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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3日 星期四

掠奪台商的共犯結構

 自由廣場   2007. 9. 13.

 

       「北京新光天地」百貨發生經營權之爭,中方北京華聯集團在無預警之下,以新光團隊涉及工程款貪污為由,在二百多名所謂「保安人員」威脅下,開除所有台籍幹部,強行接管,並將北京新光天地總經理吳炘達從飛機上帶走拘留,新光幹部人人自危。由於排山倒海的媒體報導,才改變國台辦不介入「商業糾紛」的荒謬態度,吳總也在僅被軟禁五天就能回台灣。由於國人對中國投資真相不太了解,才會對掠奪過程之粗糙與非法,嘆為觀止!其實數以千計的合資掠奪案,步驟均如出一轍:合資─中方不履約─找碴─關人─掠奪。
  
        國台辦說這是「誤會一場」,既然是誤會,那是否無條件將經營權還給新光呢?國台辦強調要「依照《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保護台商合法權益。」胡錦濤總書記也指示要盡快處理。既然如此,我們就要睜大眼睛看,對北京華聯集團的強盜搶劫行為,是否會依法追究其刑責?以展現中共中央的誠意與決心,杜絕類似案件一再重演!

        以個人的案件為例,1999221春節放假期間,我的中國經理人勾結號稱中國最大的同業,帶了五十多個工人來到我的工廠,剪斷電話線,命令警衛開門,警衛不從,兩名法官出現,喬裝執法,結果將工廠的生產設備、原物料、成品及半成品、電腦、帳簿等洗劫一空,共裝了十六輛大卡車,費時一天。派出所公安說,光天化日之下怎麼可能發生搶劫,因此不受理。北京東燕郊開發區主任說:「這是經濟糾紛,我們不能介入。」

        搶劫的刑事案件壓在公安局就是不辦,台商又能奈何!這時候我的中國經理人反守為攻,告我欠他七萬八美元,告公司欠他五十萬元人民幣,法官私下叫他改口為十萬美元,二萬二千元美元大概是法官要的。借款沒有借據,沒有匯款記錄,唯一的證據是「有人聽高為邦說過」,這個人當然是中國經理人的朋友,因此「罪證確鑿」,因為是台商,會逃回台灣,必須先關起來直到還清「債務」為止。因為當時事情已經鬧得很大,我才沒有被關。現在已八年過去了,想討回公道?門都沒有!

        掠奪台商不是表面上的幾個人,而是在他們背後的公權力,因為鬥不過握有公權力的共犯結構,所以台商永遠是輸家!台灣一流大企業的遭遇況且如此,其他中小企業在中國被強取豪奪的命運,當然更悲慘了!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  理事長)

2007年8月30日 星期四

殲滅電話詐騙集團

自由廣場   2007. 8. 30.

 

        感謝刑事警察局偵查科警務正 陳信成 先生對拙作做出回應〈見自由廣場2007.8.24.回應「木乃伊政府」〉,使我對鏟除電話詐騙集團重燃希望。
 
        任何一個有效的藥方都不可能沒有副作用,問題是病人能否承受得起副作用?任何一個打擊犯罪的措施也不可能沒有缺點,問題是缺點能否克服?付出的代價是否值得?
 
        從陳警官的文章可以看出,「匯款十元,摧毀詐騙人頭帳戶」是有效的辦法,不然不會在「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及基隆市警察局分別自九十四年十月起嘗試推行『一元匯款警示帳戶』之措施」,後來「因民眾大都不願花費時間製作筆錄及擔心將來需出庭作證,會遭詐騙集團報復等因素,而不願配合」,最後無疾而終。民眾配合度不高是失敗的主因,俗語說得好:「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在沒有明確的代價下,民眾當然不會浪費時間並冒風險去與歹徒對抗!   
        
