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網頁瀏覽量

2007年12月4日 星期二

第三種投票方式

自由廣場  2007. 11. 30  部分刊出

       一階段領票投票:一次領取大選票及公投票,圈選後分別投入大選票匭及公投票匭。選民若不想領公投票,必須在取票時表態,這會給有些選民壓力,也有些選民不知道可以拒領公投票,在感受壓力或不知情之下都會領取二張選票,因此增加公投案的投票率,對贊成公投的一方有利。

      
二階段領票投票:選民先領取大選選票,圈選後投入大選票匭,再領取公投票,圈選後投入公投票匭,完成整個投票程序。但選民投完大選票後,可能不願再領公投票,直接離去,因此會使公投案投票率減低,對不贊同公投的一方有利。
 
       基於本身的立場與利益,藍綠双方以各種理由爭得面紅耳赤,幾天下來已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綠營思考撤換地方選務主委、抓人、延後選舉、更甚至於解嚴。藍營則串聯十八縣市抵制,誓死不從,並不惜在投票時動用警察。至於國家資源空耗、社會動盪不安、民眾情緒撕裂等問題,國、民兩大黨似乎毫不關心!難道藍綠對抗高於國家利益嗎?
 
       嚴格的說,一階段領票投票與二階段領票投票都可行,但都不盡理想。首先,都不能保障選民的的隱私權,因為選擇領公投票會被貼上綠色標籤,不領則被貼上藍色標籤,不管選民怎麼做,都會扯入藍綠統獨之爭!其次的問題是如何控管公投選票?既然有人不領公投票〈尤其是二階段領票〉,多餘的公投票就有可能被有心人利用,因此徒增控管風險。

      
我提出第三種選擇,將一階段領票投票做一點修正,將公投選票上加印一個「拒絕投票」的選項,選民必須一次領二張選票,不得拒絕,原本不願意領公投票的選民,可以圈選「拒絕投票」,投入公投票匭。計票時,圈選「拒絕投票」的選票視同拒領的選票。如此一來,選民可以在完全沒有壓力下自由投票,選票可以有效控制避免做票,一舉兩得,不知藍綠陣營能否各讓一步接受這個方案?讓一場無謂的風暴就此打駐!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