記對台商黃錫聰的血淚控訴如何交代?他已花費一千多萬元人民幣維權14年,房產證還是拿不回來,掠奪者是誰沒有交代,瀆職與違法官員也沒有受到處份,這不是再度落實我長期的指控:掠奪台商就是中共的政策!

2014年7月9日 星期三

福建台商血淚 請尤權給個交代

2014-07-09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794452
◎ 高為邦
台商黃錫聰等到中國福建省泉州地區石獅市投資一二○○萬人民幣,購地卅七畝,建廠三千坪,設立閩達摩托車有限公司。後來在種種不利因素下,還是決定歇業,將廠房租給其他台商使用。到了二○○○年發現居然有人能勾結五家銀行,以偽造的印鑑簽字貸款一千多萬元人民幣,錢拿走了而債套在台商頭上。
閩達台商於二○○○年一共提出七個民事案,六件冒貸案及一件偽造商標案。但是開始時所有的官司全部打輸了!因為對台商有利的證據法院一概不採納,包括貸款人的筆跡鑑定是偽造的都不採納。其間經過多年上訪及其他種種維權活動,到了二○○七年才開始贏得第一個官司,到二○一○年三月七個民事官司全贏!
七個民事官司全贏表示銀行貸款與台商無關,被銀行、法院扣押的房產證理應歸還給台商,但卻被福建省台辦扣押,這當然是非法侵占!當初房產證被扣押期間,泉州市中級法院執行代收租金約七十多萬元人民幣,台商贏了官司代收的租金理應還給台商,因此要求執行回轉,泉州中院說這筆錢被以前的法官分吃掉了,所以沒錢無法執行回轉。
有關台商提出的刑事案件,銀行違法貸款部分於二○○五年向公安局立案,土地局將台商房產證交他人向銀行貸款及法官瀆職案於二○一○年向省檢察院立案。至今已九年了,他們卻不偵查、不抓人、不起訴,犯罪者繼續逍遙法外。
二○一二年兩岸投保協議簽訂後,經濟部投資業務處台商聯合服務中心了解案情後,認為該案單純,民事贏了,刑事也已立案,只是執行的問題,經聯繫後,福建省台辦回覆是台商拒絕赴閩,接受移交閩達公司房產證件。但經過台商聯合服務中心進一步與福建省台辦及國台辦聯繫,發現福建省台辦只是以謊言來敷衍台商聯合服務中心,並無誠意歸還閩達房產證件,國台辦也知道福建省台辦瀆職但亦無所作為。現在國台辦與省台辦都惱羞成怒拒接台商聯合服務中心的電話。
目前福建省省委書記尤權正在台灣訪問,請問尤書記如何看待台商黃錫聰的案子?他已花費一千多萬元人民幣維權十四年,房產證還是拿不回來,掠奪官員也沒有一個受到處分,這不是落實我長期的指控:掠奪台商就是中共的政策!
(作者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2014年6月30日 星期一

China ‘cheats and cheats again’

http://www.taipeitimes.com/News/editorials/archives/2014/06/30/2003593983/1
By William Kao 高為邦, Taipei Times Mon, Jun 30, 2014 - Page 8 
The mission of China’s Taiwan Affairs Office (TAO) is to push for unification with Taiwan, and the way it works can be summed up as “cheat, cheat and cheat again.”
If that is understood, people will not be misled by some of the things the TAO has said and done in the past or expect it to resolve cases in which Taiwanese businesspeople have been victimized.
Taiwanese businesspeople started investing in China after martial law was lifted in 1987.
In the early days, the only way to invest in China was by means of joint-venture investments with Chinese partners, with the Chinese side holding the majority share.
More often than not, Taiwanese partners would end up getting kicked out, after which the business would be quietly sold at a cut-price to Chinese. These sales would be approved by the courts, leaving Taiwanese victims without access to legal remedies.
In those days, the TAO’s excuse was that there was no law that specifically protected Taiwanese businesspeople’s interests.
In 1994, the Chinese authorities enacted th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Protection of Investment by Compatriots From Taiwan.
However, their purpose in doing so was not really protection, but propaganda. The law was designed to mislead Taiwanese businesspeople into thinking that the Chinese authorities were sincere about resolving their problems, so that they would invest their money with confidence.
Over the next five years, there were more incidents of victimization against Taiwanese businesspeople, and the TAO needed to come up with a new trick.
Saying that the investment protection law was not far-reaching enough to give Taiwanese businesspeople adequate protection, in 1999 the Chinese authorities enacted a set of rules for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tection law.
However, then TAO boss Chen Yunlin (陳雲林), knew full well that the problem was not a matter of how well-formulated the law was, but whether the authorities would enforce it.
Why were the authorities not enforcing the law?
It was beecause robbing Taiwanese businesspeople was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CCP) policy. That is why no Taiwanese investor could ever get a just resolution, and the criminals and their accomplices in the police, prosecution offices and law courts never got punished.
The failure to enforce these laws only encouraged more Chinese to find various ways of stealing from Taiwanese businesspeople. As the thieves’ appetite continued to grow, even investors in major enterprises like the Shin Kong Place department store complex in Beijing and the huge Foxconn factory in Shenzhen found themselves on the receiving end.
The problem of victimized Taiwanese who could not get restitution was raised again when former premier Lien Chan (連戰) visited China in 2005.
This time there was a new excuse, which was that the department responsible for speaking on behalf of Taiwanese businesspeople lacked authority.
For this reason, the office of complaints and coordination, which had been a section of the TAO’s Department of Economy, was upgraded to become the Department of Complaints and Coordination. However, the problems of defrauded Taiwanese businesspeople were still not resolved, because the TAO does not sincerely intend to sort any disputes.
The proof is not hard to find. During the plenary sessions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and the Chinese People’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rence in 2011, Chen reported that Taiwanese businesspeople had lodged 28,215 complaints during the 10 years from 2000 to 2010, and that more than 24,000 of these disputes had been settled.