        如果把消滅電話詐騙集團當成一場戰爭,二軍相持勝敗取決於決心、士氣、實力與智慧。首先要有「三個月內殲滅電話詐騙集團」的決心與信心;凡破獲一個人頭帳戶立刻發五千元或更高的獎金,以鼓舞士氣;只要有百分之十收到詐騙電話的人與歹徒週旋,騙取人頭帳戶,就會有一百倍實力打贏這場戰爭,因為詐騙電話的成功率只有千分之一而已。
 
        當然電話詐騙集團也會反擊,當他發現來者不善時,可能出言恐嚇或餵給你一個正常帳戶,所以在凍結一個帳戶前,必須詳加求證,萬一還是發生錯誤,凍結了一個正常的帳戶,該客戶也會向銀行反應,只要及時彌補也不至於造成客戶損失,因此,以怕被要求國家賠償而不作為,實在太荒謬了!
 
        陳警官認為:「現有跨部會平台之合作基礎,應善足以有效遏阻詐騙犯罪」,但據常金蘭警官透露,每個禮拜被騙之總金額均在一億二千萬元新台幣以上,受害民眾高達數百人,詐騙金額之高、人數之多,均超過台灣有史以來所有搶案〈搶銀行、搶運鈔車、搶公司、搶個人〉之總和!怎麼好意思說「已經有效遏阻詐騙犯罪」。在「回應」文章發表的同一天,自由時報記者報導,同一人頭帳戶一天之內騙得六筆匯款,詐騙集團車手,連續跑同一家銀行六趟轉匯款,直到銀行打烊前一刻,第六度來提款時才被逮捕,這叫有效控制嗎?
 
        遇到困難請別輕言放棄,克服困難,成功就在眼前!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  理事長)

2007年8月16日 星期四

木乃伊政府

自由廣場   2007. 8. 16.

 

        一年前我在貴報提出「反詐騙行動」,呼籲政府聯合全民向電話詐騙集團宣戰,鼓勵全民在接到詐騙電話後,不要消極地把電話掛掉,反而與其周旋,喬裝上當並同意匯款,關鍵是:僅匯款十元而已,再以列印之「匯款明細」向政府領取獎金。因為詐騙電話的成功率僅千分之一,如果有百分之十的人與之對抗,破獲「人頭帳戶」的機率是詐騙成功的機率一百倍。換言之,詐騙集團要準備一百個「人頭帳戶」才能騙得到一個受害者,這樣賠本的生意豈有不破產的道理?
 
        政府沒有採納我的建議,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來函,告知政府對「人頭帳戶」已經採取多項防制措施,至於我的建議卻沒有任何評論。我又陸續發表「還有人關心治安嗎?」及「政府對詐欺集團沒轍?」,警政署也來函,同樣地告知他們做了那些工作,但對我的建議也沒有回應!三篇文章發表在銷售第一的自由時報,政府卻不公開回應解釋,另我百思不解。
 
        上週答案終於揭曉,在「輝常不一樣」電視政論節目中,「165防詐騙專案」警官常金蘭明白指出,我的建議風險太高,過去曾執行過「一元方案」,結果檢舉人受到嚴重的電話騷擾,心身受創,因此不敢鼓勵檢舉,怕發生更嚴重的後果會導致國家賠償。基於保護一般民眾的原則,因此不採納以誘敵方式來摧毀「人頭帳戶」的方案。
 
        檢舉不法而招致歹徒的怨恨或報復,本是正常反應,不能因為這點風險而不檢舉,這豈不是在鼓勵犯罪嗎?況且電話詐騙集團屬於智慧型犯罪,而非暴力型犯罪,他們僅憑姓名與電話號碼進行亂槍打鳥,對受話人的家庭背景是一無所知,因此唯一的報復手段也僅限於電話恐嚇而已。只要參與「反詐騙行動」的成員事先有心理準備,就能不受威脅,或大不了暫停使用該門號的電話,更甚至於將該電話交與警方,進一步去追蹤歹徒發話源頭。從另外一個角度看,也許歹徒能威脅一個檢舉人,但有十個檢舉人出現時,他們除了消聲匿跡外,還能做什麼呢?
 
        如果政府有其他方法能有效控制電話詐騙案件,我實在沒有一提再提的道理,但是,據該警官透露,這兩個禮拜被騙損失之總金額分別為一億四千萬及一億二千萬元新台幣,每禮拜受害台灣民眾高達數百人,因此電話詐騙不但完全失控,簡直成了一個一本萬利的新興行業。
 
        事務官傲慢、怕事、不敢負責,政務官沒有主見,政府木乃伊化,所以詐騙集團才能如此囂張,這才真正是台灣人的悲哀!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  理事長)

2007年6月14日 星期四

降低外勞成本 〈斷交的省思〉

自由廣場  2007. 6. 14.

