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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28日 星期六

請陳明通反駁陳雲林

 自由廣場   2007. 4. 28.

 


        陳雲林二十四日在北京表示,保護台商投資合法權益「還」存在不少問題,似乎隱約表示也已解決不少台商權益受損問題,這是天大的謊言,因為從來沒有一個受害台商案件得到公平處理的。

        解決台商受害案件的第一個法寶是拖時間,也是最有效的辦法,時間拖得愈久問題愈好解決,重慶台商副會長鮑揚波商業大樓侵占案,至今已十年了,他每個月至少去一次大陸,有時是開庭打官司,大部分時間是找關係以期討回公道,至今已經花費超過一千五百萬新台幣。請問有幾個台商禁得起這樣的折磨?即使你有財力也未必有精力這樣持續耗下去。所有的案件最後都是不了了之。

        第二個法寶就是找藉口。開始的時候認為台商受害案件頻頻發生,是因為沒有一套保護台商的法律,因此在一九九四年公布「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但是台商受害案件並沒有因此減少,五年後國台辦認為是法律訂得不夠詳細,無法發揮應有的效力,因此在一九九九年公布「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這樣就能保護台商權益嗎?當然不能,但可以抵擋並拖延時間。二○○三年「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成立」,受害台商案件陸續曝光,國台辦只好另尋藉口,認為國台辦經濟局下的台商經濟糾紛處層級太低,在吳儀副總理、商務部薄熙來部長、國台辦陳雲林主任的共同提議下,於二○○五年成立了「台商投訴協調局」。諷刺的是「台商投訴協調局」成立後二年,陳雲林卻又提出要「適時修訂台胞投資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修法、提高處理單位層級交叉運用,台胞真好騙。

        第三個法寶是說謊。去年六月「台商投訴協調局」唐怡局長接受台灣媒體專訪,他說「台商投訴協調局」成立不到一年,受理案件超過二千多件,結案率高達百分之七十五到八十。但當記者問到本協會所提約三十個案件處理情形,他的答復是「目前核查工作近尾聲」,卻不敢說辦成任何一個案件。根據國台辦統計,自二○○二年以來,台胞投訴案件累計達一○九六六件,已辦結九五二六件,結案率為八十六點二%,騙誰?請問我們的陸委會,你同意這個數字嗎?為何保持沉默?

        陳雲林還說,目前台商投資合法權益保護存在的一些問題,是台灣當局對投資中國大陸採取禁止和限制性經貿政策所造成的。要知道中共的頭頭個個敢說謊,積非成是以混淆視聽。陳明通主委該開個記者會說說話吧!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  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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