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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3日 星期一

投保協議證明無效,還要強行通過服貿?

   高為邦

十二月二十日台聯黨團舉辦「兩岸投保協議生效以來,受害台商案件處理情形」專案報告。經濟部投資業務處處長邱一徹說,「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今年二月一日生效,到目前為止台商聯合服務中心處理了八十四個投訴案件,其中十七個案件獲得解決。這樣的成績是好是壞?投保協議是否已能保障台商合法權益?

中共曾公布台商投訴案件十年共二萬八千二百一十五件(二○○),一年就有二千八百二十一個經濟糾紛案件,十個月二十天解決十七個案件,換算成一年也不過解決十九個案件,解決率只有.六七%。成績是非常爛!更糟糕的是這十七件中沒有一件得到公平處理!是拿回三成、一成或不到一成?我們不得而知。

問題出在中共官員從來沒有解決台商案件的誠意!台商在長期的打官司、上訪、投訴、抗議等行動的折磨下,十年下來早已精疲力盡,最後不得不在百般委屈下接受些微的補償,這就是結案的模式。要想得到真正公平處理?那是一件從未發生而極不可能任務!所以我才一再強調「掠奪台商是中國的政策」!不管犯罪證據如何確鑿,就是不賠償、不歸還掠奪的財產,不懲處掠奪者及其公檢法共犯結構。高為邦的法官假借執法協助搶劫案,陳珮華的法院偽造判決書掠奪土地案,欒有廷的法院偷賣台商資產設備案。在中共不要臉的政策下,至今無解。

台商黃錫聰在會中報告,一九九八年福建泉州官員偽造台商公司印鑑及證件,勾結銀行冒貸一千零三十萬人民幣。後來經過十三年的訴訟,花費一千萬人民幣費用,打贏所有民事官司。但省台辦扣住土地房產證不歸還給台商,要求必須先簽和解書,載明一是感謝政府公正官員熱心,該案得以圓滿解決;二是撤銷所有對政府官員的刑事訴訟。台商聯合服務中心接手該案後,開始時省台辦以謊言污衊台商,揭穿後,乾脆拒接台商聯合服務中心的電話。再次證明「掠奪台商是中國的政策」,即使犯罪失手,中國政府還是明目張膽包庇罪犯!

投保協議已證明無法保障台商的合法權益,我們還要強行通過服貿協議?犧牲台灣的市場及國家安全,換來更多受害台商?(作者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http://www.vica.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