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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9日 星期一

將電話詐騙變成賠本生意!

高為邦  (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2015-03-09 13:27
民報    http://www.peoplenews.tw/news/09357009-b1d4-4a95-95cc-a4dc92cba8ea

因為明星俞小凡被騙四千萬上了頭條,電話詐騙再度引起社會重視。根據警政署的最新報告,十年來(2005-2014)民眾報案的被騙損失總金額893.5億元,而中正大學犯罪研究所的深入調查報告,2008年民眾被騙的損失金額為1500億元,是當年報案金額117.5億元的12.8倍!電話詐騙危害台灣近二十年,民眾實際損失超過一兆元,雖然去年民眾被騙報案的損失已下降到33億元,原因一則是民眾被騙了二十年,被騙怕了,也學乖了!二則是詐騙集團轉移目標,從台灣轉移到更好下手的中國。

為何警政署對電話詐騙幾乎是無可奈何?對民眾免於被騙發揮不了作用,我認為方法錯誤,只做消極的宣傳,沒有積極作為。

警政署對付詐騙電話的政策主在宣導,勸民眾提高警覺,提出防詐騙三步驟口訣:「一聽、二掛、三查」,不但無法防止一時失察的民眾上當,又因為要民眾一經察覺是詐騙電話就立即掛電話,反而幫助歹徒不浪費時間,篩選掉知情者而加速尋獲受害者。沒上當的不會打165查詢,上當的還要即時覺醒後打165,才有可能挽回已被騙的錢,因此成功率不到百分之一。

如果我們能化被動的防止上當為主動的消滅詐騙,把【防】詐騙口訣改為【滅】詐騙口訣:「一看、二接、三領」,一、先看清楚誰打電話來,二、接電話與歹徒周旋,騙取人頭帳戶或騙車手來取款,三、成功即可領獎金,詳細辦法如下:

當電話鈴聲響起,養成習慣看看是誰打來的,如果是未顯示電話號碼,對極端容易受到驚嚇的年長者,那就不要接電話,但其他的人都應該小心謹慎的接電話。如果發現真的是詐騙電話,假裝不知情與歹徒周旋五分鐘,然後再掛電話,這樣做就會對電話詐騙集團產生致命的打擊。在過去察覺不對就掛電話的情況下,歹徒是以每分鐘打120通電話的速度篩選,如果現在每人與其周旋五分鐘,歹徒一小時只能打12通電話篩選,篩選速度降低到原先的十分之一,詐騙的效率也降落到原先的十分之一,換言之,被騙的金額與被騙的人數只有過去的一成!

對於想領獎金的人,鼓勵與歹徒在電話上周旋到底,最後歹徒會要你到銀行或郵局去匯款,此時你僅匯款十元,以匯款單向警局報案。若經查證匯入帳戶確實是人頭帳戶,建議政府發放獎金一萬元。若歹徒要你提出現金,在提出現金的同時通知警方守株待兔,拘捕前來取款的車手〈假司法人員〉,建議政府抓一人就發放一萬元獎金。如果歹徒的十二通電話中有一通是想領獎金的人,此一人就會耗掉歹徒至少二小時,換言之該歹徒花了三小時原本可以打360通電話,結果只能打了十二通,工作效率大幅降低到原先的百分之三,也等同詐騙所得大幅降低到原先的百分之三!

經營電話詐騙也需要很高的費用,譬如房屋租金、電話設備、網路費用、人事費用、生活費用、往返機票、人頭帳戶等。當政府執行新的「滅詐計畫」,電話詐騙集團的收入必然大幅縮水,而同時人頭帳戶因大量耗損而漲價,車手被抓的風險加大而要求增加分紅,電話詐騙集團的經營費用卻不減反增,最後電話詐騙集團在入不敷出的情況下豈能不破產而消聲匿跡!?

據警政署統計資料,從2005-2014十年來破獲詐欺嫌疑犯人數超過二十萬人,去年也接近一萬七千人,去年台灣監獄受刑人數為六萬四千人,已超過監獄總容量五萬四千人,因此,政府司法根本沒有能力處理這樣龐大的詐欺嫌疑犯!為什麼每年抓了這麼多電話詐騙集團份子,還是有一樣多的人繼續冒險做這檔傷天害理的事,因為一本萬利!應驗一句古訓:殺頭的生意有人做!

美國哈佛大學麥斯金(Eric S. Maskin)教授以機制設計的理論(mechanism design theory)獲得2007年諾貝爾經濟獎,所謂機制設計便是,設計出適當的誘因,讓遊戲參與者作出相應的動作,最後達到設計者想要的結果。運用在對付電話詐騙上就是,以獎金為餌〈誘因〉,要接到詐騙電話的人〈遊戲參與者〉做出與歹徒周旋到底的行為〈相應動作〉,達到大幅減低其詐騙的效率而導致破產的效果〈設計者想要的結果〉。

因此,將電話詐騙變成賠本生意,才是終結電話詐騙最有效的良方妙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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