 


       中國提供哥斯大黎加四億三千萬美元金援,成功地挖走了與我建交長達六十三年的邦交國。
 
       中國為什麼有能力收買台灣的邦交國?因為鄧小平「招商引資」的政策成功而經濟崛起,不但有能力收買哥國,拿下巴拿馬也是遲早的事。我們不僅要問,為什麼中國能夠在短短十來年的光景迅速經濟崛起?靠的就是數萬家西進的台灣製造業,由他們領航將產品行銷到全世界,賺到外匯存底超過一兆二千億美元。我們要進一步問:台商是心甘情願地西進中國嗎?當然不是!大多數是含淚西進,背後的推手不是別人,正是以前執政的國民黨及現在執政的民進黨。
 
       鄧小平「招商引資」政策磁吸走台灣的製造業,「戒急用忍」、「積極管理」均無法阻擋產業的出走,財經專家提倡的「產業升級」與「產業創新」更是無濟於事。問題出在那裡?答案是「台灣產業出走為了去遷就充斥且便宜的勞工」。為什麼政府無法滿意產業的需求?
   
      在國民黨制定而民進黨堅決維護的外勞政策下,特權與仲介結合,抽取超過百分之百的仲介費,無法承受的廠商不是關門歇業就是含淚西進,目前台灣經濟的困境與中國經濟的崛起,不就是拜兩大黨的政策所賜嗎?這樣不合理的政策當真是為了「外勞會取代本勞」、「影響產業升級」、「人權」或「國家形象」?還是每年三、四百億元新台幣的「仲介費」在作祟?
 
      如果將產業背負的額外仲介費包袱卸下,那目前液晶面板LCD後端的模組LCM部分,就不必移往中國,可以產生至少十萬個工作機會。不僅可以緩和產業西進中國的熱潮,還能使在中國的台商回流,第一年起碼有三千家,一家平均二千萬美元的營業額,那是六百億美元,即二兆新台幣的生意。
 
      如果與開放中國旅客來台做比較,即使如馬英九所期待的目標:每日有一萬名中國旅客,每人每天在台灣花費五千元新台幣,乘三六五天,一年不過是一百八十二億元新台幣的生意,不到因外勞鬆綁而第一年回流台商生意的百分之一,孰輕孰重還需要再強調嗎?更別說一萬名中國旅客來台灣前,要看中共臉色,來台灣後,還得忍受小孩隨地小便大人隨地吐痰的惡習。
 
      與哥國斷交,也許是好事一樁,不但省了大量冤枉金援,也讓國民黨與民進黨好好想想,台灣下一步該怎麼走。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2007年5月19日 星期六

創造優質的投資環境,鼓勵台商回台投資

「陳水扁政府執政最後一年的政策建言」討論會

 

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主辦   時間:2007519

       二十年前〈1987〉台灣的經濟成長率超過10%,經濟屢創新高,為亞洲四小龍之首。二十年以後台灣的經濟成長率降為3%,各種經濟指數屢創新低,不但是四小龍之尾,也在亞洲敬陪末座。其間發生了什麼事?

投資環境改變 不利產業投資
 
勞工意識抬頭,環保抗爭不斷

       台灣1986年通過勞基法,勞工意識抬頭,企業主對突然降臨的退休金負擔無法承受。1989年經濟部長陳履安用大筆金錢擺平環保抗爭,創下惡例,鼓勵「會鬧的孩子有糖吃」,導致環保抗爭不斷,影響投資設廠。

金錢遊戲盛行 好逸惡勞成為風氣

       二十年前台灣的經濟奇蹟創造者是中小企業,產品行銷歐美,賺取大量外匯,政府也相對發行大量新台幣,造成股市、房地產急速上漲,不勞而獲的僥倖心理漸漸取代了勤勞的工作精神,很多人沉迷在六合彩、地下投資公司、股市明牌,認真勤勉的勞工卻相對變少了。
在另一方面,中小企業的外銷市場一直在成長,增加設備與勞工是必然的結果,因此「缺工」就成為企業發展的瓶頸。

