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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8日 星期三
兩岸雙贏 知易行難
自由廣場 2008. 5. 28.
政黨輪替後兩岸關係已展開新的局勢,馬英九總統強調在九二共識下重啟兩岸談判。四月博鰲論壇蕭萬長提出「正視現實、開創未來、擱置爭議、追求雙贏」,也換得胡錦濤總書記善意的「四個繼續」,表示「我們將繼續推動兩岸經濟文化等各領域交流合作,繼續推動兩岸週末包機和大陸居民赴台旅遊的磋商,繼續關心台灣同胞福祉並切實維護台灣同胞的正當權益,繼續促進恢復兩岸協商談判。」同時胡總書記也提出十六字真言:「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種種表面的跡象顯示兩岸的融冰已經開始。
既然兩岸雙方都希望增加文化、經貿等各領域的交流合作,真誠追求互信以共創双贏,那對於影響交流的一切障礙都應該認真排除,其中最嚴重的莫過於破壞台灣人民感情的台灣同胞受害案件,根據2007年4月國台辦公布的台商投訴案件,五年共10,966件,台灣同胞去中國、探親、投資、旅遊已經快要二十年了,極保守的估計台灣同胞受害案件應遠超過四萬件,這還不包括未向國台辦投訴的案件。
2005年11月透過前國民黨江丙坤副主席,將本協會近三十個案件交與國台辦處理,十個月後台灣記者詢問處理情形,國台辦台商投訴協調局唐怡局長說:「已促請案發地有關部門認真核查,目前核查工作已近尾聲。」現在又過了兩年,請問唐局長,對台灣同胞可以繼續拖延、欺騙下去嗎?
本協會追蹤了上百個台灣同胞受害案件,沒有任何一個得到公平處理!這是一個無法抵賴的事實,希望兩岸政府都必須面對,尤其是新上台的國民黨政府,必須誠實面對台灣同胞受害問題,如果過去經過國共兩黨的各種交流平台都無法解決,我們能期望這個即將恢復談判的海基海協平台嗎?如果也都不能解決,那還能一相情願地把拼經濟全寄託在中國嗎?
胡錦濤總書記上台時就要貫徹「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方針,五年來為什麼僅止於口惠?從不採取實際行動辦一個台商受害案件,懲處躲在台商受害案件背後的貪官污吏!台灣人民固然善良好欺,但不可能永遠被欺負,因此,兩岸要共創雙贏,請拿出誠意來!
〈作者 - 高為邦,為臺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 理事長〉
2008年5月22日 星期四
扼殺台灣勞工的罪人!
自由廣場 2008. 5. 22.
新政府還未上任,勞工組織就逼新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接受「外勞工資不能與本勞工資脫鉤」,接著又要求新總統馬英九接受他們的四項訴求,其一就是外本勞工資必須綁在一起,真是為了台灣勞工的權益?還是為了護行特權與仲介的龐大利益?
「基本工資」訂定目的在於保障勞動者在台灣能養家活口的基本所需,外勞的家庭在生活水準較低的菲律賓、印尼、馬來西亞或泰國,如果台灣雇主負擔來回機票及在台吃住生活費用外,還讓外勞每月淨存五千元新台幣,對他們而言,不但足以養家活口,二年下來還可以存下一筆返鄉做小生意的本錢。因此以市場機制決定外勞工資最為合理,可以減少目前被剝削的種種弊端。
在目前外本勞工資綁在一起的政策下,表面上外勞所得與本勞一樣,但實質上外勞淨所得並不會比脫鉤情形下來得高,因為必須付高額的國外仲介費〈一次收三千元左右的美金〉,及也不低的國內仲介費〈二年四萬二千元新台幣〉。外勞第一年的工資全部拿來還債,第二年才真正賺到工資,所以到第三年才有捨不得走而逃跑的情形發生。又因為來台前已背負巨債,遇到不合理待遇時只得委曲求全,所以台灣外勞人權記錄才會落後於以市場機制決定外勞工資的新加坡與馬來西亞。
如果外勞工資與本勞工資脫鉤,將外勞比例提高,生產成本相繼降低,很多產業不必外移就有國際競爭力。台北市電腦公會理事長王振堂說,在工資脫鉤下,將外勞比例提高到六成,筆記型電腦製造業者及其協力廠商就能夠回台灣,他們在中國一共雇用一百五十萬員工,如果一個百分之百已經外移的產業真能回來,可以創造六十萬個台灣勞工就業機會,與花費三兆的「愛台十二項建設」每年才創造十二萬就業機會相比,豈不高出太多!因此,只要外勞政策鬆綁,回歸市場機制,政府、勞工、產業就能三贏,為何反對?