In claiming a settlement rate of 85.4 percent, Chen took cheating to a whole new level.
February this year marked one year since the Cross-Strait Bilateral Investment Protection and Promotion Agreement came into effect.
According to figures released by the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joint service center for Taiwanese businesses operating in China, it had resolved 17 disputes.
Compared to the average 2,821 disputes that arise each year, that is a settlement rate of just 0.6 percent. To make matters worse, not one of these disputes was settled fairly.
The conclusion to be drawn is that the TAO exists to work toward unification with Taiwan and eventually annex it. The way it goes about this task is to cheat, cheat and cheat again, and this will be the same no matter who occupies the post of TAO minister.
William Kao is president of the Victims of Investment in China Association.
Translated by Julian Clegg


2014年6月27日 星期五

騙騙騙!國台騙!

發表於自由時報2014.6.27.標題改為「國台騙!中國來台騙!」部分刪除。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簡稱國台辦,它的任務就是對台統戰,它的手段就是騙騙騙!如果把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視為國務院對台行騙辦公室,簡稱國台騙,你就會豁然開朗!不再迷惑它過去的種種作為,不再期望它會解決台商受害案件!

1987年台灣解嚴後台商開始投資中國,早期與中方合資是投資的唯一方式,中方占大股,合資的結果多半先將台商掃地出門,合資企業再透過法院私下賤賣給中方個人,受害台商投訴無門。國台辦的藉口是沒有專門法律保護台商,因此在1994年訂定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目的不在「保護」而在「宣傳」,誤導台商中共當局是有誠意解決問題的,請台商放心去投資。

五年後,台商受害案件越來越多,國台辦繼續騙下去,認為臺灣同胞保護法訂得不夠周延,台商還得不到實質保障,因此在1999年再訂定臺灣同胞保護法實施細則。當時的國台辦主任陳雲林非常清楚,問題在當權者不執法,而不是法律訂得好不好!

為什麼不執法?因為「掠奪台商是中共的政策」!因此沒有一個受害台商能討回公道,也沒有一個掠奪者及其公檢法共犯結構受到懲法!反而變相鼓勵更多中國人用各種非法手段掠奪台商,而且胃口越來越大,北京新光天地、深圳富士康都成了俎上肉。

2005年連戰訪問中國,得不到解決的台商受害問題再度被提出來,新藉口是:為台商說話單位的層級太低,因此,將國台辦經濟局下的台商糾紛協調處提升為台商投訴協調局。台商受害問題還是解決不了,因為國台辦毫無誠意要解決任何一個台商案件。何以證明?

2008年奧運後,中國海協會副書長王小兵打電話給我,問我能否將「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的名稱修改一下,我問他如何改?他說改成「台商權益促進會」
,我說:「好,請你也施出善意辦一個本協會提出的台商案件」,他很高興的要我等他回音。但是,從此沒有回音,不用說他的老闆陳雲林不同意!

2011年人大政協兩會期間,陳雲林公布台商十年間〈2000-2010共投訴了28,215件,結了二萬四千多個案子,結案率85.4%,真是越騙越大!20142月「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生效並實施滿一年,經濟部台商聯合服務中心統計數字,解決了17個案子,與ㄧ年平均2,821件相比,結案率僅0.6%。更可悲的是,沒有一個案子得到公平處理!

我的結論:國台辦的目的是統戰台灣、併吞台灣!手段是騙騙騙!誰是國台辦主任都一樣。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新北市市長朱立倫、高雄市市長陳菊須要如此高規格接待一位來一中國口蜜腹劍的首席騙子嗎?