錯誤的外勞政策導致產業失去競爭力

       台灣是在1990年開始引進外勞,1992年有了外勞引進法源基礎,在「不妨礙產業升級」的原則下,「限業限量」引進,認為「引進外勞會剝奪本勞的工作機會」,更認為「外勞會讓企業主懈怠,不努力提升自己的產業」,因此堅持外勞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民進黨執政後,以人權立國期許,更不能將外勞工資與本勞工資脫鉤,怕有損國家形象,結果是產業紛紛關門歇業或外移中國,台灣經濟一落千丈。

中國磁吸效應 產業移植中國

       中國的興起是因為在經濟上鄧小平放棄共產主義,執行「招商引資」政策,借用外資來繁榮自己的國家。1992年鄧小平南巡才真正定調走資本主義的路,外資才真正開始大量投入中國,但在短短十幾年間,經濟高速成長,成了全世界發展最快的國家。在投資中國的外資中,台灣貢獻了一半,而且台灣的投資都是集中在有能力行銷全世界的製造業,為中國賺進大量外匯,使其外匯存底超過一兆美金,超越日本躍升為世界第一。

產業外移是台灣經濟萎縮的致命傷
 
       當產業無法在台灣生存,政府不針對問題解決,卻鼓勵他們外移,政府認為:「台灣經濟歷經幾十年發展,正面臨結構轉型,廠商基於全球佈局及成本考量,移往大陸或其他海外地區繼續發展,是經濟發展過程中的正常現象。」

       產業外移怎麼會是正常現象?對台灣怎麼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關廠造成員工失業

       老闆帶一個廠長一個財務經理去大陸投資設廠了,台灣工廠的員工及幹部全部遭到遣散,造成大量低技能的中年失業者,他們的轉業機會不大,是弱勢的悲慘階層。只要是市府徵聘收取垃圾的清潔工或其他公開徵聘低階員工,應徵人數總是高於錄取名額的數十倍。
具有大專學歷的中高階幹部,因工廠外移而遭資遣的,大部分人只能接受提前退休,從國內幾家知名的仲介公司充斥這類求職檔案,可以知道失業的嚴重性。

中上游原料產業萎縮

       任何一個產業出走,當然該產業的原料供應的業務萎縮,最後這些原料供應商也只好跟隨出走。譬如成衣業出走,織布業、染整業、紡紗業,人造纖維業都相繼出走。

周邊服務業蕭條

工廠關了,工人沒有了,便當業也跟著歇業了!
企業走了,銀行有八兆爛頭寸沒有貸款對象!
製造業外移了,產品不經台灣出口,高雄港及基隆港的業務量也萎縮了。

       蕭萬長院長推出的「亞太營運中心」:製造、海運、空運、金融、電訊、媒體,六大中心因製造業的出走而全盤落空!

稅收減少福利支出增加

       產業外移政府首先抽不到是百分之五的營業稅,「台灣接單、中國生產、海外收款」的經營模式,政府要想抽到外移產業的營業所得稅也是非常困難的。失業人口增加,不但抽不到失業者的所得稅,還得付出各種的社會福利補助。

治安敗壞

       當有些人碰到走投無路時,會產生忿忿不平的仇世心理,偷、搶、騙、殺人成了理所當然,當然也有些人選擇自殺。總而言之,民不聊生與治安敗壞永遠可以劃上等號。

市面蕭條

       現在有一百多萬台灣人常住中國,台灣人口少了百分之五,消費市場就少了百分之五,而這少掉的百分之五卻是高消費群。

所以產業外移等於慢性自殺!
 
