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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日 星期一

掠奪台商就是中共的國家政策!



我是一個學理工的,凡事講究證據,沒有絕對可靠的證據,絕不敢做任何結論。

1999221我在北京東邊燕郊開發區的工廠被劫,工廠內的生產設備、模具、原料、物料、成品、半成品、帳本、電腦等等,全部被強行搬到石家莊搶劫者的工廠繼續生產,銷往美國同一個客戶。從此,我不得不展開討回公道的漫漫長路。

我向地方公安報案、向地方書記請願、請律師循法律途徑討公道、投訴國台辦、請楊斯德〈前中台辦主任〉到地方興師問罪、最後請顧毓琇要求他的學生江澤民查辦,可是,通通無效!耗掉三年多的時間,案子毫無進展,最後無奈地將整個案子的發生經過及追究過程寫成一本書,20029月出版,書名為「大陸司法迫害台商實錄」〈又名「搶劫無罪 詐騙有理」〉,封面標示出:「掠奪台商企業是中共的國家政策?」因為我不敢以一個個案就做出如此嚴厲的指控,所以我用了「?」表示質疑。

20037月「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成立後,我追蹤了超過一百多個台商受害案例,才發現台商受害案件沒有解決之道!因為中共有關單位根本無心幫台商解決問題,國台辦〈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表面上是幫助台商解決問題的單位,實際上他們卻是迫害台商最主要的幫凶!他們粉飾太平,要脅台商不得投訴媒體,讓台商誤以為台辦人員在為台商處理案件,拖時間以淡化受害案件的影響力;他們為不能保護台商找藉口:沒有保護台商法源,1994年訂定「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1999年訂定「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施行細則」;或是保護台商的單位層級不高,2005年成立台商投訴協調局,這些動作只是企圖欺騙台灣人及台灣政府,表示他們有誠意保護台商,但骨子裡恰恰相反,決不解決任何一個受害台商案例!因此,我可才肯定的說:「掠奪台商就是中共的國家政策!」

20079月初「北京新光天地」百貨發生經營權之爭,中方北京華聯集團以新光團隊涉及貪污,開除所有台籍幹部,強行接管,並將總經理吳炘達從飛機上帶走拘留,國台辦表示這是「商業糾紛」而不介入。台灣媒體譁然,我與本協會成員天天接受電視訪問或上談話節目,三天後國台辦強調:台灣有人把商業糾紛搞成政治事件。但五天後,國台辦改變初衷,認為只是一場誤會,新光又拿回經營權。我當時提出警告,中方礙於輿論壓力,只是暫時吐出獵物,新光必須另謀對策。一年後,新光又陷入困境,但已經很少媒體報導了。 

20088月北京奧運期間,「港商〈內地〉投資權益關注組」邀請本協會派受害者一同去北京請願,北京公安以關注組及本協會均未在中國註冊而不准,改以個人名義申請,本協會有八名受害者與港商受害者一同申請,北京公安批准我們的申請,但時間安排在奧運後的九月份,已失去新聞性,更無法引起中央的關注。可是八名受害台商因名單曝光而立刻受到關切,三名身在中國的台商被當地台辦人員、公安、法院人員鎖定,並承諾在一、二個月內解決他們的案子,但此三人在奧運期間均被軟禁在所在地,當然無法去北京了。五名在台灣的受害者也分別接到投資所在地台辦人員及地方官員電話,承諾奧運後會解決受害者的案子,該五名受害台商在奧運期間都被限制入境,有人有急事必須趕去大陸,經小三通赴廈門,結果被遣返。到目前為止半年都過去了,這八名受害台商的案子仍然原地踏步,曾經信誓旦旦有誠意解決台商案件的官員不是避不見面,就是表示無能為力!


掠奪台商就是中共的國家政策!還須要我提出更多的證明嗎?〈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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