〈作者是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2014年4月16日 星期三

「提升勞工權益、讓利、雙贏」的迷思

台灣目前最嚴重的問題是資訊不對等,媒體報導中共貪瀆腐敗和踐踏人民遠遠不足,導致很多人對中共政權存有幻想,認為中國與台灣簽ECFA是為了區域整合,可以共創雙贏;還有人認為中國政權是「社會主義」,與西方覇權不同,與台灣簽署各項協議不但充滿善意並且對台灣多方讓利;甚至以為中國是一個無產階級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因此服貿協議可讓中資來台投資,會「提升台灣的勞工權益」!

真正與中國頻繁接觸是在中國經商的台商,他們的遭遇和他們的工廠工入的遭遇可以作為了解中國的借鏡,同時也戳破被中共刻意美化的種種幻想。

血汗勞工 叫天天不應提升勞工權益?

1999年春節初六,我在北京東邊燕郊開發區投資的工廠只有三人留守,突然來了約五十個人,其中還有一名法官及一名書記官喬裝執法,將我的工廠的設備、模具、及原物料、成品,電腦、文件及帳本全部搬運一空,搬到石家莊另一家中國同業的工廠繼續生廠。我的工廠被迫停工只發半薪,有一些工人因而也投靠過去。但一個月後投靠過去的工人陸續回來,因為他們沒有拿到工資,並得知該工廠原有六十多個老工人已有十個月沒有拿到工資。可是該工廠老闆卻在此時買了一部全新奔馳,價值是全部工人三年的工資。這些工人連申訴的地方都沒有。

搶案發生後,我透過保安公司僱用四名保安人員維護工廠及我個人的安全,三個月一期,期間經常有新面孔出現,很少有人做滿三個月。但其中有一個非常瘦小山東保安,他做得最久。他不吃工廠伙食,每天只吃一個饅頭,我好奇找他來談談,他說為了做保安他必須先繳治裝費及訓練費,約花掉二個月薪資,是先向親友借的,工作後公司只發伙食費,其餘部份則掛在帳上。很多人都半夜逃跑,他因要還債不敢逃。是公司欠薪資,為何不告公司卻要偷偷逃跑?他說,如果「辭職」不幹會被認為不信任公司,還會被毒打一頓後繼續幹。而且,保全公司就是公安開的,因此根本沒人敢提告

因為中國到現在為止並不是一個法治的國家,在官商勾結下的工人權益往往得不到保障,在這種環境下有權力的剝削沒有權力的是常態。臺灣還有人期望在這種環境成長的中國企業家來台投資,會「遵守臺灣法令、提供更優惠的勞動條」,實是緣木求魚,對中國現況不了解的笑話!

台商都得不到保障,遑論「台勞」?

201289簽署「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201321生效開始實施,並在經濟部下成立「台商聯合服務中心」處理台商投訴案件。該投保協議已執行超過一年,解決15個案子。若以國台辦的數字一年2,821件為準,結案率僅千分之五!更糟糕的是在這已結案的15個案件中,沒有一個案子得到依法公平處理!當事人都因無法承受長期折磨而無奈接受微薄補償。

「投資保障」是ECFA下唯一簽署的四大協議之ㄧ,其他三項是「服務貿易」、「貨品貿易」、「爭端解決」,因此「投資保障協議」的成敗有示範作用,中共政權理應解決幾個指標性案子以示誠意,但我們看到的卻不是如此。當已高達七萬台商〈國台辦數字估算〉在中國的合法權益被侵佔、被掠奪,中共蠻橫拒不處理,台灣能相信現在的服貿協議會對台灣讓利?臺商都得不到保障,你相信「臺勞」會得到保障嗎?

區域整合中共讓利?共創雙贏?

區域整合共創雙贏,一起賺全世界的錢,這是多麼理想組合!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比亞迪是一家生產電池的工廠,卻非法挖了富士康四百多位技術工程師、偷了生廠手機的技術資料,最後搶走富士康客戶Nokia,八年來中共當局不處理這個案子。這說明區域整合共創雙贏,在沒有法治保障下的承諾根本是謊言。不擇手段掠奪台商,由中資取而代之才是最終目的。表面上,中國說要讓利臺灣,但臺商遭到掠奪的案例,簡直不勝枚舉。譬如,奇美及友達面板人才遭挖走,然後建立中資華星LCD 面板廠;引誘新光建立一流百貨公司「北京新光天地」,然後再非法取而代之。

中國不是一個法治國家,它連自己訂定的法律都不遵守,怎麼會遵守兩案協議?如果,還不能認清中共專制體制及貪腐權貴的無法無天,與魔鬼打交道最後都是死路一條,為政者及臺灣人民必須了解中共體制真相並慎加提防!

〈作者是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