台灣經濟發展 藍綠不同調:「戒急用忍」對抗「全面開放」
 
       台灣經濟發展一路走來一直被兩股力量拉扯,一方主張開放三通與鬆綁投資,使台商能布局大陸,增加台商國際競爭力。另一方主張積極管理,以防台灣的資金、技術、產業,漫無止境地流失到中國。

       三通直航會帶給台商方便,節省往返時間與費用,減輕運輸成本及經營上的困難,鬆綁投資會使台積電、聯電搶下中國半導體市場,成為全球龍頭,台灣金融業登陸會接獲大陸台商的融資業務,絕對有利於台商的「全球布局」,並提升「台商」的國際競爭力。但是,全面開放不能解決台灣的就業問題,不能提高台灣的國民所得,不能增加台灣的政府稅收,也不能促進台灣的地方繁榮,不能提高台灣的國際競爭力,當然也就不能振興台灣經濟。全面開放的結果是:工廠加速移植中國,資金加碼流出台灣,少數台商變富了,但多數台灣人變得更窮了!

       「戒急用忍」就能解決台灣經濟困境嗎?我認為也不能!

       「戒急用忍」在當時是一個好政策,可以暫緩產業的快速外移,可惜沒有好好利用這段緩衝的時間,改善投資環境,修改外勞政策,引進「低」成本的外勞,增加台灣的競爭力。

       「戒急用忍」與「積極管理」只是治標的方法,因為台灣沒有外匯管制,無法阻止台商從第三國轉進中國,所以才會造成幾乎高達九成的對外投資都集中在中國。

       「戒急用忍」是大戰略,需要配套的戰術才能發揮最大的功能。

救台灣產業 藍綠一致
 
       學者專家及政府官員提出的對策是:產業升級及創新、自創品牌行銷、發展高科技產業、走知識經濟的路。在這方面的看法,藍綠是一致的!但是救得了台灣產業嗎?實驗多年後證實不能!

產業升級及創新

       前經建會胡勝正主委認為:不能給產業便宜的勞工,否則產業就不努力升級了,這是十多年來的搪塞產業要求的標準答案。

       什麼是產業升級?就是在生產同樣的產品,要以自動化設備及合理製程來減低成本,或提高品質,賣更好的價格。但是以織布廠為例,在出走前已經使用最先進最快速的瑞士織布機,因為客戶成衣廠都走了,為了生存,能不跟著走嗎?

       台灣最大的自行車製造廠,開發成功以碳纖維為材料的高級自行車,售價提高數十倍,是產業升級及創新的成功典範。該企業總經理感慨地說,如果當初沒有把產業外移中國,生存都有問題,那有餘力開發新產品,他強調「沒有紅海〈策略〉,那來藍海〈策略〉?」要知道高價自行車的市場很小,所以還是丟了大生意給中國,才能在台灣做高檔品的小生意。
因此我質疑有產業升級成功的案例嗎?

自創品牌

       自創品牌是企業主的目標,但不能操之過急。品牌是時間與金錢〈宣傳〉打造出來的,成功的案例不多,失敗的案例倒是不少。

       台灣的經濟奇蹟是靠中小企業以外銷為主而創造出來,其中竄起最快的都是為國外知名廠商代工的製造商,在主業是代工的情形下,想另創品牌是非常危險的。大霸電子自創品牌並取得中國獨家銷售權後,Motorola撤走手機訂單,大霸電子應聲倒地。明碁電子併購德國西門子手機部門,結果虧損一個資本額七百多億。

發展高科技產業

       發展高科技產業需要政府大力支援,在有限的資源下,必須釐訂出少數幾個目標,才能有成功的可能。

       高科技產業一樣有出走的可能,半導體是台灣的高科技產業,但因台灣的PC主機廠、電腦組裝廠、電子廠都移往中國,要台灣的半導體業不去中國,非常困難,也不合理!但換個角度看,如果我們政府能留住各種上中下游電腦零組件廠,把台灣打造成電腦王國,那台積電、聯電也不必吵著去中國投資,而英特爾也會選擇台灣設廠而不是選擇大連。

走知識經濟的路

       如果台灣能產生一個比爾蓋茲,立刻就能解決台灣的經濟困境,發展知識經濟當然是正確的方向,但是我們有創造比爾蓋茲的環境嗎?發展知識經濟的先決條件是有能力保護智慧財產權,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我們先得從肅貪開始,能掃除貪污才有獨立的司法,這太難了吧!因此台灣不可能產生比爾蓋茲。YahooYou Tube都是成功的美國知識經濟典範,創辦人都來自台灣。台灣人有創造知識經濟的能力,但台灣卻沒有!