台灣勞工組織的領導均出自於公營事業,民營產業外移所造成就業機會流失、國家稅收減少、市面蕭條等情況,似乎對他們都沒有直接影響,所以一味地繼續操縱愚弄勞工,以選票威脅政客綁架政府,讓台灣產業幾乎走光光。這樣損害台灣利益卻又不利勞工權益的政策為什麼還要堅決維護?回顧過去八年,台灣勞工的工作機會是變多還是變少?生活是變好還是變壞?難道勞工組織的領導們從不捫心自問而感到慚愧嗎?
〈作者 - 高為邦,為臺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2008年2月28日 星期四
沒有產業 沒有經濟
自由廣場 2008. 2. 28.
當「大溫暖 大投資」政策提出前,我多次建言:先有成功的產業大投資,才有財力推動大溫暖的福利政策。要想台商回流或吸引外商投資,先得解決產業缺工問題,尤其是具有競爭力的基層勞工。
在2006年中秋節海基會舉辦中國台商協會會長座談會上,我再次呼籲政府,嚴肅考慮將外勞工資與本勞工資脫鉤,大量引進外勞,讓台灣產業重獲國際競爭力,「大溫暖 大投資」政策的近程目標,2009年二萬美元的國民所得,才可以達成。如果當權者當時沒有將我的建言視為嗆聲,並能虛心檢討並接受,五個月後,在立委的質詢下,經建會何美玥主委會驕傲的表示目標既將達成,而不是尷尬的承認,2009年國民所得達到二萬美元的目標是做不到的。
最近行政院開會檢討台商回流的措施與成效,經建會葉明峰副主委表示,台商回流已經逐漸擴大,從2006年6月到今年1月底,向政府接洽要回台灣投資的廠商超過一百家,總金額約一百億新台幣,若換成一年基礎,要回台投資為六十三億多元新台幣或二億美元,這樣的成績單令人滿意嗎?去年一年投審會批准到中國投資的總金額是九十九點七億美元,兩相比較,從中國回來的投資只是去中國投資的百分之二,這表示台灣資金在嚴重失血!台灣產業還在加速外移!
日前台北市電腦公會理事長王振堂、常務監事宣明智與常務理事陳瑞聰開記者會向兩黨總統候選人呼籲,如果外勞政策與薪資可以鬆綁,外勞比重提升到六成以上,外勞薪資與基本工資脫鉤,就能吸引台商回流台灣。王振堂說,公會內部預估,以會員公司、協力廠商和家屬計算,可影響的投票數在一百萬票以上。
外勞政策鬆綁,僅電腦公會所能直接影響的選票就有一百萬張,那間接影響的選票有多少?因投資環境改善,其他台商產業也能夠回來,就業機會頓時暴增,無論是初入職場的年輕人或中年失業者都能找到工作,因而受惠的選民又何止百萬?國家稅收大幅增加,不論是謝長廷的幸福經濟或是馬英九的十二項經濟建設,才會落實而不淪為空頭支票,受到照顧的弱勢族群能不感動叫好?他們手中的選票可是有數百萬張!
拼經濟豈是一句口號,如果不能排除障礙,改善投資環境,留住台商產業,再多的口水都是沒用的。沒有產業就沒有經濟!提醒兩黨經濟政策智囊團,不要明察秋毫之末卻不見輿薪!更不要因為你們的錯誤判斷造成台灣人民的持續痛苦!
〈作者 - 高為邦,為臺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註:藍色部分被刪除。
2008年2月21日 星期四
問題在投資環境
自由廣場 2008. 2. 21.
