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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2日 星期四

產業外移 慢性自殺

〈自由時報2006.3.2.


        依據經濟部的統計,到2005年底台商投資中國的總額將近473億美元。但是依據美國國會的統計,台商投資中國的總額是2800億美元,佔所有外商投資中國的一半,是經濟部統計數字的六倍,為什麼有這麼大的差距?因為大多數台商投資中國是迂迴經過第三國進行的。實際投資中國的的數字還不止如此,台灣人在中國投資房地產,其金額更是一個天文數字。
投資為了創造更大的利潤,台灣投資中國十餘年下來也創造不少世界級的大企業,但是,為什麼台灣政府變得越來越窮?為什麼台灣人國民所得十餘年來不見增長?為什麼台灣亂象已到了民不聊生的地步?問題不在於沒有開放三通,不在於對中國開放不夠大,而在於產業外移太嚴重!

        先進國家的企業為了打開新的市場,不得不到另一個國家投資設廠,以降低成本來達到行銷落後地區的目的。德國福斯汽車在中國生產大眾汽車是如此,可口可樂與麥當勞到中國設廠開店亦復如此,去中國生產或服務都是為了要進入中國市場,為了賺中國人的錢。他們很少將當地生產的產品回銷到本國,影響到企業本國的利益。

        反觀台商投資中國的形態卻不一樣,投資為開發中國市場賺中國人錢的企業當然也不少,但是能存活下來的卻不多,賺錢的更是少之又少。而大部分台商是將台灣的工廠移植到中國,利用廉價的勞工與土地來降低生產成本,產品卻是行銷到全世界。對台商而言,也許短時間內是有利的,但長時間下是慢性自殺,因為當你培養出競爭者時,也就是你企業結束的時候,因為在中國目前人治的社會下,你的企業是不被法律保護的。

        讓我們來算一算這個賬。一個年營業額為一億的企業,企業的正常平均獲利為五百萬〈營業額的5%〉,其他九千五百萬〈營業額的95%〉到那裡去了?當然是用於付薪資、買原料、管理與財務、及稅務支出。除了部分必須進口的零組件或特殊材料與設備外,大部分直接或間接的利益均為當地政府、當地人民、或當地廠商所獲得。換句話說一家台灣企業出走,不管是西進中國,南向越南、馬、泰、菲律賓,或轉往印度,對台商來說只是增加管理的困難與投資的風險,但是,對台灣政府與台灣人民卻是大大的損失,是致命的傷害。

        產業外移伴隨而來的是關廠、抗爭、失業、搶劫、自殺、到民不聊生,所以台灣的困境,恕我套句柯林頓的詞,我不得不說:「笨蛋,問題在產業外移!」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