       我絕對贊同台灣產業應該升級、應該創新、應該自創品牌、應該發展高科技產業、應該走知識經濟的路,但是緩不濟急,擺在眼前的事實是:出走的舊產業多,投入的新產業少。

政府振興經濟方案 全部失效
 
「亞太營運中心」
「全球運籌中心」
「知識經濟發展方案」
「八么洞洞 台灣起動」「Taiwan Double
「新十大建設計劃」
「挑戰2008國發計劃」
「六星計畫」
「八年800億治水預算」
「加值島服務中心」
「振興傳統產業六大措施」
「大溫暖 大投資」

       吸引台商回台投資或外商來台投資,以上的所有方案全盤失敗,唯一原因就是:沒有針對「缺工」及「缺有競爭力勞工」提出任何辦法。因此以上方案全成了無法兌現的口號!

對民進黨最後一年執政的建言:提高外勞到五成並自行引進
 
        如何解決「缺工」及「缺有競爭力勞工」?不是逼台商去中國或越南遷就當地的勞工,而是把越勞、泰勞、菲勞、馬勞、印勞、甚至於中勞引進台灣,支援台灣產業,因此引進大量低廉外勞是解決台灣經濟困境的唯一辦法。

       我必須再次強調,把外勞工資與本勞工資綁在一起,是國民黨與民進黨所做的最愚蠢的一件事情!也因此我才得到這樣的結論:出賣台灣不是別人,就是國民黨與民進黨,是他們制定的政策逼走台商,幫助中國創造經濟奇蹟,使中國共產黨有能力將近千枚飛彈對準台灣,有能力用金錢收買台灣的邦交國,有能力在國際組織上打壓台灣,有能力以商逼政分化台灣。如果我們再執迷不悟提不出對策,等經濟垮了,正名、制憲、國際地位、國家安全都免談了,就等著被併吞吧!

       在民進黨最後一年執政,要將外勞工資與本勞工資脫鉤,是不可能的任務!因此建議政府採取一個變通的辦法:先大膽將外勞比例從一成五提高到五成,再由工業區官員與廠商代表共組管理委員會,自行引進外勞,薪資每月二百美元自動匯入國外該外勞的帳戶,往返機票、食宿、勞保建保、運動、娛樂、洗衣等生活必須均由管委會負擔,「基本工資」扣除以上費用則為佣金,再按比例回饋給廠商。如此一來不違反現行制度,勞工成本下降三成,估計至少有一萬家台商回流,一家企業平均有員工一百人,就創造了一百萬個就業機會,五十萬本勞重獲工作。

       提升台灣國際競爭力才是當務之急,有了國際競爭力台商與外資才會在台灣投資。因此趕快著手規劃,盡快推出新的振興經濟方案,當台商與外資陸續大量湧進時,就會一掃過去陰霾,讓台灣重新看到希望,也一定會進一步為台灣創造第二次經濟奇蹟!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2007年4月28日 星期六

請陳明通反駁陳雲林

 自由廣場   2007. 4. 28.

 


        陳雲林二十四日在北京表示,保護台商投資合法權益「還」存在不少問題,似乎隱約表示也已解決不少台商權益受損問題,這是天大的謊言,因為從來沒有一個受害台商案件得到公平處理的。

        解決台商受害案件的第一個法寶是拖時間,也是最有效的辦法,時間拖得愈久問題愈好解決,重慶台商副會長鮑揚波商業大樓侵占案,至今已十年了,他每個月至少去一次大陸,有時是開庭打官司,大部分時間是找關係以期討回公道,至今已經花費超過一千五百萬新台幣。請問有幾個台商禁得起這樣的折磨?即使你有財力也未必有精力這樣持續耗下去。所有的案件最後都是不了了之。