對中國投資的政策,前國策顧問黃天麟一向主張「戒急用忍」與「積極管理」,認為台灣經濟變壞的轉捩點在於二○○一年的經發會。因陳水扁總統上任不久,擋不住泛藍國會議員、台商、學者及統派媒體的壓力,將「有效開放」改變為「積極開放」,黃顧問認為這是一場不折不扣的「割肉喂虎」秀,為此,臺灣的桌上電腦、筆記型電腦及周邊資訊硬體產業,一夕間由台灣消失。
台灣經濟變壞,民進黨當然要負全責,但錯不在「積極開放」,放任台商西進。錯在沒有改善台灣投資環境,排除台商非西進不可的因素。
依據美國國會的統計,到2005年底為止,全球投資中國的總額是5600億美元,其中一半2800億美元來自臺灣。但經過經濟部核准而投資中國的總額卻只有473億美元,二者數字相差2327億美元,沒有經過政府核准的投資高出經過政府核准的投資約為五倍。換言之,即使民進黨一開始就嚴格執行「積極管理」政策,不核准任何一件投資中國的案件,還是有二千多億美元由第三地轉進中國投資。所以錯不在將「有效開放」改變為「積極開放」。
2005年2月26日群策會舉辦【反併吞、護台灣】研討會,為了對付即將訂定的「反國家分裂法」,扭轉西進的熱潮,我主張雙管齊下:揭發中國投資黑暗面,提供正確資訊,減少台商盲目西進;改善台灣投資環境,成立台商回流外銷特區,保存台灣關鍵產業實力。
2006年3月17日陳總統召見,當面承諾要推動「台商回流外銷特區」,特區內外勞工資與本勞工資脫鉤,外勞人數不受限制,但是後來卻不了了之。如果政府真的認真推動該方案,台灣就保住了桌上電腦、筆記型電腦及半導體等周邊資訊硬體產業;奇美與友達所生產的LCD液晶面板,就可以在特區內成立下游模組廠,留住產業、留住稅收、留住部分工作機會。而不是淪落到目前的情形,在中國成立幾個萬人以上的組裝廠,給中國提供工作機會、為中國賺取外匯,為中國建立LCD液晶面板的市場,將來一定為中國吸引世界級LCD液晶面板廠進駐中國,反過來威脅奇美與友達的生存,最後臺灣的LCD液晶面板廠也非移植中國不可!
臺灣經濟不好,不要怪沒有積極管理,也不要怪產業不求升級,要怪就怪執政者不夠謙卑,聽不進產業界與人民的聲音,若能及時修正還為時不晚!
〈作者 - 高為邦,為臺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註:藍色為被刪部分
2008年2月14日 星期四
誰能終結錯誤政策?
自由廣場 2008. 2. 14.
感謝劉侑學先生對我「經濟政策要感動人民」一文之回應,讓我有機會澄清一些似是而非的觀念。尤其是「外勞工資大幅降低,會遭到罔顧人權的批評!」
台灣外勞政策,二年期外勞來台前要付一千五百到三千美元給國外仲介,來台後要付四萬二千元新台幣給台灣仲介,扣除來回機票、健康檢查、勞健保自費款、、食宿費、及所得稅等,在沒有加班的情況下,外勞每月實得約六千元而已。國內仲介費是外勞七個月所得,國外仲介費是外勞八到十六個月所得,這麼高的仲介費合理嗎?
國民所得高出台灣一倍的新加坡,外勞有七十萬人,低階外勞每月所得也不過約六千元新台幣,雇主付二年期外勞國內仲介費六千元新台幣,才一個月外勞所得。國民所得不到台灣三成的馬來西亞,外勞人數超過二百萬,外勞每月所得約五、六千元新台幣,雇主不必付國內仲介費。印尼、寮國、越南、尼泊爾等勞工想去新馬工作,要付母國仲介三個月的所得。
因此每月六千元新台幣外勞工資,就是市場行情。我們政府硬要雇主付出高於$17,280的基本工資,表面上好像沒有歧視外勞,實質上外勞是看得到卻吃不到!因為巨額差價化成國內外仲介費,合法輸送給特權與仲介,使其獲得暴利!這樣嚴重剝削台灣雇主的政策,不僅犧牲全民福祉,而且重挫台灣產業的競爭力,導致產業外移,台灣經濟也因而從此一厥不振。
然而這樣的犧牲能換來好的人權形象嗎?適得其反!去年美國人權報告,台灣違反人權的四大缺失:「官員腐敗、歧視婦女、販運人口、虐待外勞」,至少後兩項與台灣外勞政策直接有關。因為外勞在來台前,就背負起「國外仲介費」的巨額債務,因怕被遣返兒而無法償還債務,在受到屈辱或不公平待遇時,不敢申訴,導致被虐、逃亡受傷、絕望自殺等案件的發生,讓台灣蒙羞。新、馬政府尊重市場機制,美國人權報告沒有負面批評,反而稱讚新國外勞申訴管道暢通。
目前的外勞政策,已犧牲全民利益、摧毀台灣競爭力、破壞國家人權形象,可惜台灣兩位總統候選人都不敢面對問題,承諾改革,將誤國十六年的錯誤政策掃入歷史,真是老百姓的悲哀!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註:自由廣場改名為「外勞政策破壞人權形象」
台灣外勞政策,二年期外勞來台前要付一千五百到三千美元給國外仲介,來台後要付四萬二千元新台幣給台灣仲介,扣除來回機票、健康檢查、勞健保自費款、、食宿費、及所得稅等,在沒有加班的情況下,外勞每月實得約六千元而已。國內仲介費是外勞七個月所得,國外仲介費是外勞八到十六個月所得,這麼高的仲介費合理嗎?
