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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2日 星期四

扼殺台灣勞工的罪人!

自由廣場  2008. 5. 22.

 
        新政府還未上任,勞工組織就逼新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接受「外勞工資不能與本勞工資脫鉤」,接著又要求新總統馬英九接受他們的四項訴求,其一就是外本勞工資必須綁在一起,真是為了台灣勞工的權益?還是為了護行特權與仲介的龐大利益?
 
        「基本工資」訂定目的在於保障勞動者在台灣能養家活口的基本所需,外勞的家庭在生活水準較低的菲律賓、印尼、馬來西亞或泰國,如果台灣雇主負擔來回機票及在台吃住生活費用外,還讓外勞每月淨存五千元新台幣,對他們而言,不但足以養家活口,二年下來還可以存下一筆返鄉做小生意的本錢。因此以市場機制決定外勞工資最為合理,可以減少目前被剝削的種種弊端。
 
        在目前外本勞工資綁在一起的政策下,表面上外勞所得與本勞一樣,但實質上外勞淨所得並不會比脫鉤情形下來得高,因為必須付高額的國外仲介費〈一次收三千元左右的美金〉,及也不低的國內仲介費〈二年四萬二千元新台幣〉。外勞第一年的工資全部拿來還債,第二年才真正賺到工資,所以到第三年才有捨不得走而逃跑的情形發生。又因為來台前已背負巨債,遇到不合理待遇時只得委曲求全,所以台灣外勞人權記錄才會落後於以市場機制決定外勞工資的新加坡與馬來西亞。
 
        如果外勞工資與本勞工資脫鉤,將外勞比例提高,生產成本相繼降低,很多產業不必外移就有國際競爭力。台北市電腦公會理事長王振堂說,在工資脫鉤下,將外勞比例提高到六成,筆記型電腦製造業者及其協力廠商就能夠回台灣,他們在中國一共雇用一百五十萬員工,如果一個百分之百已經外移的產業真能回來,可以創造六十萬個台灣勞工就業機會,與花費三兆的「愛台十二項建設」每年才創造十二萬就業機會相比,豈不高出太多!因此,只要外勞政策鬆綁,回歸市場機制,政府、勞工、產業就能三贏,為何反對?
 
        台灣勞工組織的領導均出自於公營事業,民營產業外移所造成就業機會流失、國家稅收減少、市面蕭條等情況,似乎對他們都沒有直接影響,所以一味地繼續操縱愚弄勞工,以選票威脅政客綁架政府,讓台灣產業幾乎走光光。這樣損害台灣利益卻又不利勞工權益的政策為什麼還要堅決維護?回顧過去八年,台灣勞工的工作機會是變多還是變少?生活是變好還是變壞?難道勞工組織的領導們從不捫心自問而感到慚愧嗎?
 
〈作者 - 高為邦,為臺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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