        第二個法寶就是找藉口。開始的時候認為台商受害案件頻頻發生,是因為沒有一套保護台商的法律,因此在一九九四年公布「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但是台商受害案件並沒有因此減少,五年後國台辦認為是法律訂得不夠詳細,無法發揮應有的效力,因此在一九九九年公布「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這樣就能保護台商權益嗎?當然不能,但可以抵擋並拖延時間。二○○三年「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成立」,受害台商案件陸續曝光,國台辦只好另尋藉口,認為國台辦經濟局下的台商經濟糾紛處層級太低,在吳儀副總理、商務部薄熙來部長、國台辦陳雲林主任的共同提議下,於二○○五年成立了「台商投訴協調局」。諷刺的是「台商投訴協調局」成立後二年,陳雲林卻又提出要「適時修訂台胞投資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修法、提高處理單位層級交叉運用,台胞真好騙。

        第三個法寶是說謊。去年六月「台商投訴協調局」唐怡局長接受台灣媒體專訪,他說「台商投訴協調局」成立不到一年,受理案件超過二千多件,結案率高達百分之七十五到八十。但當記者問到本協會所提約三十個案件處理情形,他的答復是「目前核查工作近尾聲」,卻不敢說辦成任何一個案件。根據國台辦統計,自二○○二年以來,台胞投訴案件累計達一○九六六件,已辦結九五二六件,結案率為八十六點二%,騙誰?請問我們的陸委會,你同意這個數字嗎?為何保持沉默?

        陳雲林還說,目前台商投資合法權益保護存在的一些問題,是台灣當局對投資中國大陸採取禁止和限制性經貿政策所造成的。要知道中共的頭頭個個敢說謊,積非成是以混淆視聽。陳明通主委該開個記者會說說話吧!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  理事長)

2007年4月19日 星期四

增加外勞 台商回流 全民受益

自由廣場  2007. 4. 19.

 


       台灣勞工陣線理事 張烽益 先生及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施朝賢 先生對拙作「外勞政策保障不了外勞」的批評。施理事長引用的數字有誤,新加坡的外勞稅(施文之就業安定費)可能加了二次,而台灣的安定基金二千元卻漏掉了。現僅回應張烽益理事的觀點與質疑。

       如果台灣雇主管吃管住,外勞每月能夠淨賺一百美元,有很多外勞都願意來台工作。外勞自己滿意這樣的薪資,外勞的家庭因而改善生活,外勞的母國因外匯收入而有錢建設國家。在外勞、外勞家庭及外勞母國都滿意的情況下,何來剝削?
 
       外勞來不來台工作,是市場的供求關係,由市場機制決定,任何人都不能改變。當政府強迫台灣雇主付出五百美元的「超額」工資,外勞會拚命希望擠進台灣的勞工市場,在求過於供的情形下,付出高額佣金就成了必然的結果,這不就是現狀嗎?「嚴格管制並淘汰一些惡質的仲介業者」是無濟於事的。由於供求之間的巨額差價,也鼓勵偷渡人口來台。在二○○六年世界人權報告中,美國列舉台灣四大人權缺失,其中兩項「販運人口、虐待外籍勞工」與外勞、本勞工資不能脫鉤有關。

       張理事憂心忡忡:「引進月薪三千元的外勞?如此一來台灣外勞人數不從現行的三十四萬,提高到一百萬人才怪?」那又有什麼不好呢?如此一來,以中國為工廠而行銷全世界的台商,不但沒有必要去中國投資,已在中國的台商也會搶著回來。

       張理事同時質疑:「那這樣的『台商回流』所造成的『經濟成長』,到底是誰受益?」如果有一萬家台商回來投資(有七萬家台資企業在中國),就會創造一百萬個就業機會,直接受益者當然是本勞,無論是新入職場的年輕人或被裁撤的中年失業者,都能充分就業;投資增加,政府的稅收增加,「大溫暖」才能落實;大量台商回流及外勞進駐,帶動各種相關行業,促使地方繁榮;當然台商也是受益人,倒不是企業主回台能賺得更多,而是在台灣法律的保護下,企業主至少賺得安心,企業也因此能經營得更踏實。因此,「台商回流」所造成的「經濟成長」是台灣全民受益。

       至於台灣未來要發展什麼產業?政府、學界、產業界可以慢慢研究,這與「外勞與本勞工資脫鉤」以留住現有產業的訴求並不衝突。現在勞工在乎的是:能否找到工作?其次才是找到高薪水的工作。

(作者 - 高為邦,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