國民所得高出台灣一倍的新加坡,外勞有七十萬人,低階外勞每月所得也不過約六千元新台幣,雇主付二年期外勞國內仲介費六千元新台幣,才一個月外勞所得。國民所得不到台灣三成的馬來西亞,外勞人數超過二百萬,外勞每月所得約五、六千元新台幣,雇主不必付國內仲介費。印尼、寮國、越南、尼泊爾等勞工想去新馬工作,要付母國仲介三個月的所得。
因此每月六千元新台幣外勞工資,就是市場行情。我們政府硬要雇主付出高於$17,280的基本工資,表面上好像沒有歧視外勞,實質上外勞是看得到卻吃不到!因為巨額差價化成國內外仲介費,合法輸送給特權與仲介,使其獲得暴利!這樣嚴重剝削台灣雇主的政策,不僅犧牲全民福祉,而且重挫台灣產業的競爭力,導致產業外移,台灣經濟也因而從此一厥不振。
然而這樣的犧牲能換來好的人權形象嗎?適得其反!去年美國人權報告,台灣違反人權的四大缺失:「官員腐敗、歧視婦女、販運人口、虐待外勞」,至少後兩項與台灣外勞政策直接有關。因為外勞在來台前,就背負起「國外仲介費」的巨額債務,因怕被遣返兒而無法償還債務,在受到屈辱或不公平待遇時,不敢申訴,導致被虐、逃亡受傷、絕望自殺等案件的發生,讓台灣蒙羞。新、馬政府尊重市場機制,美國人權報告沒有負面批評,反而稱讚新國外勞申訴管道暢通。
目前的外勞政策,已犧牲全民利益、摧毀台灣競爭力、破壞國家人權形象,可惜台灣兩位總統候選人都不敢面對問題,承諾改革,將誤國十六年的錯誤政策掃入歷史,真是老百姓的悲哀!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註:自由廣場改名為「外勞政策破壞人權形象」
2008年1月31日 星期四
經濟政策要感動人民
自由廣場 2008. 1. 31.
經濟搞不好,再加貪污,很多人因而不投票給民進黨立委候選人,狠狠地教訓了民進黨。民進黨敗在八年執政成績太差,而不是敗在國民黨立委候選人比較優秀。 三月二十二日 的總統大選會鹿死誰手?人民是否會繼續懲罰民進黨?但看民進黨能否真誠反省,嚴肅面對敗選的兩大因素:經濟不好與貪污案太多。先談經濟,如何讓人民的日子過得好一點?
一個行動不便的老人,需要請看護工照顧生活起居,目前管吃管住還得花二萬元才請得起一個外傭,對老人及其子女都是沉重的負擔,如果外傭的費用能夠減半,那有多好,十幾萬個家庭都會因此受惠!
如果家庭聘用外傭的資格不是那麼嚴格,不須醫生證明也能聘用外傭,幫一般老人烹飪打掃,幫年輕夫妻照顧小孩,年輕婦女不會因生了小孩而必須放棄事業,或怕失去工作而不敢生小孩。放寬聘用外傭資格,不但提升生活品質,提高出生率,改變“少子”的社會危機,可以造福百萬個家庭!
台灣產業如果能放寬雇用外勞數量,產業就不會非外移不可,在中國以外銷為主的製造業一半都能回來,如果有四分之一的台商約二萬家回台,就能創造二百萬個工作機會,即使四分之三的工作聘用外勞,也為台灣創造五十萬個工作機會,當初入職場的年輕人都能找到工作,中年失業者都能重返工作崗位,感激政府德政的又何止百萬個家庭!
因產業外移西進,有百萬台灣人長住中國,如果有三十萬台商回來,加上百萬以上的外勞進駐台灣,消費自然大幅提高,景氣與繁榮就會重現台灣。當產業回流,政府稅收大幅增加,才有錢執行幸福經濟,受惠的將是全台灣的人民!
以上的願景不是夢,只要將外勞薪資回歸市場機制,政府不再強行將外勞薪資與本國的基本工資綁在一起,台灣的經濟就會活過來!利用外勞對抗中國的磁吸效應,不論從經濟面或政治面來考量,絕對都是正確的決擇。因為,它能改變台灣經濟太依賴中國的現況,給台灣產業有升級與轉型的時間。
任何重大的改革,都會受到既得利益者及其幫凶的反彈。誰能拿到這數百萬中間選民的選票?但看誰有智慧與魄力敢面對挑戰!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的團隊也許認為勝利在握,沒有必要節外生枝去得罪權貴,但是立委選舉大敗的民進黨豈能不背水一戰?請總統候選人謝長廷排除萬難,提出真正感動人民的經濟政策!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註:藍色部分被刪除
2008年1月24日 星期四
誰為受害台商討公道?
自由廣場 2008. 1. 24.
根據中國國務院台灣辦公室對外公布的統計數字,五年來台商投訴案件平均每年超過二千件,去年可能更高達三千件,到底有多少受害台商能討回公道?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追蹤的結果,受害案件得到公平處理的沒有一件!但是,國台辦巧言「結案率」高達八成,「結案」表示不再處理,但並不表示已經公平處理;台灣陸委會與海基會處境尷尬,不敢公布台商投訴案件的處理真相,因為會突顯本身的無奈,這就是受害台商最感悲哀的地方,在中國遭到欺壓,除了自求多福、暗自哭泣外,是沒有任何無門可以投訴的!
金門國代陳允火與廈門國營企業合資,在中方出土地台商出資金的條件下,建築“金嶺花園”,獲利依合約分配。可是,台商投入四千多萬人民幣完成兩棟大樓後,才發現中方土地沒有所有權狀。非但如此,中方還侵吞所有利潤,僅以四萬元人民幣打發台商,不從?黑道與白道〈公權力〉伺候,使國代陳允火成了北京的台流。
屏東台商林志南在深圳龍崗種樹,三十年的土地租約五年後卻要徵收,周遭中國農民都得到補償,唯獨台商林志南種植八萬多棵台灣欒樹、大王椰子樹及農舍、灌溉等設施得不到補償,依據當地官方評鑑公司評估,應補償六百三十九萬元人民幣,但是地方政府公然違反「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不給合理補償。其間台商林志南到處投訴,更以血書向高層控訴,換來國台辦的諷刺:「你的血還沒有用光嗎?」去年十七大開會期間,林志南上訪北京,到了贛州就被公安押下火車,帶回龍崗軟禁。
國代陳允火曾集合約五百台商向廈門書記請願,廈門書記鄭立中拒絕接見,現在升為國台辦副主任,也是接任陳雲林主任呼聲最高的副主任。深圳龍崗區書記李銘A走了台商林志南的徵地補償金,現在也一樣升為深圳市副市長。為什麼迫害台商的地方官員都能升官晉爵?這不是應驗本人一貫的指控:掠奪台商就是中國的國家政策!
在中國台商的權益被侵占、資產被掠奪、人身安全受威脅、被關、被殺,誰能關心我們?誰能為我們申冤?請馬英九或謝長廷告訴我們:你們能為受害台商討回公道嗎?我所說的不是幾十個受害台商,而是幾萬個受害台商!政府能長期逃避這個問題嗎?如果兩位總統候選人都不能為受害台商討回公道,那還能鼓勵台商繼續西進嗎?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 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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